2019-03-29 18:29:24 辽宁公选遴选考试网 http://ln.huatu.com/gxlx/ 文章来源:鞍山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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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盘活事业单位人才资源,着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充实市直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决定面向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以下简称保留参公身份人员)公开遴选市直机关(不含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下同)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此次遴选职务层次为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
各遴选单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报考遴选职位的,须为我市市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公身份(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工作人员。
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人员是指,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并试用期(服务期)满的人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机关公务员调入到原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4日(含)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历任职务晋升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工作采取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3日8:30分至4月4日17:30分。报名地点为鞍山市总工会5楼会议室。
(一)考生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下载《2019年鞍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所在单位意见栏,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方可报名。考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对符合遴选条件的考生进行初步审核,初审合格后将考生填报的《2019年鞍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和考生档案带至报名现场。[page]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与资格审查(初审)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各遴选单位根据公布的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现场对报名人员的报名推荐表和档案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4日17:30分。报考期间,考生遇到问题,由市委组织部和各遴选单位进行解答。
(三)报名确认。各遴选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2019年鞍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和相关材料审核通过后,在推荐表中遴选单位资格初审意见栏标注 “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请遴选单位将通过资格初审后的《2019年鞍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2019年鞍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汇总表》及电子版(见附表3)、考生电子版照片(文件名用身份证号码标注)于4月8日下班前报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本次遴选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四)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低于1:2的,将取消该职位。取消职位的,遴选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并同时在4月8日17:30时前将《2019年鞍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报至遴选单位,在规定时间未报至遴选单位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考察、公示),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笔试准考证下发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案例分析,主要测试市直机关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9:00—11:30,考场设在鞍山市。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笔试结束后,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阅卷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审查(复审)
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进入资格审查(复审)人员由考生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携带考生有效身份证、准考证、《2019年鞍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无违纪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证明等有关材料,报遴选单位进行复审。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资格复审中,遴选单位要严格把关,特别要对是否具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是否符合转任条件、是否存在违规破格提拔、是否已满基层服务年限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面试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复审)通过后,遴选单位在《2019年鞍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遴选单位资格复审意见栏内注明“通过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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