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3-21 15:49:52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http://ln.huatu.com/gwy/ 文章来源:未知
(一)民族状况与民族政策
1.民族状况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现有56个民族,汉族为中国的主体民族,占总人口的92%,分布在全国各地。其中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有满族、蒙古族、回族、维吾尔族、壮族、苗族、彝族、土家族、藏族。从居住情况看,全国形成以汉族为主的大杂居、小聚居的局面。云南省居住着25个少数民族,是我国民族成分最多的省份。
2.民族关系
民族关系是具有特定内涵的特殊的社会关系,是民族发展过程中相关民族之间的相互交往、联系和作用、影响的关系。它是动态的、双向的,既具有社会性又具有民族性。它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信仰和语言文字等各个方面。总的看来,民族关系是各民族在社会生活中的利益关系。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是:平等、团结、互助。
3.民族政策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根据国情和各民族的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处理和解决国内民族问题,促进国内各民族平等团结和共同繁荣。
坚持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的原则。
第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第二,大力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
第三,大力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和文化。
(二)宗教状况与宗教政策
1.宗教信仰与宗教组织
我国是一个多种宗教的国家,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还有一些少数民族特有的宗教和地区性的民间信仰,情况比较复杂。道教为我国固有的宗教。
与多种宗教信仰相应,我国成立了多个宗教团体组织,有中国佛教协会、道教协会、伊斯兰教协会、天主教爱国会、中国天主教主教团、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和基督教协会等。这些宗教组织在维护祖国统一,协调民族关系,发展地方经济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是党和国家联系宗教界的重要纽带。
2.宗教政策
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1)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彼此尊重、互相团结。(2)各宗教不论大小,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各宗教之间平等相待,和睦相处。(3)实行政教分离,国家政权不能被用来推行或禁止某一种宗教,宗教也不能干预国家的行政、司法、学校教育等。(4)国家保护一切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5)争取、团结和教育宗教界人士,有计划地培养年青一代爱国宗教职业人员,充分发挥爱国宗教团体的作用。我国的宗教团体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在互相尊重、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同外国宗教组织和宗教人士进行交往,但我国的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坚决抵御国外势力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各种渗透。
作为宗教信仰自由的有机组成部分,党和政府还有一系列具体的政策规定,如共产党员不得信仰宗教,不得参与宗教活动,如长期坚持不改要劝其退党。此外,对于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对于利用宗教进行的民族分裂活动,予以坚决反对,直至取缔,也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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