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1-05 13:29:37 辽宁教师考试信息 http://ln.huatu.com/jiaoshi/ 文章来源:沈阳农业大学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和《沈阳农业大学新教师入职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沈农大发〔2015〕38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学校决定从新入职教师中选聘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目的
通过从新入职教师中选聘专职辅导员,充实一线学生工作队伍力量,为青年教师提供实践锻炼平台,增强其育人意识和管理能力,促进个人成长与学校事业发展深度融合。
二、选聘条件
应聘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学历学位: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3.入职时间:学校近三年新入职教师;
4.综合素质: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富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三、聘任与管理
1.推荐名额:各学院推荐1名专职辅导员人选。
2.工作安排:全职从事辅导员工作,聘期一年。
3.管理考核:聘期内按辅导员岗位统一管理,并依辅导员岗位职责进行年度考核。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条件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并于2026年11月10前将加盖公章的《专职辅导员聘任审批表》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
联系人:吴晓玲
联系电话:88487039
附件1:涉及的学院
附件2:专职辅导员聘任审批表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11月3日
附件1:涉及的学院
农学院、植物保护学院、园艺学院、土地与环境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动物科学与医学学院、林学院、工程学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水利学院、食品学院、生物科学技术学院
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QQ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