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科技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2012-06-25 08:41 辽宁人事考试网 http://ln.huatu.com/ 作者:沈阳华图 来源:未知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2年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上级部门批准,我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1名专业技术岗位和9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我校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1个专业技术岗位和9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详细岗位计划见附表《辽宁科技学院公开招聘计划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1、基本条件:报考者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2、资格条件:符合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规定的报考基本条件和我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所规定的岗位具体招聘条件。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有工作经历的,需有政府劳动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三、招聘方式
我校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考核或考试考核方式(详见具体岗位要求)。
四、招聘程序
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组织实施公开招聘工作。
(一)发布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信息通过辽宁人事考试网对外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一周内。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简历投寄地址:lkyrsc@163.com。
投寄报名简历中应包括以下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
(1)《辽宁科技学院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在校生应出具学校推荐意见。
(2)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学校对网上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应聘资格。
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2012年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需按期毕业并于2012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不能提交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招聘考核办法
1、考试考核
(1)笔试测试
①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合格分数线经请示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同意后确定并在学校网站“人力资源”中“人才引进”栏目公布。
②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答题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③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学校网站“人力资源”中“人才引进”栏目公布。
(2)面试考核
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按3:1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②面试考核主要是由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考核采取试讲、答辩、面试测评等方式。
③参加面试考核人员需在面试时提交网上投寄简历中各扫描材料的原件。不能提交原件者将取消考核资格。
④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学校网站“人力资源”中“人才引进”栏目公布。
2、考核
以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学校组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核,考核方式为试讲。
3、综合排名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组成。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参加体检。
(五)体检
参加指定医院统一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体检操作手册组织实施。
(六)公示、聘用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选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聘用等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人员,学校正式聘用;试用期内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的监督。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辽宁省人社厅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辽宁科技学院
二Ο一二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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