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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分校

  为进一步充实凌源市人民法院审判辅助队伍,加强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及速录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辅助人员20名(男性18名,女性2名);招聘合同制速录员10名(性别不限)。

  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2倍的职位,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的50%确定招聘人数。

  二、条件资格

  (一)条件

  1、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能够拥护并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基础、思想政策水平和法律法规知识。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思想解放,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扎实,能够积极勇敢认真地完成本职工作。

  3、思想作风端正。能够自觉实践党的宗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乐于奉献。

  4、遵纪守法。能够严格要求自己,认真执行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

  (二)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具有凌源户籍或在凌源居住或工作的朝阳地区户籍的人员。

  2、年龄和学历:①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4月1日以后出生);②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3、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要求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低于40千克;身体必须匀称,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不能聘用,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5.0。

  4、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色盲、色弱;嗅觉正常;双耳无重听,无口吃;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纹身;无各种残疾,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③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④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⑤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⑥其他不适合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经发布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发布信息

  于2012年4月6日-4月12日在朝阳人事人才网、凌源人事人才网、凌源新闻网、凌源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填写《凌源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及速录员报名登记表》,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有关人员退役证或相关证明的原件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A4型纸,各2份),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同版彩色正面照片4张,同时交纳报名费100元。

  2、报名时间为2012年4月10日-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报名地点在凌源市人民法院一楼信访大厅。联系电话:0421-6989114 0421—6989119 0421-6989108

  3、报名注意事项:合同制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和合同制速录员不得兼报。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审查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1、报考合同制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职务的加考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运动服、运动鞋自备)。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项目:男性为1000米跑、纵跳摸高、10×4往返跑;女性为800米跑、纵跳摸高、10×4往返跑),三项成绩都及格者进入笔试。

  2、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采取闭卷形式统一组织进行。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军队退役士兵(士官)报考合同制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职位者,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3、面试: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办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聘用岗位的适应程度、认知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报考合同制司法警察辅助人员职位的军队退役士兵(士官)有特殊技能的,面试成绩加5分。

  报考合同制速录员职位的,加考业务技能考试,内容为听写速录考试,该成绩占面试成绩60%。

  4、笔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权重比例为5:5。笔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和市法院统一组织,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五)体检和考核(政审)

  根据笔试、面试两项综合成绩情况,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核(政审)人选。综合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由于体检和考核(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参照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辽人发[2001]82号)规定的标准进行体检。政审按照有关规定,由市委组织部、市政法委、市人社局和市法院组织进行。

  (六)公示

  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合同制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及速录员拟聘用人选后,张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没有问题的,履行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管理

  此次公开招聘的合同制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及速录员,由法院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之后续签期限为1年,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续签或解除合同。

  五、聘用后的工资待遇

  工资由财政统一拨付,工资为每人每月1100元;负责对正式招聘的合同制司法警察辅助人员及速录员上三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所需费用均由财政负担)。

  凌源市委组织部

  凌源市委政法委

  凌源市纪检委

  凌源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凌源市人民法院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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