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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2020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时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这体现了:
A.事物都处在绝对的运动变化之中
B.运动是物质的唯一特性
C.事物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D.运动是静止的特殊状态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论知识。物质世界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运动的绝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变动性、无条件性,静止的相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稳定性、有条件性。“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体现事物相对静止;“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体现事物是绝对运动的,故题干体现了事物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它是绝对的,即任何事物都处在绝对的运动变化之中。题干体现运动与静止的关系,不符合题意。A项排除。
B项: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客观实在性是一切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事物,既包括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自然事物,也包括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活动。它独立于我们的精神而存在,构成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B项排除。
D项: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是指物质存在的平衡状态、平稳状态和量变状态;静止是有条件的相对静止。D项排除。
【题型】单选题
6. 在当前保护主义上升、世界经济低迷、全球市场萎缩的外部环境下,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通过繁荣国内经济、畅通国内大循环为我国经济发展增添动力,带动世界经济复苏。这是因为:
A.外因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
B.改革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C.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
D.事物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它是第一位的,它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向,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外部条件,它是第二位的,它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加速或延缓的作用,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题干中,“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通过繁荣国内经济、畅通国内大循环为我国经济发展增添动力,带动世界经济复苏”,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体现了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A项错误,C项正确。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B项: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这两对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是最深层次的动力,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说法错误。B项排除。
D项:事物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巩固量变的成果,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质变和量变是相互渗透的,量变中会有局部质变,质变中也伴随新的量变和积累。选项表述正确,但与题干无关。D项排除。
3.关于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主要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四种方式
B.第一法定继承顺序包括父母、子女;第二法定继承顺序包括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C.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D.第一法定继承顺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包括非婚生子女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继承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主要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三种方式。A项排除。
BD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BD排除。
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21年8月2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根据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B.所有地方均需设立父母育儿假
C.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D.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A项正确,排除。
C项: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五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C项正确,排除。
D项: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条第一款,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D项正确,排除。
5.下列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一项是:
A.甲男有一子丙,离婚后与乙女重新组建家庭。婚后,甲男和其子丙可以到乙女所在地落户
B.王老汉今年65岁,低保家庭,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医保费用部分由政府补贴
C.魏某今年15岁,父母在城里打工,留魏某一个人在老家生活
D.张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以及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不得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社会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魏某未满16周岁,不可脱离监护单独生活。C项错误。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A项正确。
B项: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国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B项正确。
D项: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由此可知,用人单位不能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才能解除劳动合同。D项正确。
1.“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下列选项与该句体现的含义最接近的一项是:
A.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
B.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C.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人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
D.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理学知识。
第二步,“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意思是无论是特权阶层,还是普通人民都需要接受法律的约束,这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虽然存在特权阶层和平民百姓的身份之别,但他们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特权,特权阶层和平民百姓应该一视同仁的适用法律,这里体现的是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要求国家法律给予权利同等的保护。它包括司法平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平等)和守法平等,但不包括在立法上的平等。
2.关于我国宪法说法不正确的是:
A.宪法的基点是保障统治阶级的利益
B.宪法凌驾于其他一切法律之上
C.宪法是其他一切法律制定的基础
D.宪法是公民权利最基本的保障书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宪法是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法。宪法有以下三个特征: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②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③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宪法不仅是系统全面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法律部门,而且其基本出发点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A项中认为宪法的基本出发点在于保障统治阶级的利益,说法不正确。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C项:宪法凌驾于其他一切法律之上体现了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宪法是其他一切法律制定的基础体现了法是国家的根本法。BC项对应①。BC项本身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D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因此说宪法是公民权利的确认书、保证书。对应②。D项本身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3.下列有关我国《宪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任何修改《宪法》的行为都是非法的
B.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D.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的职权。因此,A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当选。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CD项:根据《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BCD项正确,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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