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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意思是写出来的字,个个都渗透着血,十年来为写此书,所付出的辛苦太不一般了。这讲的是中国古典文学中的:
A.《聊斋志异》
B.《儒林外史》
C.《红楼梦》
D.《三国演义》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
第二步,《红楼梦》,又名《石头记》《金玉缘》,是清代作家曹雪芹创作的章回体长篇小说,被誉为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首。“字字看来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寻常。”是《红楼梦》甲戌本第一回之前《凡例》的末尾。《凡例》的末段内容与其他诸本第一回第一段基本相同,是对全书的总评。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是中国清朝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集,最早的抄本在清代康熙年间已有流传。它们或者揭露封建统治的黑暗,或者抨击科举制度的腐朽,或者反抗封建礼教的束缚,具有丰富深刻的思想内容。鲁迅评价《聊斋志异》是“用传奇法,而以志怪”。郭沫若评价说:“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老舍评价说:“鬼狐有性格,笑骂成文章。”A项排除。
B项:《儒林外史》是清代吴敬梓创作的长篇小说,代表着中国古代讽刺小说的高峰,它开创了以小说直接评价现实生活的范例。鲁迅认为该书思想内容“秉持公心,指摘时弊”,胡适认为其艺术特色堪称“精工提炼”。B项排除。
D项:《三国演义》,全名为《三国志通俗演义》,又称《三国志传》,是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亦是中国第一部长篇历史章回小说,作者一般被认为是元末明初的罗贯中。该书描写了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百年的历史风云,反映了三国时代的政治军事斗争以及各类社会矛盾的渗透与转化,是四大名著中唯一根据历史事实改编的小说。鲁迅的《中国小说史略》中指出,至于写人,亦颇有失,以致欲显刘备之长厚而似伪,状诸葛之多智而近妖;惟于关羽,特多好语,义勇之概,时时如见矣。D项排除。
2.“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出自()的诗作。
A.李白
B.杜甫
C.杜牧
D.白居易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
第二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出自唐代杜甫的《茅屋为秋风所破歌》,意思是:如何能得到千万间宽敞高大的房子,普遍地庇覆天下间贫寒的读书人,让他们开颜欢笑!杜甫,字子美,自号少陵野老,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与李白合称“李杜”。主要作品《望岳》《登高》《春望》《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三吏”“三别”等。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李白,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将进酒》《早发白帝城》等多首。A项排除。
C项:杜牧,唐京兆万年(今陕西西安)人,字牧之。杜佑之孙。唐代文学家、大和进士。晚年尝居樊川别业,世称杜樊川。代表作《泊秦淮》《江南春》《赤壁》《题乌江亭》等。C项排除。
D项:白居易,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山西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有“诗魔”和“诗王”之称。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D项排除。
3.“身似头陀不出家,杜陵归老有桑麻”中“桑麻”指的是:
A.农事
B.史册
C.战争
D.故乡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
第二步,“身似头陀不出家,杜陵归老有桑麻”出自宋代诗人陆游的《病中杂咏十首其六》,其中,桑麻指桑树和麻。植桑饲蚕取茧和植麻取其纤维,同为古代农业解决衣着的最重要的经济活动,泛指农作物或农事。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常用汗青借指史册。汗青,古代在竹简上书写,先以火烤竹去湿,再刮去竹青部分,以便于书写和防蛀,称为汗青,因此后世把著作完成叫做汗青,故用汗青借指史册。B项排除。
C项:烽烟,烽火台报警之烟.亦借指战争。C项排除。
D项:常用桑梓代指故乡或父老乡亲。桑梓,《诗•小雅•小弁》:“维桑与梓,必恭敬止。”谓家乡的桑树、梓树是父母种的,对它要有敬意。后以“桑梓”代指故乡或父老乡亲。D项排除。
1.陆某在自家大门上安装了一款高科技可视门铃,位置正对着距离20米远的张某家的卧室和阳台。这款门铃可以拍摄到张某的室内情况并自动录制视频。陆某的这一做法侵犯了张某的:
A.隐私权
B.生命权
C.健康权
D.人身自由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人身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本题中,住宅内部是张某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是个人隐私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得侵犯。门铃拍摄情况即便模糊,仍可加以辨别和识别,进而对张某私密空间及私人活动信息造成侵扰,即便是为自我防范而安装,没有窥探和收集的本意,客观上也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 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B项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就是保障公民身体的机能和器官不受非法侵害。C项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人身自由也称“身体自由”。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指公民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人身和行动完全受自己支配,有不受非法拘禁、逮捕、搜查和侵害的自由。D项排除。
2.某日甲乙两化工厂同时向河道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致使丙在河道内养殖的鱼死亡。后续有关部门取样检测,甲乙两厂排放的污水都足以导致鱼全部死亡。关于甲乙承担的侵权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B.甲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C.甲乙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D.甲乙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两个以上侵权人共同实施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造成损害,被侵权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请求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甲乙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连带责任是指责任人之间没有先后顺序,都在全部范围内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可以起诉任意一人或他们全部,并要求任意一人承担全部责任;而补充责任则是指在直接责任人不能承担的范围内的责任,如果直接责任人逃匿则补充责任人先承担全部责任,而后获得追偿权。
3.下列情形中,可能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一项是:
A.继承人甲因抢劫罪被判入狱
B.继承人乙因违纪给开除党籍
C.继承人丙为报复杀害其兄长
D.继承人丁把父亲的遗嘱彻底销毁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继承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D项,继承人丁把父亲的遗嘱彻底销毁,属于法律规定丧失继承权的第四种情形。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B项:继承人有犯罪行为和违纪行为的情形,都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AB项排除。
C项:继承人丙主观上是为了报复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而非为了争夺遗产,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C项排除。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我国最高的审判机关。()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因此,本题错误。
【拓展】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一百三十七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2.1954年宪法是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发展起来的。( )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基本理论知识。
第二步,195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中指出:“这个宪法以1949年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基础,又是共同纲领的发展。”
因此,本题正确。
【拓展】我国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五次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修改。修改内容涉及序言、总纲、公民基本权利、国家机构、国歌等内容。
3.下列构成贪污罪的是:
A.甲被委托管理国家财务,以盗窃的手法非法占有集体资产20万
B.乙作为机关一把手,让二级负责人为其购买价值30万的车
C.丙作为村主任,伪造合同非法占有集体财产15万
D.丁作为科技局局长,未严格把关,为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便利致使其公司获利300万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丙侵占了因公务关系保管的财物,则是贪污的性质,伪造合同非法占有集体财产15万构成贪污罪。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甲被委托管理国家财务所作的行为侵占了因职务关系保管的财物,则是职务侵占的性质,构成职务侵占罪,A项排除。
B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乙、丁的行为构成受贿罪。BD项排除。
(编辑:lnht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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