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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题
2018年11月中旬,某市统计局对全市2000名18-65周岁的常住居民进行了有关“双11”网购情况的电话调查。调查结果显示,47.5%的受访者参与了2018年“双11”的网购,其中64.4%的男性和67.2%的女性表示“有实际购物需求”是其参与“双11”网购的原因之一。


(单选题)从上述资料中能够推出的是:
A.参与“双11”网购的受访者中有人网购食品饮料的支出超过0.4万元
B.“双11”网购日用品的受访者都选择了“有实际购物需求”的网购原因
C.因优惠力度大而参与“双11”网购的受访者中一定有人网购了护肤美容美发用品
D.“双11”网购支出0.8—1.2万元的受访者人数比网购支出1.6—2.0万元的多2倍
正确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综合分析问题,且需选出正确的一项。
第二步,A选项,其他计算中集合类,定位表格与图2可知,网购食品饮料的占比为51.3%,支出金额在0.4万元以上的占比最大为1-80.1%=19.9%,而51.3%+19.9%<100%,意味着二者之间不一定有交集,不能直接说“有”交集,错误。
B选项,其他计算中集合类,定位图1和图2。根据图形材料已知,“有实际购物需求”的占比为66.1%,网购日用品的占比为65.8%,二者加和超过100%,仅能说明网购日用品的受访者中一定有人选择了“有实际购物需求”的原因,但是否全部选择了这个原因,无法得知,错误。
C选项,其他计算中集合类,定位图1和图2。根据图形材料已知,“优惠力度大”占比为64.5%,网购护肤美容美发用品的占比为38.1%,64.5%+38.1%>100%,故因优惠力度大而参与“双11”网购的受访者中一定有人网购了护肤美容美发用品,正确。
D选项,表格材料中给出的网购支出情况有一部分未确定,故无法确定具体数量之间关系,错误。
因此,选择C选项。
(单选题)该市参与2018年“双11”网购的受访者中,选择3种网购原因的占比至多为:
A.30.8%
B.46.2%
C.64.1%
D.66.1%
正确答案:B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其他计算中集合类。
第二步,定位图1。
第三步,限选三项即为可选一项,可选两项,可选三项。可选一项+可选两项+可选三项=100%,可选一项+2×可选两项+3×可选三项=0.6%+7.5%+10.6%+11.4%+12.4%+19.3%+64.5%+66.1%=192.4%,现要求选择3种原因占比最多的,联立两式并让可选两项为最小0,可得可选三项=46.2%。
因此,选择B选项。
(单选题)该市参与2018年“双11”网购的受访者中,男、女人数的比值最接近:
A.0.47
B.0.51
C.0.59
D.0.65
正确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现期比值计算问题,利用十字交叉法。
第二步,定位文字材料“2018年11月中旬,某市统计局对全市2000名18—65周岁的常住居民进行了有关‘双11’网购情况的电话调查。调查结果显示,47.5%的受访者参与了2018年‘双11’的网购,其中64.4%的男性和67.2%的女性表示‘有实际购物需求’是其参与‘双11’网购的原因之一”。图1中显示有实际购物需求的受访者占比为66.1%。

第三步,受访者=男性受访者+女性受访者,已知整体和部分对应的比重,用比重十字交叉可得男性受访者和女性受访者的比值为:。
因此,选择D选项。
(单选题)该市恰有551名受访者2018年“双11”网购的商品类别是:
A.服饰类
B.家电及电子产品
C.食品饮料
D.母婴及儿童用品
正确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现期比重计算中求比重问题。
第二步,定位文字材料“2018年11月中旬,某市统计局对全市2000名18—65周岁的常住居民进行了有关‘双11’网购情况的电话调查。调查结果显示,47.5%的受访者参与了2018年‘双11’的网购”及图2。
第三步,根据部分量=整体量×比重和比重=部分量/整体量,这551名受访者占比为
,结合图2与服饰类占比相同。
因此,选择A选项。
(单选题)该市受访者中,参与2018年“双11”网购的与未参与的相差:
A.100人
B.114人
C.120人
D.131人
正确答案:A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现期比重计算中的求部分量问题。
第二步,定位文字材料“2018年11月中旬,某市统计局对全市2000名18—65周岁的常住居民进行了有关‘双11’网购情况的电话调查。调查结果显示,47.5%的受访者参与了2018年‘双11’的网购”。
第三步,在受访者中,有47.5%的受访者参与网购,则有1-47.5%的未参与。整体量一致,则部分量差值=整体量×比重差值,代入数据可得2000×(1-47.5%-47.5%)=2000×5%=100(人)。
因此,选择A选项。
2.下列关于管制刑的说法,错误的有:
A.管制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B.管制刑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
C.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无权获得报酬
D.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A项:根据《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可知,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A项错误,当选。
B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可知管制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B项错误,当选。
C项:根据《刑法》第三十九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可知,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有权获得报酬,C项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ABC选项。
【拓展】D项:根据《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可知,D项正确,排除。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答案】正确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本题正确。
4.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答案】正确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此,本题正确。
5.下列哪些行为属于行政处罚:
A.市环保局对某印刷厂的超标排污行为给予2万罚款
B.居委会对小区居民王某随意践踏草坪给予50元罚款
C.某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对严重违反劳动法律的王某500元罚款
D.某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自建办公楼过程中违法扣留施工机械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处罚知识。
第二步,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根据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A项,市环保局对某印刷厂的超标排污行为给予2万罚款,属于行政处罚。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C项: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居委会和公司不是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不能够进行行政处罚,排除。
D项:自建办公楼过程中违法扣留施工机械属于民事法律的范畴,不适用于行政处罚,排除。
1.陆某在自家大门上安装了一款高科技可视门铃,位置正对着距离20米远的张某家的卧室和阳台。这款门铃可以拍摄到张某的室内情况并自动录制视频。陆某的这一做法侵犯了张某的:
A.隐私权
B.生命权
C.健康权
D.人身自由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人身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本题中,住宅内部是张某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是个人隐私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得侵犯。门铃拍摄情况即便模糊,仍可加以辨别和识别,进而对张某私密空间及私人活动信息造成侵扰,即便是为自我防范而安装,没有窥探和收集的本意,客观上也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 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B项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就是保障公民身体的机能和器官不受非法侵害。C项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人身自由也称“身体自由”。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指公民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人身和行动完全受自己支配,有不受非法拘禁、逮捕、搜查和侵害的自由。D项排除。
2.某日甲乙两化工厂同时向河道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致使丙在河道内养殖的鱼死亡。后续有关部门取样检测,甲乙两厂排放的污水都足以导致鱼全部死亡。关于甲乙承担的侵权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B.甲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C.甲乙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D.甲乙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两个以上侵权人共同实施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造成损害,被侵权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请求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甲乙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连带责任是指责任人之间没有先后顺序,都在全部范围内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可以起诉任意一人或他们全部,并要求任意一人承担全部责任;而补充责任则是指在直接责任人不能承担的范围内的责任,如果直接责任人逃匿则补充责任人先承担全部责任,而后获得追偿权。
3.下列情形中,可能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一项是:
A.继承人甲因抢劫罪被判入狱
B.继承人乙因违纪给开除党籍
C.继承人丙为报复杀害其兄长
D.继承人丁把父亲的遗嘱彻底销毁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继承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D项,继承人丁把父亲的遗嘱彻底销毁,属于法律规定丧失继承权的第四种情形。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B项:继承人有犯罪行为和违纪行为的情形,都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AB项排除。
C项:继承人丙主观上是为了报复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而非为了争夺遗产,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C项排除。
(编辑:lnht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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