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招警考试

您当前位置: 辽宁招警考试辽宁人事考试 > 辽宁公安招警 > 报考指导 > 丹东公安招警考试职位表在哪里看

丹东公安招警考试职位表在哪里看

2025-08-18 08:05:18 辽宁招警考试 http://ln.huatu.com/zhaojing/ 文章来源:辽宁华图

  辽宁华图_辽宁公安招警考试网为您提供辽宁招警考试备考文章:丹东公安招警考试职位表在哪里看。更多辽宁公安招聘信息敬请关注辽宁招警考试频道(https://ln.huatu.com/zhaojing/)或者关注辽宁华图微信公众号(syhuatu),辽宁华图咨询电 话:400-024-1113。招警考试专属客服:点击招警考试群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招警考试备考文章:丹东公安招警考试职位表在哪里看

  >>>>>公安招警问题详情扫码咨询,领取资料 <<<<<

  点击查看:辽宁公安招警考试公告>>>>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职位表>>>>

                   辽宁公安招警岗位职责>>>>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报名资格条件>>>>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报名信息表>>>>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待遇>>>>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招聘程序>>>>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笔试科目>>>>

  推荐阅读:

  【备考图书】【网络课程】【面授课程】【 公安招警介绍 】【备考指导】【 试题资料 】【 备考资料 】【系统详述

  【公安招警公告】【公安招警职位 】【报名入口】【报名条件】【准考证打印入口】 【笔试时间】【考试科目

  以上这些就是辽宁华图老师为大家分享的辽宁公安招警考试文章:丹东公安招警考试职位表在哪里看,期待大家继续关注同类话题的学习!

  相关信息推荐:

  辽宁招警考试笔试课程

  辽宁招警考试面试课程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招考公告│职位信息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招考条件│报名指导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试题资料│刷题练习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笔试技巧│面试技巧

  辽宁公安招警考试疑难解答│电话咨询│分校地址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公安招警备考技巧

  4.冷某从事装修行业,在2021年4月3日上午10时许,冷某通过朋友介绍前往某小区一户6层住宅,进行拆除窗户作业。冷某拆除窗户时剩余二十多根铝合金条,冷某将铝合金条捆起后,从该户六层窗户抛出,掉落在从该楼单元口外出的白某面前。本案中,冷某的行为:

  A.构成犯罪未遂

  B.构成犯罪预备

  C.构成高空抛物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高空抛物罪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题中,冷某从建筑物抛掷物品,虽未造成白某的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但足以达到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本题中,冷某所触犯的高空抛物罪是一个行为犯,是抛物人主观故意的行为。即使未造成具体的实害结果,亦构成既遂。A项排除。

  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冷某的高空抛物行为已进入实行阶段,故不构成预备。B项排除。

  D项:冷某的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并非不构成犯罪。D项排除。

  5.2020年5月30日15时12分许,刘某在某国道由东向西跨越道路中间护栏,横穿机动车道,与由北向南行驶至此的徐某驾驶的无号牌普通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徐某死亡,刘某受伤。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徐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本案中,刘某的行为构成:

  A.交通肇事罪

  B.故意杀人罪

  C.故意伤害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本题中,刘某在国道上跨越道路中间护栏,横穿机动车道,属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与徐某发生碰撞致其死亡。故刘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B项排除。

  C项: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C项排除。

  D项: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D项排除。

  6.中学生A于1981年4月5日出生,于1998年3月28日重伤一名同学,1999年1月2日被捕。A的行为:

  A.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

  B.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C.应负刑事责任

  D.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本题中,中学生A于1998年3月28日重伤一名同学,犯罪时已满17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1.某区卫生局以不达标为由对某饭店作出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该行政行为属于:

  A.具体行政行为

  B.抽象行政行为

  C.是可诉行政行为

  D.一般情况下,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

  【答案】A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行为知识。

  第二步,A项: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所作出的处理决定。题干中行政主体为某区卫生局,特定对象为某饭店,处理决定为停业整顿。A项当选。

  C项:根据2017年版《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题目中的行政行为可提起行政诉讼,属于可诉行政行为。C项当选。

  D项:根据2017年版《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停止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故一般情况下,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D项当选。

  因此,选择ACD选项。

  【拓展】B项:抽象行政行为是“具体行政行为”的对称,是指行政机关在进行行政管理中,针对不特定的人和事制定普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的活动。因行为结果是抽象规范的产生,故称抽象行政行为。如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的行为。行政立法是指行政机关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并颁行有关行政管理事项普遍应用的规则的活动。抽象行政行为主要表现为行政立法,其种类分为:①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是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②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③地方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④其他规范性文件,是指由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是指行政机关对不特定对象发布的能反复使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B项排除。

  2.S县环保部门对辖区内某造纸厂暗访时,发现其在生产过程中排污不达标,对该厂作出下列处罚,其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责令该厂立即停产、停业整顿

  B.对该厂罚款30000元

  C.给予该厂警告

  D.责令其赔偿受污染单位8万元经济损失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处罚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第九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因此,选择ABC选项。

  3.在行政诉讼中,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另行起诉。( )

  【答案】错误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

  第二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原告所起诉的被告不适格,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变更被告;原告不同意变更的,裁定驳回起诉。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

  因此,本题错误。

  4.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无此权限。()

  【答案】错误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强制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因此,本题错误。

  【拓展】《行政强制法》第十三条,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王某从铁路上偷走一根枕木,恰好被巡道工人及时发现,才避免一场火车颠覆事故。对王某的行为认定为:

  A.破坏交通设施罪未遂

  B.盗窃罪既遂

  C.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

  D.盗窃罪未遂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及其具体运用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交通设施罪是指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行为。因此,本罪是危险犯,其既遂的标准不是看有无现实损害后果,而是看是否足以危及公共安 全。本题中王某偷枕木的行为已经足以造成火车颠覆的危险,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既遂。

  因此,选择C选项。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下列情形应当数罪并罚的是:

  A.梁某酒驾,撞死过路行人后逃跑,被发现后拒不停车又接连撞死多人

  B.梁某向张某勒索到钱财后,将张某杀害

  C.梁某拐卖妇女后,对被拐卖的妇女实施了奸淫

  D.梁某使用暴力将张某拘禁在自家地下室,导致张某死亡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A选项中甲某酒驾致人死亡并逃逸,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逃逸过程中拒不停车又接连撞死多人,属间接故意杀人,应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B项属于绑架后杀人,定为“绑架罪”。B项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C项属于拐卖妇女、儿童罪。C项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D项属于非法拘禁罪。D项排除。

特别推荐

公安招警笔试课程】|【 公安招警面试课程】|【 公安招警直播课程】|【 公安招警备考资料

(编辑:lnht01)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辽宁华图:syhuatu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好老师
在线交流
好课程
等你挑选
好服务
招考信息

联系我们
辽宁微信二维码

辽宁华图教育官方微信

辽宁华图

沈阳市和平区西滨河路22号国瑞大厦华图教育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14号市委旁边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号唐轩公馆2号商业7门

客服热线:400-024-1113

网站:http://ln.huatu.com

  • 总部
  • 沈阳
  • 沈北
  • 大连
  • 鞍山
  • 抚顺
  • 本溪
  • 营口
  • 丹东
  • 锦州
  • 辽阳
  • 阜新
  • 盘锦
  • 铁岭
  • 朝阳
  • 葫芦岛

沈阳市和平区西滨河路22号国瑞大厦华图教育

客服热线:400-024-1113

网站:http://ln.huatu.com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14号市委旁边(地铁青年大街站B出口北行50米)

客服热线:400-024-1113

网站:http://ln.huatu.com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号唐轩公馆2号商业7门

客服热线:024-89747699

网站:http://ln.huatu.com

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57-259号(市政府北门)

客服热线:0411-83614200

网站:http://dalian.huatu.com

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空军大院对面港丽花园楼下

客服热线:0412-6371011

网站:http://anshan.huatu.com/

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欣地家园15号楼6号门市(新华一校正对面)

客服热线: 024-57821888

网站:http://fushun.huatu.com/

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75号(中国银行总行对面)

客服热线: 024-42825777

网站:http://benxi.huatu.com/

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26号-甲3号(辽沈银行西侧华图教育)

客服热线:0417-2609329

网站:http://yingkou.huatu.com/

丹东市振兴区江城大街老乐购下行50米

客服热线: 0415-2860100

网站:http://dandong.huatu.com/

锦州市太和区中央南街锦绣天第C区32-113号(金域海港北100米)

客服热线:0416-7993090

网站:http://jinzhou.huatu.com/

辽阳市白塔区新华路中段15104-01-2号华图教育辽阳分校

客服热线:0419-2301588

网站:http://liaoyang.huatu.com/

阜新市细河区解放大街14-3号(交通银行对面)

客服热线:0418-6609960

网站:http://fuxin.huatu.com/

盘锦市兴隆台区双兴中路乐园一区商网7号(双兴宾馆对面北50米)

客服热线:0427-2883366

网站:http://panjin.huatu.com/

铁岭市银州区银州路宏运观邸北门1号门市华图教育

客服热线:024-74838877

网站:http://tieling.huatu.com/

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3段11A-2(军分区西侧)

客服热线:0421-7248088

网站:http://chaoyang.huatu.com/

葫芦岛市龙岗区文萃路10-32B号楼

客服热线:0429-2133212

网站:http://huludao.huat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