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9 08:02:01 辽宁三支一扶考试信息 http://ln.huatu.com/szyf/ 文章来源:辽宁华图
辽宁华图_辽宁三支一扶招聘考试网为您提供辽宁三支一扶考试备考文章:抚顺市三支一扶招录职位表在哪看。更多辽宁三支一扶招聘信息敬请关注辽宁三支一扶考试频道(https://ln.huatu.com/szyf/)或者关注辽宁华图微信公众号(syhuatu)。辽宁三支一扶考试专属客服:点击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三支一扶考试备考文章:抚顺市三支一扶招录职位表在哪看
辽宁三支一扶考试网 | |||
公告 | 三支一扶简章 | 三支一扶职位表 | 三支一扶报名时间 |
资讯 | 三支一扶考试时间 | 三支一扶报考指导 | 三支一扶考试内容 |
资料 | 三支一扶职测试题 | 三支一扶公基试题 | 三支一扶历年分数线 |
备考 | 笔试课程 | 网络课程 | 图书教材 |
点击查看:辽宁三支一扶考试公告>>>>
点击查看:辽宁三支一扶考试职位表>>>>
点击查看:辽宁三支一扶考试图书>>>>
>>>>>>扫码一对一咨询,领取资料试题
以上这些就是辽宁华图老师为大家分享的辽宁三支一扶考试文章:抚顺市三支一扶招录职位表在哪看,期待大家继续关注同类话题的学习!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三支一扶考试备考技巧
(单选题)某日,甲通过“代刷好评”网页广告找到乙,二人合同约定,由乙以每单0.5元的价格为甲的网店“刷好评”,服务费按月结算。三个月后,当乙向甲催收共计13000元服务费时,甲仅向其转账3000元,并以网店销量不好为由,拒绝支付余款。关于该案,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该合同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属于无效合同
B.“刷好评”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C.“刷好评”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虚假宣传行为
D.甲无权要求乙返还其已经支付的3000元
正确答案:D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故甲乙之间订立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A项正确,不当选。《民法典》第157 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 其规定。乙已收到甲向其转账的3000元,故甲有权要求乙返还。D项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B项和C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 宣传。甲需要虚假的网店评价来增进销量,且让乙来为自己的网店进行虚假评价误导消费者。B项、C项正确。
(单选题)某校招聘专任教师时有张强、李颖、王丹、赵雷、钱萍5名博士应聘。3人毕业于美国高校,2 人毕业于英国高校;2人发表过SSCI论文,3人没有发表过SSCI论文。已知,张强和王丹毕业院校所在国家相同 、而赵雷和钱萍毕业院校所在国家不同;李颖和钱萍发表论文的情况相同,但王丹和赵雷发表论文的情况不同 ,最终,英国高校培养的一位发表过SSCI论文的博士被录取。
由此可以推出:
A.张强没发过SSCI论文
B.李颖发表过SSCI论文
C.王丹毕业于英国院校
D.赵雷毕业于英国院校
正确答案:D
解析
第一步,确定题型。
题干有信息匹配特征,确定为分析推理。
第二步,分析条件,进行推理。
将题干中的条件归纳如下:
①3人毕业于美国高校,2人毕业于英国高校;
②2人发表过SSCI,3人没有发表过SSCI;
③张强和王丹毕业院校所在国家相同,赵雷和钱萍毕业院校所在国家不同;
④李颖和钱萍发表论文的情况相同,王丹和赵雷发表论文的情况不同;
⑤英国高校培养的一位发表过SSCI论文的博士被录取。
由赵雷和钱萍毕业院校所在国家不同,可知:赵雷和钱萍其中一人毕业于美国高校,一人毕业于英国 高校,又因为张强和王丹毕业院校所在国家相同,3人毕业于美国高校,2人毕业于英国高校,可知:张强和王 丹毕业于美国高校,C选项排除。
由王丹和赵雷发表论文的情况不同,可知:王丹和赵雷其中一人发表过SSCI,一人没有发表过SSCI, 又因为李颖和钱萍发表论文的情况相同,2人发表过SSCI,3人没有发表过SSCI,可知:李颖和钱萍没有发表过 SSCI,B选项排除。
李颖和钱萍没有发表过SSCI,王丹和赵雷其中一人发表过SSCI,一人没有发表过SSCI,又因为2人发表 过SSCI,可知:张强发表过SSCI,A选项排除。
因此,选择D选项。
多项选择题
1.陈某2002年从部队转业,半年后与李某结婚,结婚后李某购置了一套家具。2008年陈某创作长篇小 说《军人》。2013年李某得知2000年陈某姑妈去世遗赠给陈某一套私房,一直由陈某父母居住。根据以上情况 ,陈、李二人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A.陈某的转业费
B.李某所购置的家具
C.出版小说《军人》所得的稿费
D.陈某的姑妈遗留的房屋
【答案】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 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婚后李某购置了一套家具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出版小说《军人》所得的稿费 属于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选择BC选项。
【拓展】A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一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 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 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A项 不符合题意,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D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2.离异后的张某(女,36岁,无子女),由于倍感孤独,于是到孤儿院收养儿童。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可收养小明(12岁,男)和小美(12岁,女)
B.可收养小丽(6岁,女)
C.只能收养一名
D.须征得小秘(9岁,女)的同意才能收养小秘
【答案】B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婚姻法知识。
第二步,A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 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 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
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二条,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 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小明为男性,与张某年龄相差没有四十周岁以上,A项错误,排除。小丽为女性,B项正确,当选。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四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八 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D项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BD选项。
【拓展】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 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 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 名子女。
题干中,张某到孤儿院收养儿童,属于“收养孤儿”的情形,则张某收养的人数不受限制 。C项错误。
(编辑:lnht01)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QQ客服
下一篇:抚顺市三支一扶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