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22 08:03:16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l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辽宁华图
辽宁华图_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为您提供辽宁省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文章:抚顺市事业编考试职位表。更多辽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敬请关注辽宁事业单位考试频道(http://ln.huatu.com/sydw/)关注辽宁华图微信公众号(syhuatu),辽宁华图咨询电话:400-024-1113。华图教育事业单位专属客服:点击
点击查看:辽宁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建议保存链接,方便查看公告)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职位表>>>> (建议保存链接,方便查看职位表)
图书推荐:
>>>>>>扫码一对一咨询,领取资料试题
以上这些就是辽宁华图老师为大家分享的辽宁事业单位考试文章:抚顺市事业编考试职位表,期待大家继续关注同类话题的学习!
相关信息推荐: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事业编备考技巧
判断题(正确为A,错误为B)
9.一般来说宏观调控手段主要是指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 )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宏观经济政策知识。
第二步,宏观调控是指政府运用政策、法规、计划等手段对经济运行状态和经济关系进行调节和干预,以保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宏观调控手段分为经济手段、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包括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
因此,本题正确。
【拓展】1.经济手段是指政府在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借助于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经济杠杆是对社会经济活动进行宏观调控的价值形式和价值工具,主要包括价格、税收、信贷、工资等,通过媒体宣传,达到调控目的。
2.法律手段是指政府依靠法制力量,通过经济立法和司法,运用经济法规来调节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
3.行政手段是指依靠行政机构,采取强制性的命令、指示、规定等行政方式来调节经济活动,以达到宏观调控目标的一种手段。行政手段具有权威性、纵向性、无偿性及速效性等特点。
10.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免除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处罚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题干错在“从轻或者免除行政处罚”,应为“不予行政处罚”。
因此,本题错误。
【拓展】根据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多选题
1.以下关于《宪法》正确的是:
A.宪法约束的是公民的所有行为
B.任何普通法律法规不得与宪法相违背
C.法院不能直接以宪法为依据审理案件
D.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其它更严格
【答案】B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基本理论知识。
第二步,B项:根据《宪法》序言,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符合题意,B项当选。
C项:根据《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中的“法律”特指普通法律,该条仅授权法院依照普通法律的规定行使审判权。法院必须遵守宪法,但谈不上“依照”宪法规定行使审判权。因此法院不能直接以宪法为依据审理案件。符合题意,C项当选。
D项:根据《宪法》第六十四条,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所以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其它更严格。符合题意,D项当选。
因此,选择BCD选项。
【拓展】A项:宪法只规定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宪法约束的是公民的所有行为说法错误,A项不当选。
2.户籍所在地为甲区的李某对于乙区国税局所作出的税务征收决定不服,且已经向位于丙区的A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之后仍不满意拟提起行政诉讼,则李某可以向( )提起。
A.甲区人民法院
B.乙区人民法院
C.丙区人民法院
D.A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
第二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李某可以向乙区人民法院和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选择BC选项。
【拓展】行政诉讼法中的其他规定:
第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下列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必须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根本政策
B.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C.社会主义制度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制度
D.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公有制经济
【答案】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基本制度知识。
第二步,B项:根据《宪法》第六条,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B项正确。
C项:根据《宪法》第一条,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C项正确。
因此,选择BC选项。
【拓展】A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的民族政策,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A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D项:根据《宪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所以,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并非公有制经济。D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6.我国刑法规定的不得假释的情况包括:
A.王某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两年后,又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B.张某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C.孙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D.赵某因盗窃国家文物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答案】A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A项: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王某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两年后,又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属于累犯,不得假释。A项正确。
B项:张某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不能假释。B项正确。
因此,选择AB选项。
【拓展】C项:孙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可以假释。C项错误。
D项:赵某因盗窃国家文物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可以假释。盗窃不属于刑法中不得假释的情形,无论是否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D项错误。
7.自然人成为犯罪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A.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自然人
B.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
C.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D.是无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知识。
第二步,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知,ABC项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ABC选项。
【拓展】D项:无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使满足成为犯罪主体的其他条件,但由于其本人无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不能自行成为犯罪主体。D项错误,排除。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可知,不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对任何行为都无需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8.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单位犯罪在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
B.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实行双罚制,既处罚单位,也处罚直接责任人员,不存在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不处罚单位的情形
C.我国刑法中既存在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的犯罪,也存在只能由自然人构成的犯罪,但不存在只能由单位构成的犯罪
D.单位涉嫌犯罪后,若被其主管部门宣告破产,此时直接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答案】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我国对于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双罚制为主,单罚制为辅。单罚制又称代罚制,是指对单位犯罪的,不判处单位罚金,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可知,B项错误,当选。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私分国有资产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可知,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C项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BC选项。
【拓展】A项:单位犯罪在主观方面包括故意,比如私分国有资产罪;也包括过失,比如单位作为犯罪主体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A项正确,排除。
D项: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涉嫌犯罪的单位,被其主管部门、上级机构等吊销营业执照、宣告破产的,此时,直接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该单位不再自诉。D项正确,排除。
(编辑:lnht01)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QQ客服
上一篇:抚顺市事业编考试职位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