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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居住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A.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B.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C.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D.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答案】AB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A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A项正确。
B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B项正确。
C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C项正确。
D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D项正确。
因此,选择ABCD选项。
2.下列关于人格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A.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
B.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
C.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D.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但应征得民事主体的同意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人身权知识。
第二步,A项: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二条,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A项正确,当选。
B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条,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违反前款规定的买卖行为无效。B项正确,当选。
C项: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C项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ABC选项。
【拓展】D项: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知,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无须征得民事主体的同意。D项错误,排除。
3.李某与王某双方协议离婚,但是在财产分配上存在较大分歧,下列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有的是:
A.王某婚前复员费购买的婚后共同用的电视机
B.李某与王某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一套公寓
C.李某创造但未成功,最后创作一份儿童动画片手稿
D.王某的大伯赠与他的一辆豪华汽车
【答案】A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婚姻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A项:王某婚前复员费购买的婚后共同用的电视机属于王某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项正确
D项:王某的大伯赠与他的一辆豪华汽车,属于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并非共同财产。D项正确。
因此,选择AD选项。
【拓展】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B项:李某与王某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一套公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项错误。
C项:动画片手稿的著作权属于王某的共同财产。C项错误。
1.李某与黄某登记结婚后购买某小区房屋一套,房产登记在李某名下,某日,李某在未告知黄某的情况下与张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以市场价格将该房屋转让给张某,在商谈期间,李某带张某实地查看了房屋,并谎称妻子黄某已经同意,出售该房屋,因黄某在外地出差不能赶回,李某还向张某出示了黄某签名的售房委托书等材料,后来李某在房管部门协助张某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黄某获知共有房产被李某擅自转让后,向法院起诉,张某的行为构成:
A.不当得利
B.善意取得
C.无权代理
D.非法转让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题目中,张某受让该不动产时是善意的,且价格合理,不动产已经办理过户。所以张某的行为构成善意取得。
因此,选择B选项。
2.井冈山被誉为中国革命的摇篮和新中国的奠基石,这主要是因为井冈山:
A.是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地点
B.是中国共产党建立的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
C.是北伐战争的主战场地
D.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共党史知识。
第二步,秋收起义后,部队进攻长沙失利,毛泽东分析了敌强我弱的形势,率领工农革命军向井冈山进军,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为中国革命找到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正确道路。故井冈山被誉为“中国革命的摇篮和新中国的奠基石”,这主要是因为井冈山是中国共产党建立的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中国上海、浙江嘉兴南湖是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地点。A项错误。
C项:北伐战争是国共合作,消灭北洋军阀的战争,成为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战场是湖南、湖北,作战对象是吴佩孚。第二阶段是从湖南湖北向东,顺江而下,主要战场是从江西到江苏南部和浙江,主要作战对象是孙传芳。第三阶段是从长江流域北上,作战对象是张作霖。C项错误。
D项:八一南昌起义,又称南昌起义或者八一起义,指在1927年8月1日中共联合国民党左派,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揭开了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武装斗争和创建革命军队的序幕。D项错误。
3.秦朝针对“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所采取的措施是:
A.君主专制
B.分封制
C.郡县制
D.三公九卿制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国历史知识。
第二步,“天下散,莫之能一”出自李斯,意思是以前的时候天下散乱,没有人能将它统一起来。其实是在批评之前的分封制,主张改分封制为郡县制。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废除分封制,以郡县制作为中央控制地方的制度。所谓郡县制是指对中国古代实行的中央集权体制下,郡、县二级政权的地方行政制度(类似于行政区划)的总称。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君主专制制度是指以古代君王为核心的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本题是针对于天下混乱的局面如何进行统一,侧重于中央集权而不是君主专制。不符合题意,A项错误。
B项: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国王或皇帝分封诸侯的制度。商代已开始分封诸侯,称号有侯和伯。西周灭商后,因其国都远在西北,不利于控制幅员辽阔的疆土和统治商代后裔,便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分封制在秦朝时期已经被郡县制取代,不符合题意B项错误。
D项:三公九卿制是秦汉时期的一种官员制度,不符合题意,D项错误。
7.赤道以南为南半球,下列国家中位于南半球的有:
A.智利
B.阿根廷
C.越南
D.澳大利亚
【答案】AB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人文地理知识。
第二步,A项:智利位于南半球,南美洲西南部。东同阿根廷为邻,北与秘鲁、玻利维亚接壤,西临太平洋,南与南极洲隔海相望,是世界上地形最狭长的国家。A项正确,当选。
B项:阿根廷位于南半球,南美洲南部,与智利、玻利维亚、巴拉圭、巴西、乌拉圭等国相接壤,东南面向大西洋。B项正确,当选。
D项:澳大利亚位于南半球,四面环海,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国土覆盖整个大陆的国家,拥有很多自己特有的动植物和自然景观。D项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ABD选项。
【拓展】C项:越南位于北半球,位于东南亚中南半岛东部,北与中国广西、云南接壤,西与老挝、柬埔寨交界,国土狭长,面积约33万平方公里,紧邻南海,海岸线长3260多公里,是以京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C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8.磕破、擦伤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皮肤损伤,许多家庭也都常备着各类消毒药水,以备不时之需。下列关于消毒药水使用的说法正确的有:
A.75%酒精不能直接涂擦伤口,因为它会刺激伤口,让人疼痛难受,还会使创面蛋白凝固,影响伤口愈合
B.相对于酒精,碘酒消毒效果更好,可用来消毒伤口周围的皮肤,也能涂在伤口上
C.医用双氧水具有氧化性,擦拭到创伤面,会有灼烧感,但安全性较高
D.红药水的主要作用是抑菌,但它的杀菌作用很弱,主要用于表浅的皮肤黏膜消毒
【答案】A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生物医学知识。
第二步,A项:75%酒精不能直接涂擦伤口,因为它会刺激伤口,让人疼痛难受,还会使创面蛋白凝固,影响伤口愈合。A项正确,当选。
B项:碘酒由于含有酒精成分,因此不能涂在伤口上。B项错误,排除。
C项:医用双氧水浓度等于或低于3%,擦拭到创伤面,会有灼烧感、表面被氧化成白色,用清水清洗一下就可以了,过3-5分钟就恢复原来的肤色。C项正确,当选。
D项:红药水是具有一定的消炎的作用,其实汞只能够与细菌的蛋白质结合,这样会影响到新陈代谢,从而达到抑菌的作用。通常都是直接作用于人体的粘膜组织处,发现嘴唇上长了疱疹,还有鹅口疮等。D项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ACD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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