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0 08:02:24 辽宁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http://ln.huatu.com/guojia/ 文章来源:辽宁华图
辽宁华图_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提供2024国家公务员考试文章:2024宿迁国考公告职位表/国考公告。更多2024年国家公务员招聘信息敬请关注辽宁国家公务员考试频道(http://ln.huatu.com/guojia/)或者关注辽宁华图微信公众号(syhuatu)。国家公务员考试专属客服:点击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国家公务员考试文章:2024宿迁国考公告职位表/国考公告
2024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目前暂未发布,最近几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职位表均在10月发布,发布网站为:国家公务员局http://www.scs.gov.cn/,收藏查看。有想要考公务员的小伙伴们现在就可以备考国家公务员招考了,辽宁华图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提供在哪看国家公务员公告以及职位表等相关信息。
点击查看: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建议保存链接,出公告查看)
点击查看:2024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建议保存链接,出职位表查看)
点击查看: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建议保存链接,出大纲查看)
——推荐阅读——
考生通道——2024国家公务员历年分数线|历年试题|备考咨询
教材资料——2024国家公务员图书教材|时政热点|每日一练
辅导课程——2024国家公务员笔试课程|网校课程|领航礼包4.0
图书推荐:
>>>>>>扫码随时咨询考试相关问题,领取资料试题
以上这些就是辽宁华图老师为大家分享的2024国家公务员考试文章:2024宿迁国考公告职位表/国考公告,期待大家继续关注同类话题的学习!
相关信息推荐: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国考备考技巧
378. 美貌的人并不都有其他方面的才能。因为造物主是吝啬的,他给了此就不再予彼。所以许多容颜俊 秀的人却无所作为。他们过于追求外形美而放弃了内在美。但这话也不全对,因为奥古斯都、菲斯帕斯、腓力普 王、阿尔西巴底斯等,都既是大丈夫,又是美男子。仔细考究起来,形体之美是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 又胜于形体之美。最高的美是画家所无法表现的,因为它是难于直观的。这是一种奇妙的美。
“他给了此就不再予彼”中“此”是指:
A. 美貌
B. 美貌的人
C. 其他才能
D. 内在的美
379. 尊重照顾女性在交通中的地位,善意无可厚非,设置“女性停车位”有导向意义,但终 究还是“圈地为牢”的机械方式。诚然男女有着身体素质、思维方式等方面的差异,但与驾驶技术并 不能划等号,也没有足够的数据支撑或调查显示女司机一定比男司机事故率高或低;性别与技术没有必然联系, 现实中需要“关照”的绝不仅仅是女司机,还有新司机等。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剧增、城市停车位捉襟 见肘的情况下,单独划出“女性停车位”再奢谈人性化关怀,就不能不受到各方的质疑。
对于设置“女性停车位”,文段的看法是:
A. 体现了对女性的关爱,无可厚非
B. 是对女性的不尊重,是性别歧视
C. 理性看待,不必贴上性别的标签
D. 忽视了停车位供给与管理的缺失
378. 【解析】
第一步,分析文段。文段首先?出互联网服务已从娱乐应用发展至价值应
用。然后通过“网络课堂”“网申”“网络推销”“淘宝 ”等现象举例论证,
最后重申价值应用已经走进每一个人。文段结构为“总—分—总”,主要
讲述互联网发展已至价值应用阶段。
第二步,对比选项。A 项是对文段重点的同义替换。
因此,选择 A 选项。
【拓展】B 项和 D 项:均未体现主体词“价值应用”。C 项:未体现“价值应用 ”,
且“数字化生存”还仅仅是预言,而非事实。
379. 【解析】
第一步,分析文段。文段先指出设置“女性停车位”是“圈地为牢”的机
械方式,说明对设置“女性停车位”并不完全赞同。接着进行解释说明,
?到技术与性别不能划等号,在城市停车位捉襟见肘的情况下,单独划出
“女性停车位”太奢侈。由此可知,文段对设置“女性停车位”的看法是
比较理性的,不主张过分强调性别标签。
第二步,对比选项。C 项符合文段观点。
因此,选择 C 选项。
【拓展】
A 项:“无可厚非”对应转折之前,非重点。B 项:“是对女性的不尊重,
是性别歧视”属于无中生有。D 项:对应解释说明的内容,非重点。
(复合题)每?起屈原的《涉江》,人们总喜欢把它与《离骚》作比较, 有人说它是“一部小型的 《离骚》”,有人认为,“《涉江》同《离骚》 一样,反映了诗人对真理的追求和遭贬后的愤懑与 不平。”有些学者把《离 骚》和《涉江》都看作是屈原晚年的作品,都写于放逐江南之时,陶今雁 在《 漫谈屈原的〈涉江〉》中说:“《涉江》与《离骚》一样,都是诗人 对一生生活经历的总结,是他晚年流 放于湘沅一带写的。”郭沫若也说过 下面的话:“《涉江》之作殆与《离骚》相去不远。屈原在长 期窜逐中, 南下湘沅流域应不止一次,余昔以《涉江》作于《哀郢》之后,今知其非 是。”(《屈原赋今 译》)固然《涉江》与《离骚》都像一面闪光的镜子, 反映出屈原伟大的人格和贤贞的品质,也像一道深深的辙 印,印下诗人求 索中坎坷的历程。但《涉江》与《离骚》是有明显的不同的,仅就写作时 间与地点来说,差别 也是巨大的。对于《涉江》的写作时间与地点,我对 传统的看法是没有疑义的,但《离骚》却作于放逐汉北之 时,大约是楚怀 王三十年(公元前 299 年)之前不久,当时屈原应为四十四岁左右。 这个问题,还可以从《离 骚》本身的内容来看。细析《离骚》诗意,诗中 对君王听信谗言、朝废昔替,是有理怨和责难的,但也有希冀 和期待,希 望他能改其度,继前王之踵武;同时有对年华易逝的惋惜和懊丧,但也表 示要珍惜这大好时光,并 没有自弃和绝望。有对自己受谗遭贬怀着牢骚和 不平,但对未来也还抱有希望企求。这与后期作品那种决绝的 调子,凄凉 的色彩是有所不同的。在《离骚》中,我们看不到《涉江》中“世溷浊而 莫余知兮,余将高 驰而不顾”,“哀南夷之莫吾知倔,旦余济乎江湘”那 种对世事极度伤心的态度;我们也听不 到像《悲回风》中“吾怨往昔之所 冀兮,悼来者之逖逖”,“骤谏君而不听兮,任重石之何益 ”(“任重石” 即抱石投河之意)那种君王、对前途完全绝望的凄绝的心声。相反地,它 却有 着强烈的牢骚和不平。一个人只有在有希冀、有企求之时,才会有因 实现不了这希冀、企求而产生的牢骚和不 平。不然,也就如老子所云“无 扫 可无不可”了。所以,这牢骚和不平也正是有进取心的产物,如 同白居易 所云,“三十气太壮,胸中多是非”。另外,《离骚》中还有强烈的改变 现实的自信心, 这更是一个对事业和前途并未绝望的人的心理特征了。
357. 第 1 段意在说明:
A.《涉江》与《离骚》都反映了屈原的伟大人格
B.《涉江》为屈原壮年时期写于湘沅流域
C.学者们对《涉江》的写作时间和地点观点不一
D.《离骚》是屈原四十四岁左右写于汉北的作品
358. 第 2 段引用白居易诗句“三十气太壮,胸中多是非”,意在说明:
A.《离骚》中的牢骚与不平反映了屈原具有进取心
B.写作《离骚》时,屈原年轻气盛,常为是非而不平
C.屈原年轻时也曾常常为世道不公而鸣不平
D.屈原把壮年时期的牢骚与不平表达在了《离骚》中
359. 第 2 段旨在从内容的角度证明《离骚》:
A.充满希冀与不平,是充满生机的作品
B.不同于《涉江》和《悲回风》的格调
C.充满牢骚与希冀,以此证明它不是晚年作品
D.没有表达自弃和绝望,但有对年华易逝的惋惜和懊丧
360. 依据原文?供的信息,下列推断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中“我对传统的看法是没有疑义的”中的“传统的看法”暗指《涉江》的写 作时间与《离骚》大致相同
B.郭沫若的“余昔以《涉江》作于《哀郢》之后,今知其非是”一语,说明《涉江》之作殆 与《离骚》相去很远
C.《离骚》作于放逐汉北之时,大约是楚怀王三十年(公元前 299 年)之前说明屈原当时还有进取心,对 事业和前途并未绝望
D.《离骚》主要反映的是屈原的政治理想抱负,而《涉江》则更多体现了屈原对世事极度伤心的态度
357. 【解析】
第一步,分析文段。第一段首先援引他人观点,探讨了关于《涉江》和《离
骚》的写作时间和地点,然后通过转折关联词“但是”引出作者的观点,
他认为《涉江》和《离骚》有明显不同。最后又做了进一步说明,即关于
《涉江》的写作时间和地点,作者同意传统的看法,但关于《离骚》的写
作时间和地点,作者并不同意传统的看法,作者认为《离骚》作于其放逐
汉北之时,当时屈原应为四十四岁左右。文段结构为“分—总”,主旨句
在转折后,主要论述作者对于《离骚》的写作时间和地点的不同看法。
第二步,对比选项。D 项是对文段主旨句的同义替换,符合文段意图。
因此,选择 D 选项。
358. 【解析】
第一步,定位原文,白居易的诗句“三十气太壮,胸中多是非”出现在第
二段后半部分。文章先?出了观点,即从内容也可以看出《离骚》的写作
时间和地点不同于《涉江》。然后从《离骚》的内容上对这个观点进行了
细致的分析,接着通过“所以”得出结论,即文段的重点:这牢骚和不平
也正是有进取心的产物。最后援引白居易的诗句来进一步论证作者的这个
观点。故引用白居易诗句“三十气太壮,胸中多是非”意在说明的是《离
骚》中的牢骚与不平反映了屈原具有进取心。
第二步,对比选项。A 项是对文段主旨句的同义替换,符合文段意图。
因此,选择 A 选项。
【拓展】B 项和 C 项:“年轻气盛”“年轻时”在文中均未?及,无中生有。D 项:
偏离文段重点,文段重点为《离骚》中的牢骚与不平反映了屈原具有进取
心。
359. 【解析】
第一步,分析文章。文中第一段的重点即作者的观点,认为屈原《离骚》
的写作时间和地点并非是在晚年,而是在他四十四岁左右。接着第二段是
对第一段的观点进行论证:通过分析《离骚》的写作内容,并与《涉江》
内容进行比较,最后得出结论,即《离骚》表达的并不是对君王以及对前
途的绝望,而是充满了牢骚和希冀,是一部积极向上充满生机的作品,所
以《离骚》的写作时间和地点不同于《涉江》,不是屈原晚年的作品,从
而印证了第一段的观点。
第二步,对比选项。C 项是对第二段主旨句的同义替换,同时点明了第一
段的观点。
因此,选择 C 选项。
【拓展】
A 项、B 项和 D 项:三者均为《离骚》的内容特点的表述,并非从内容角
度分析《离骚》的目的。
360. 【解析】
第一步,分析文章,将选项与原文一一对应。
第二步,辨析选项。A 项对应第一段,根据“对于《涉江》的写作时间与
地点,我对传统的看法是没有疑义的,但《离骚》却是作于放逐汉北之时……”可知 ,“但”转折后作者表达的是《离骚》与《涉江》的写作时
间是不同的,由此可知,转折前“传统的看法”暗指原来的学者都认为《离
骚》与《涉江》的写作时间都是在屈原晚年,即同一时期,符合原文,排
除。B 项对应第一段,根据“郭沫若也说过下面的话:‘《涉江》之作殆与
《离骚》相去不远……’”可知,“《涉江》之作殆与《离骚》相去很远 ”
说法错误,属于曲解文意,不符合原文,当选。C 项对应第一段“《离骚》
却是作于放逐汉北之时,大约是楚怀王三十年(公元前 299 年)之前不久,
当时屈原应为四十四岁左右”和第二段“所以,这牢骚和不平也正是有进
取心的产物……这更是一个对事业和前途并未绝望的人的心理特征”,符
合原文,排除。D 项对应第二段“细析《离骚》诗意……有希冀和期待 ……
并没有自弃和绝望……对未来也还抱有希望企求……在《离骚》中,我们
看不到《涉江》中……那种对世事极度伤心的态度”,符合原文,排除。
因此,选择 B 选项。
26. 下列情形所反映的权利类别与其他三项不同的是:
A. 小张向老刘借款 6000 元,并将祖传玉镯交与老刘,二人约定三年内还钱取镯,否则老刘有权变卖玉镯获偿
B. 某公司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拍卖会上拍得一块土地,用于日后的商业开发
C. 李女士送修电动车,后拒不支付修车费,店老板遂留置电动车
D. 某银行向购房人王先生发放了一笔按揭贷款,贷款期限 25 年
27. 下列对法谚的解读正确的是:
A. 法无授权不可为——每个公民都应当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作为
B. 枪炮作响法无声——战乱时,平常法律所维系的社会秩序荡然无存
C. 法不阿贵,绳不挠曲——即使初衷是好的,如果触犯了法律还是要一视同仁
D.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规定与道德信仰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28. 下列情形中,甲和乙只需承担双方责任,无需承担共同责任的是:
A. 甲乙共同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
B. 甲乙合伙办了一家快递企业,乙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包裹
C. 甲养的羊误入乙的菜地,乙发现后不管不问导致损失扩大
D. 甲与乙协商共同买下一套房屋,二人约定各欠卖方十万元房款
26.【答案】B
【解析】B 项反映的权利类别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是指非所有人对他人之物所享有的占有、
使用、收益的排他性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
权、自然资源使用权等。ACD 三项均属于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为确保债权的实现而设定
的,而 B 项属于用益物权。因此,选择 B 选项。
【拓展】
A 项:反映的权利类别是担保物权中的质权。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
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事由时,债权人
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受偿的权利。
C 项:反映的权利类别是担保物权中的留置权。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
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利。
D 项:反映的权利类别是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
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
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
27.【答案】B
【解析】“枪炮作响法无声”,“枪炮作响”指的是战乱时期,“法无声”指的是法律无法发挥
作用。B 项说法正确。因此,选择 B 选项。
【拓展】
A 项:“法无授权不可为”指国家公权力的行使必须经过法律授权。这是对国家公权力的约
束,不是对公民的约束。
C 项:“法不阿贵”指法律不偏袒有权有势的人,与初衷好坏无关。
18D 项:“法律必须被信仰”指法律要对社会生活起到作用,就要人们信仰法律。这句话强调
的是公民的法治观念,与道德信仰无关。
28.【答案】C
【解析】共同责任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共同实施违法行为并且都有过错,从而共同对损害的发
生承担的责任,如加害人为两个以上的人对受害人承担的责任。学理上共同责任又分为三种:
连带责任、按份责任、补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
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
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C 项中甲饲养的羊造成乙的损失,应该承
担赔偿责任。乙不管不问,对损失扩大部分承担一定责任。甲、乙并未共同实施违法行为,
无需承担共同责任。因此,选择 C 选项。
【拓展】
A 项: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
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B 项: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
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
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
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 项:根据《物权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
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A、B、D 三项的情形,均需承担共同
责任。
(编辑:lnht01)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QQ客服
上一篇:2024宿迁国考职位表_国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