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0 10:25:00 辽宁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http://ln.huatu.com/guojia/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辽宁华图_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提供2024国家公务员考试文章:2024国家公务员考试抚州地区公告。更多2024年国家公务员招聘信息敬请关注辽宁国家公务员考试频道(http://ln.huatu.com/guojia/)或者关注辽宁华图微信公众号(syhuatu)。国家公务员考试专属客服:点击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国家公务员考试文章:2024国家公务员考试抚州地区公告
2024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目前暂未发布,最近几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职位表均在10月发布,发布网站为:国家公务员局http://www.scs.gov.cn/,收藏查看。有想要考公务员的小伙伴们现在就可以备考国家公务员招考了,辽宁华图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提供在哪看国家公务员公告以及职位表等相关信息。
点击查看: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建议保存链接,出公告查看)
点击查看:2024国家公务员考试职位表>>>>(建议保存链接,出职位表查看)
点击查看:202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建议保存链接,出大纲查看)
——推荐阅读——
考生通道——2024国家公务员历年分数线|历年试题|备考咨询
教材资料——2024国家公务员图书教材|时政热点|每日一练
辅导课程——2024国家公务员笔试课程|网校课程|领航礼包4.0
图书推荐:
以上这些就是辽宁华图老师为大家分享的2024国家公务员考试文章:2024国家公务员考试抚州地区公告,期待大家继续关注同类话题的学习!
相关信息推荐: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国考备考技巧
375. 当夜深人静,即将准备进入梦乡时,我们的身体常常会突然抽搐一下,这种抽搐通常被科学家们称 作临睡肌跃症(又称入睡抽动)。目前没有研究彻底搞明白它的原因,因而人们对此有诸多猜测。有一种解释认为 ,人脑是基于爬行动物的大脑进化而来的,因此仍然保留了一部分爬行动物的应激反应模式。肌肉彻底放松时, 大脑会基于这一应激反应模式,以为我们在自由坠落,出于自我保护的需要,大脑指挥全身肌肉马上行动,试图 在下坠过程中抓住什么东西,于是本已放松的肌肉会突然收紧,导致入睡抽动。
这段文字:
A. 介绍临睡肌跃症的临床表现
B. ?供一种对临睡肌跃症的解释
C. 说明临睡肌跃症与大脑的关系
D. 阐述临睡肌跃症对人类的意义
376. 在古代科学文化巅峰的雅典,哲学家苏格拉底被视为“最有智慧的人”。这位哲学家却 总是强调:“我只知道我一无所知。”他向人们解释说:如果说他的智慧有什么与众不同的话,那就 是他知道自己的无知;其他人虽然也与他一样的无知,却不知道自己的无知。
下列说法准确概括文意的是:
A. 苏格拉底不愿被称为“最有智慧的人”
B. 苏格拉底实际上不是“最有智慧的人”
C. 苏格拉底的“智慧”在于知道自己“无知”
D. 苏格拉底的“智慧”与他人没有不同
377. 美貌的人并不都有其他方面的才能。因为造物主是吝啬的,他给了此就不再予彼。所以许多容颜俊 秀的人却无所作为。他们过于追求外形美而放弃了内在美。但这话也不全对,因为奥古斯都、菲斯帕斯、腓力普 王、阿尔西巴底斯等,都既是大丈夫,又是美男子。仔细考究起来,形体之美是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 又胜于形体之美。最高的美是画家所无法表现的,因为它是难于直观的。这是一种奇妙的美。
“他给了此就不再予彼”中“此”是指:
A. 美貌
B. 美貌的人
C. 其他才能
D. 内在的美
375.【解析】
第一步,分析文段。文段第一句?出临睡肌跃症的概念,第二句通过“因
而”指出对这种症状产生的原因存在诸多猜测。接着通过“有一种解释认
为”引出对临睡肌跃症的其中一种解释。文段主旨句在“因而”之后,讲
述了对临睡肌跃症的一种解释。
第二步,对比选项。B 项是对文段主旨句的同义替换。
因此,选择 B 选项。
【拓展】
A 项:“临床表现”出现在文段第一句,用来引出“临睡肌跃症”的话题,
偏离重点。C 项:“临睡肌跃症与大脑的关系”仅是?供一种关于临睡肌跃
症的解释中的部分信息。D 项:“临睡肌跃症对人类的意义”文段并未?及。
376. 【解析】
第一步,分析文段。文段首先介绍了苏格拉底被称为最有智慧的人。接着
通过转折词“却”指出苏格拉底强调自己一无所知。然后借苏格拉底的解
释表明苏格拉底与别人的不同在于自己知道自己的无知。文段重点在转折
之后,主要强调苏格拉底的“智慧”是知道自己的无知。第二步,对比选项。C 项是对重点 句的同义替换。
因此,选择 C 选项。
【拓展】
A 项和 B 项:“不愿被称为”“不是‘最有智慧的人’”文段未?及 ,无中
生有。D 项:“与他人没有不同”与文意相反,文段重点强调是有不同的。
377. 【解析】
第一步,定位原文,“他给了此就不再予彼”中的“此”出现在第二句。
分析“他给了此就不再予彼”的上下文语境。根据就近原则,重点分析前
一句和后一句。前一句讲“美貌的人并不都有其他方面的才能”,后一句
讲“所以许多容颜俊秀的人却一无作为”,可见“此”指的是美貌的人拥
有的东西,即“美貌”或“容颜俊秀”。
第二步,对比选项。A 项“美貌”符合上述语境。
因此,选择 A 选项。
(复合题)哈佛大学生物学家马丁•诺瓦克写道:“合作是进化过程中创 造力的源泉,从细胞 、多细胞生物、蚁丘、村庄到城市莫不如此。”人类 在力求迎接全球新挑战的同时,必须找到新的合作方 式。利他主义必须是 合作的基础。 愿意无私向他人伸出援手,?升了我们和子孙后代的生活品质。事实上 , 这甚至可能是生存的必要条件。我们必须敏锐地意识到这一点,并尽可 能让更多人知道。 当前,人类面临着三 项重要挑战:确保所有人拥有体面的生活条件、?高 生活满意度和保护我们的地球。传统的成本效益分析很难 把上述要求统一 到一起,因为它们分属于不同的时间框架。我们担心每年的经济状况;我 们关注自己终生的幸 福;而我们对环境的忧虑,则主要是为了子孙后代着 想。 但奉行利他主义原则需要进行取舍。即使自己有可能 从中受益,负责任的 投资者也绝不会轻率地利用客户一生攒下的积蓄进行冒险投机;一位充满 爱心的公民总是 先想到自己的行为会对社会造成何种影响;无私的一代会 处处关爱地球,而这恰恰是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宜居的 世界。利他主义让 所有人都能更好地生活。 以这样的眼光来看待世界似乎过于理想化,毕竟,心理学、经济学 和进化 生物学普遍认为人类的本性同样是自私的。但过去 30 年的研究表明,真 正的利他行为确实存在,而且 可以超越亲属和社区,兼顾人类甚至是其他 物种的普遍福祉。此外,利他主义者并不一定会因善举而受损;相反 ,在 自私者为自己和他人带来痛苦的同时,利他主义者往往会间接受益于自己 的善举。 研究还表明,个人可 以学会利他的行为方式。神经学家已确定了利他主义 的三个组成部分,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学习来最终掌握:理 解并分享他人的 感受的同理心、希望传播快乐的慈爱心和希望减轻别人的痛苦的同情心。 社会也可以向利他主 义转化,这样的社会甚至可以有比自私型社会更美好。 对文化演变的研究表明,人类价值观可以以超过人类基 因的速度发生变化。 因此,如果要建设一个充满关爱的世界,我们必须先意识到利他主义的重 要性,接着需要 在人与人之间培育利他主义,并推动社会的文化变革。
389. 文中引用马丁•诺瓦克的观点是为了强调合作的:
①普遍性 ②重要性 ③相对性 ④偶然性 ⑤阶段性
A. ①②
B. ②③
C. ③④
D. ④⑤
390.作者认为利他型社会:
A. 违背了人类的本能
B. 发展前景并不明朗
C. 可以经过培育成为现实
D. 只能是脱离实际的空想
389. 【解析】
第一步,定位原文,“马丁·诺瓦克”的观点出现在第一段。根据“合作
是进化过程中创造力的源泉”可知,合作对进化过程至关重要,可见合作
的“重要性”;根据“从细胞、多细胞生物、蚁丘、村庄到城市莫不如此”
可知,合作现象比比皆是,可见合作的“普遍性”。
第二步,对比选项。A 项符合上述语境。
因此,选择 A 选项。
390. 【解析】
第一步,分析文章,找到作者论述“利他型社会”的关键信息。根据“社
会也可以向利他主义转化,这样的社会甚至可以有比自私型社会更美好”
“如果要建设一个充满关爱的世界,我们必须先意识到利他主义的重要性”
等信息可知,作者对利他型社会持积极的态度。
第二步,对比选项。A 项、B 项和 D 项都是消极的态度,只有 C 项是积极
的态度。
因此,选择 C 选项。
29. 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A. 王某 3 月 1 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3 月 5 日正式上班,劳动关系自 3 月 1 日起建立
B. 李某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为防止其反悔,可向其收取 500 元押金做担保
C. 赵某在甲公司任职,同时在乙公司做兼职翻译,乙公司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D. 张某所在甲公司与另外一公司合并成立了乙公司,应由乙公司继续履行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
30. 甲乙丙三人从丁处购买我国公民的个人信息,并组织人员利用网络电话实施诈骗行为,获利一百余万元,并由戊负责转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若甲乙丙三人在境外实施该电信网络诈骗行为,则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B. 甲乙丙三人为组织者,三人对全部的诈骗行为承担责任
C. 丁明知甲乙丙三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依然非法向其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丁为共犯
D. 戊明知款项为诈骗所得,仍帮助甲乙丙在不同银行账户间频繁划转,戊为共犯
31. 下列与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有关的说法错误的是:
A.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包括宅基地使用权
B. 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C. 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本
D. 家庭承包经营的重要特征是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分离
29.【答案】D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
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张某所在公司与另外一公
司合并成立了乙公司,张某的劳动合同应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乙公司继续履行。因此,选
择 D 选项。
【拓展】
A 项:《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
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王某 3 月 5 日正式上班,劳动合同自 3 月 5 日起建立,A 项
说法错误。
B 项:《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
19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B 项说法错误。
C 项:《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
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赵某在乙公司做兼职翻译,乙公司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C 项说法错误。
30.【答案】A
【解析】根据《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在境
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酌情从重处罚。A 项说法错误。因此,选择
A 选项。
【拓展】
B 项:多人共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对其参与期间该诈骗团伙实施的
全部诈骗行为承担责任。
C 项: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帮助转移
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套现、取现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D 项:同 C 项。
31.【答案】A
【解析】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按用途划可以分为农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非农经营用
地使用权和非农公益用地使用权。A 项说法错误。因此,选择 A 选项。
(编辑:辽宁华图_01)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QQ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