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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将于2021年9月10至13日举行,主题为:
A.“共享陆海新通道新机遇,共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B.“共建‘一带一路’,共兴数字经济”
C.“共建‘一带一路’,共绘合作愿景”
D.“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构建中国—东盟创新共同体”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时事热点知识。
第二步,第18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指挥中心第一次工作会议上获悉,第18届东博会峰 会将于2021年9月10日至13日举行,主题为“共享陆海新通道新机遇,共建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届时将统筹展 会筹办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办展办会。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2003年10月8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七次中国与东盟(10+1)领导人会议上倡议,从2004年起每年在中国南宁 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同期举办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这一倡议得到了东盟10国领导人的普遍欢迎。这一战略性 建议得到东盟各国领导人的积极响应,并写入主席声明。峰会宗旨:1.推动中国与东盟的全面经济合作。2.推动中国—东盟自由 贸易区的建设。3.搭建中国与东盟各国政府宣传经贸政策的平台。4.促进中国与东盟工商界的了解与合作。5.促进政府、学术界和企 业界之间更广泛的互动和对话。6.表达工商界对政府的意愿。而这已成为建设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和互 利合作最重要的双边活动、合作机制、交流和沟通渠道。这是中国与东盟商务和投资最高级别的会议。对推动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发 展与互利合作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和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创新职能的基本内容包括:
A.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目标创新、组织创新、环境创新
B.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目标创新、组织创新、文化创新
C.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目标创新、组织创新、文化创新
D.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目标创新、组织创新、环境创新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管理学基本原理知识。
第二步,创新职能的基本内容包括:
(1)目标创新。企业是在一定的经济环境中从事经营活动的,特定的环境要求企业按照特定的方式提供特定的产品。当环境发 生变化时,企业的生产方向、经营目标责任制以及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与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就要进行相应的调整。
(2)技术创新。技术创新是企业创新的主要内容。由于一定的技术都是通过一定的物质载体的方法来体现的,因此,企业的技 术创新主要表现在要素创新、要素组合方法的创新以及产品创新三个方面。
(3)制度创新。制度创新从社会经济角度来分析企业系统中成员间的正式关系的调整和变革。企业制度主要包括产权制度、经 营制度和管理制度三个方面的内容。产权制度是决定企业其他制度的根本性制度,它规定着企业最重要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对企业的 权力、利益和责任。
(4)组织机构和结构的创新。企业系统的正常运行,既要求具有符合企业及其环境特点的运行制度,又要求具有与之相应的运 行载体,即合理的组织形式。因此,企业制度创新必然要求组织形式的变革和发展。
(5)环境创新。环境是指企业经营的土壤,同时也制约着企业的经营。环境创新不是指企业为适应外界变化而调整内部结构或 活动,而是指通过企业积极的创新活动去改造环境,去引导环境朝着有利于企业经营的方向变化。就企业来说,环境创新的主要内容 是市场创新。市场创新主要是指通过企业的活动去引导消费,创造需求。新产品的开发往往被认为是企业创造市场需求的主要途径。
所以,创新职能的基本内容包括制度创新、技术创新、目标创新、组织创新、环境创新。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科技创新:是指工业企业用于科技创新和技术开发方面的具体活动。包括用于企业研究与发展课题活动的直接支出, 以及间接用于研究与发展活动的一切支出。科技创新不是创新职能的基本内容。
文化创新:文化在交流的过程中传播,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都包含着文化创新的意义。文化发展的实质,就在于文化创新。 文化创新,是社会实践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文化自身发展的内在动力。文化创新不是创新职能的基本内容。
3.小鞠是一名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其父母利用暑假期间带她自驾游玩,但在路上发生车祸,其父母当场死亡,小鞠重伤入院。 小鞠出院后,下列哪一人员可以担当其监护人:
A.退休在家的祖父
B.同班同学的母亲
C.患有精神病的邻居
D.被宣告死亡的父亲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主体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 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 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题干中小鞠是一名小学三年级的学生,属于未成年人,结合选项,小鞠出院后 ,可以担当其监护人是退休在家的祖父。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根据《民法典》第二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 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4.李某长期吸毒,多次自费戒毒均未成功,某公安局在一次检查中发现后,将李某送至强制隔离戒毒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该 公安局的行为属于:
A.行政处分
B.行政强制措施
C.行政强制执行
D.行政许可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强制知识。
第二步,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二款,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 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 性控制的行为。题干中某公安局将李某送至戒毒所进行强制隔离戒毒,是对李某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 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给予处分。可知行政处分针对的是公务员。A项不当选。
C项: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三款,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 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题干中的情形李某没有行政决定不履行,与行政强制执行无关。C项不当选。
D项: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 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题干中的情形与行政许可无关。D项不当选。
5.新消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网购等方式销售商品,除了特殊情况,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 )日内 退货。
A.1
B.7
C.3
D.10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 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 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因此,选择B选项。
多选题
6.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在汉口秘密召开紧急会议,即八七会议,作出了如下决定:
A.彻底清算了王明的“左”倾冒险主义错误
B.彻底清算了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错误
C.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总方针
D.选出了以瞿秋白为书记的中央临时政治局
【答案】B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共党史知识。
第二步,八七会议是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以后,在关系党和革命事业前途和命运的关键时刻,中共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8 月7日在汉口召开的紧急会议。会议批判和纠正了陈独秀右倾机会主义错误,撤消了他在党内的职务,选出了以瞿秋白为书记新的临时 中央政治局,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斗争的总方针,决定发动秋收起义。毛泽东出席了这次会议,并提出了著名的“枪杆子里出 政权”的论断。会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告全党党员书》等议案。八七会议在中国革命紧急关头及时地向党和全 国人民指明了斗争方向,反对政治上的“右”倾机会主义,使党在革命中前进了一大步。由此可知,B、C、D项正确,当选 。
因此,选择BCD选项。
【拓展】A项:1935年1月的遵义会议,确立了以毛泽东为代表的新的中央的正确领导,结束了王明“左”倾冒险主 义在党内的统治;A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7.甲、乙、丙三人在甲的家里吃晚饭,期间乙的钱包(内有5000元现金)掉到地上,乙走后甲将其据为己有。饭后乙因喝醉酒无 法回家,丙主动步行送乙回家,途中乙醉酒不醒,丙急于回家,便置乙于路边不顾。第二天,乙被人发现已冻死路边。在本案中甲和 丙的行为性质是:
A.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
B.甲的行为构成侵占罪
C.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D.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答案】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B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侵占罪。物 品遗失在建筑物中,该物品由建筑物所有者合法占有,所以,乙的钱包是由甲暂时保管,然而甲将乙的钱包据为己有,所以成立侵占 罪。B项正确。
C项:丙护送乙的先行为产生对乙救助的义务,但丙急于回家,并未履行应尽的救助义务,致使乙被冻死,故丙成立不作为的 故意杀人罪。C项正确。
因此,选择BC选项。
【拓展】A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 的,构成盗窃罪。此题甲成立侵占罪而不是盗窃罪。此选项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D项:丙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故错误,排除。
8.下列行政行为中,行政行为相对人可以提起行政复议的有:
A.佳和酒店因消防设施不合格而被公安机关责令停业整顿
B.校长因在网络中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而被公安机关处以7日行政拘留
C.小李因违章停车被公安机关处以200元罚款
D.小郑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公安机关批准
【答案】AB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知识。
第二步,A、B、C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 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责令停业整顿、行政拘留和罚款均是行政处罚,均符合上述规定,所以,行政行为相对人都可以提起 行政复议。A、B、C项正确。
D项: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八)认为符合 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 理的。小郑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未被公安机关批准符合上述规定,所以,小郑可以提起行政复议。D项正确。
因此,选择ABCD选项。
一、单选题
1.“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下列选项与该句体现的含义最接近的是: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法律是特权阶段的产物
C.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D.权利与义务统一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理学知识。
第二步,“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的意思是无论是特权阶层,还是普通人民都需要接 受法律的约束,这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统治的工具,并非特权阶段的产物,比如我国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 现,所以法律是特权阶段的产物的说法错误。B项错误。
C项:体现了法律捍卫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不符合题意。C项错误。
D项: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是指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不能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不符合题意。D项错误。
2.小红在商店看到一件打折的商品,原价为人民币100元,现在标价为80元。在这次重新标价过程中,货币执行的职能是:
A.价值尺度
B.流通手段
C.支付手段
D.贮藏手段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经济学原理知识。
第二步,货币职能是指货币本质的具体体现。在发达的商品经济条件下,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 和世界货币五大职能。其中,价值尺度是用来衡量和表现商品价值的一种职能,是货币的最基本、最重要的职能。货币作为价值尺度 ,就是把各种商品的价值都表现为一定的货币量,以表示各种商品的价值在质的方面相同,在量的方面可以比较。题干中,商品原价 100元,打折后80元,都是把这种商品的价值用具体的货币量来体现的,以此来表示该商品的价值,执行的是货币的价值尺度功能。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流通手段:货币充当商品交换媒介的职能。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商品出卖者把商品转化为货币,然后再用货币 去购买商品。在这里,货币发挥交换媒介的作用,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货币充当价值尺度的职能是它作为流通手段职能的前提,而货 币的流通手段职能是价值尺度职能的进一步发展。题干中,商品没有处于流通的阶段,只是用具体的货币量表示商品的价值。B项错误 。
C项:支付手段:货币作为独立的价值形式进行单方面运动(如清偿债务、缴纳税款、支付工资和租金等)时所执行的职能。题 干中,货币没有用于清偿债务、支付赋税、租金、工资等,只是用具体的货币量表示商品的价值。C项错误。
D项:贮藏手段:货币退出流通领域充当独立的价值形式和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而储存起来的一种职能。货币能够执行贮藏手 段的职能,是因为它是一般等价物,可以用来购买一切商品,因而货币贮藏就有必要了。题干中,没有把货币作为财富的代表储存起 来,只是用具体的货币量表示商品的价值。D项错误。
补充:世界货币职能:货币在世界市场上执行一般等价物的职能。由于国际贸易的发生和发展,货币流通超出一国的范围,在 世界市场上发挥作用,于是货币便有世界货币的职能。作为世界货币,必须是足值的金和银,而且必须脱去铸币的地域性外衣,以金块 、银块的形状出现。
3.人的一生仿佛在麦地中行走,在寻找最大的麦穗,有的人见到了颗粒饱满的“麦穗”就不失时机地摘下它;有的 人则东张西望,一再地错失良机。当然,追求应该是最大的,但把眼前的穗拿在手中,这才是实实在在的。这段话表达的意思是:
A.人要有高追求,才能真正抓住机遇
B.要抓住眼前机遇,不要错失良机
C.只要坚持不懈地追求,总能达到理想的目标
D.要抓住眼前利益,不用想得太长远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唯物史观知识。
第二步,把眼前的一穗拿在手中,这才是实实在在的,强调我们一方面有远大追求,但更重要的是抓住眼前机遇,不要错失良 机。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题目强调不仅要有高追求,更重要的是珍惜眼前。A项错误。
C项:有的人则东张西望,一再地错失良机,体现的是坚持追求反而可能错失目标。而且C选项表述太绝对,在达到理想的道路 上,我们除了坚持不懈还需要其它成功的因素,比如虚心、工作方法、机遇等。C项错误。
D项:题干表述我们不仅要抓住眼前利益也要有高追求。D项错误。
4.1930年5月毛泽东在( )鲜明地表达了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和独立自主的观点。
A.《反对本本主义》
B.《实践论》
C.《矛盾论》
D.《改造我们的学习》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毛泽东思想知识。
第二步,《反对本本主义》是毛泽东1930年5月为反对当时中国工农红军中的教条主义思想而写的关于调查研究问题的重要著 作。这是毛泽东最早的一篇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著作。在这篇著作中,作者从认识论高度第一次鲜明地提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 言权”,“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等著名论断。文中还表达了学习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国 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的思想,这是第一次明确提出党的思想路线。《反对本本主义》,明确表达了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的基 本观点,阐明了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 决议》首次提出,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是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实践论》是毛泽东在20世纪30年代所写的重要哲学篇章,是毛泽东哲学思想核心文本。在这本光辉著作中, 毛泽东强调了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指出通过认识运动,不但要了解客观实践的规律性,更重要的是要用这种认识能动地改造世界 。认识来源于实践,我们要用认识来能动地作用于实践。B项错误。
C项:《矛盾论》是毛泽东哲学代表著作。它是作者继《实践论》之后,为了克服存在于中国共产党内的严重的教条主义思想 而写的。该书运用唯物辩证法总结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斗争的实践经验,从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 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等方面,深刻地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而对立统一规 律则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思想。C项错误。
D项:《改造我们的学习》是1941年毛泽东著作。该著作指出应对中国共产党的学习方法和学习制度进行改造。这篇文章的创 作背景是中国共产党发生过几次错误,造成了损失,原因是不符合实际的国情,需要认识到错误,进行改正,反对主观主义,联系实 际情况发展。D项错误。
5.甲和乙素有矛盾,某日二人在街上相遇,甲对乙破口大骂,并用力推搡乙,乙挥拳打甲,甲拾起一根木棒向乙头部打去,致 乙重伤。甲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故意伤害
C.违法不犯罪
D.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 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意识和防卫 意志。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防卫挑拨是为了侵害对方,故意引起对方对自己先行侵害,然 后以正当防卫为由,对对方施以侵害。根据《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 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题目上甲的行为属于防卫挑拨,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不满足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 ,属于故意伤害。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正当防卫必须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①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
②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③主观条件: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 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防卫挑拨、相互斗殴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相互斗殴——双方都有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 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没有防卫意识,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
④对象条件: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
⑤限度条件: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
题目中不满足正当防卫。A项错误。
C项:违法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犯罪 ,比违法更严重,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承担法律 责任的行为。题目中甲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C项错误。
D项:题目行为不满足正当防卫,属于故意伤害应当负刑事责任。D项错误。
二、多选题
6.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重要、更难做到的是“全面”,全面小康具体是指:
A.覆盖的领域要全面,是“五位一体”全面进步的小康
B.覆盖的人口要全面,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
C.覆盖的区域要全面,是城乡区域共同发展的小康
D.覆盖的程度要全面,是完全没有差距的小康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知识。
第二步,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重要、更难做到的是“全面”。“小康”讲的是发展水平, “全面”讲的是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全面小康,覆盖的领域要全面,是“五位一体”全面进步 的小康。全面小康,覆盖的人口要全面,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全面小康,覆盖的区域要全面,是城乡区域共同发展的小康。
因此,选择ABC选项。
【拓展】D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发展差距较大,生产力发展水平层次多,不 可能是“同一水平的小康”,完全没有差距是不可能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针对全国讲的,不是每个地区、每个民族、 每个人都达到同一个水平,不能把相关指标简单套用到各省区市,那既不科学,也不现实。D项错误。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范,有下列哪些情形的,调节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的:
A.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B.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D.因感情不和分居满半年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婚姻法知识。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 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 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选项A符合第一款规定入选,选项B符合第二款规定入选,选项C符合第三款规 定入选,选项D不符合规定,应该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因此,选择ABC选项。
8.小吴为某纺织企业的工人,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小吴在下列( )情况时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A.试用期内
B.小吴认为现在岗位不适合自己
C.该企业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D.该企业搬迁
【答案】A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劳动法知识。
第二步,AC项:根据《劳动法》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 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 动条件的。A、C项分别符合(一)、(三)情形。AC项符合法条规定,因此当选。BD项不符合法条规定,因此不当选。
因此,选择AC选项。
【拓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 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判断题(正确为A,错误为B)
9.目标管理是一种激励手段,是完成某一特定方面的管理工作的工具。( )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管理学基本原理知识。
第二步,目标管理是一种通过使组织成员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制定来实现“自我控制”,并努力完成工作目标的管 理制度,目的是通过目标的激励来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从而保证实现总目标,其核心就是明确和重视成果的评定,提倡个人能力 的自我提高,其特征就是以目标作为各项管理活动的指南,并以实现目标的成果来评定其贡献大小。所以目标管理是一种激励手段说 法是对的,但目标管理不是“完成某一特定方面的管理工作的工具”,而是一种全面的管理制度。
因此,本题错误。
【拓展】1954年,美国著名企业管理专家德鲁克在《管理的实践》一书中,首先提出了“目标管理”的概念。
10.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知识。
第二步,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因此,本题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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