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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抚顺事业单位公告在哪里看

2023-03-19 10:58:20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l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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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选题

  1.李某与黄某登记结婚后购买某小区房屋一套,房产登记在李某名下,某日,李某在未告知黄某的情况下与张某签订房屋转让 协议,以市场价格将该房屋转让给张某,在商谈期间,李某带张某实地查看了房屋,并谎称妻子黄某已经同意,出售该房屋,因黄某 在外地出差不能赶回,李某还向张某出示了黄某签名的售房委托书等材料,后来李某在房管部门协助张某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黄某 获知共有房产被李某擅自转让后,向法院起诉,张某的行为构成:

  A.不当得利

  B.善意取得

  C.无权代理

  D.非法转让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 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 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题目中,张某 受让该不动产时是善意的,且价格合理,不动产已经办理过户。所以张某的行为构成善意取得。

  因此,选择B选项。

  2.井冈山被誉为中国革命的摇篮和新中国的奠基石,这主要是因为井冈山:

  A.是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地点

  B.是中国共产党建立的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

  C.是北伐战争的主战场地

  D.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共党史知识。

  第二步,秋收起义后,部队进攻长沙失利,毛泽东分析了敌强我弱的形势,率领工农革命军向井冈山进军,建立了中国第一个 农村革命根据地,为中国革命找到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正确道路。故井冈山被誉为“中国革命的摇篮和新中国 的奠基石”,这主要是因为井冈山是中国共产党建立的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中国上海、浙江嘉兴南湖是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地点。A项错误。

  C项:北伐战争是国共合作,消灭北洋军阀的战争,成为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战场是湖南、湖 北,作战对象是吴佩孚。第二阶段是从湖南湖北向东,顺江而下,主要战场是从江西到江苏南部和浙江,主要作战对象是孙传芳。第 三阶段是从长江流域北上,作战对象是张作霖。C项错误。

  D项:八一南昌起义,又称南昌起义或者八一起义,指在1927年8月1日中共联合国民党左派,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 第一枪,揭开了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武装斗争和创建革命军队的序幕。D项错误。

  3.秦朝针对“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所采取的措施是:

  A.君主专制

  B.分封制

  C.郡县制

  D.三公九卿制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国历史知识。

  第二步,“天下散,莫之能一”出自李斯,意思是以前的时候天下散乱,没有人能将它统一起来。其实是在批评之 前的分封制,主张改分封制为郡县制。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废除分封制,以郡县制作为中央控制地方的制度。 所谓郡县制是指对中国古代实行的中央集权体制下,郡、县二级政权的地方行政制度(类似于行政区划)的总称。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君主专制制度是指以古代君王为核心的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本题是针对于天下混乱的局面如何进行统一,侧 重于中央集权而不是君主专制。不符合题意,A项错误。

  B项: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国王或皇帝分封诸侯的制度。商代已开始分封诸侯,称号有侯和伯。西周灭商后,因其国都远在西 北,不利于控制幅员辽阔的疆土和统治商代后裔,便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 ,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分封制在秦朝时期已经被郡县制取代,不符合题意B项错误 。

  D项:三公九卿制是秦汉时期的一种官员制度,不符合题意,D项错误。

  4.下列哪些行为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A.对正进行侵害的不法侵害者造成轻微损害

  B.对持刀入室并未行凶的小偷进行攻击,造成严重创伤

  C.醉酒的人开车造成严重车祸事故

  D.十五岁男童蓄意放火烧毁一家个人超市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A项“对正进行侵害的不法侵害者造 成轻微损害”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A项符合题意,因此当选。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 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 侵害,对并未行凶的小偷进行伤害,不属于正当防卫,应当负刑事责任。B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C项:根据《刑法》第十八条,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事故应当负刑事责任。C项不符合题意,因 此不当选。

  D项: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 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15岁男童蓄意放火属于放火罪,应当 负刑事责任。D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5.李某因打架斗殴而被公安机关予以500元罚款和7天拘留,李某不服,释放后申请复议,但是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为。李某 于是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依旧维持,李某提出上诉。则下列选项组合中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申请复议的最晚时间是释放后2个月。

  ②李某一审起诉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提出。

  ③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起3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报告,被告应当在10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3日 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④李某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

  ⑤上级法院应当在收到李某上诉3个月内作出判决。

  A.①②④

  B.②④⑤

  C.③④⑤

  D.①③⑤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知识。

  第二步,①“李某申请复议的最晚时间是释放后2个月。”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 十日的除外。所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最晚时间应该是释放后60日内。①错误。

  ②“李某一审起诉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提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正确。

  ③“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起3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报告,被告应当在10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 日起3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 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 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③错误。

  ④“李某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 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④正确。

  ⑤“上级法院应当在收到李某上诉3个月内作出判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 ,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⑤正确。

  因此,选择B选项。

  一、单选题

  1.“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下列选项与该句体现的含义最接近的是: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法律是特权阶段的产物

  C.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D.权利与义务统一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理学知识。

  第二步,“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的意思是无论是特权阶层,还是普通人民都需要接 受法律的约束,这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统治阶级统治的工具,并非特权阶段的产物,比如我国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 现,所以法律是特权阶段的产物的说法错误。B项错误。

  C项:体现了法律捍卫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利,不符合题意。C项错误。

  D项: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是指权利和义务是相对应的,不能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不符合题意。D项错误。

  2.小红在商店看到一件打折的商品,原价为人民币100元,现在标价为80元。在这次重新标价过程中,货币执行的职能是:

  A.价值尺度

  B.流通手段

  C.支付手段

  D.贮藏手段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经济学原理知识。

  第二步,货币职能是指货币本质的具体体现。在发达的商品经济条件下,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 和世界货币五大职能。其中,价值尺度是用来衡量和表现商品价值的一种职能,是货币的最基本、最重要的职能。货币作为价值尺度 ,就是把各种商品的价值都表现为一定的货币量,以表示各种商品的价值在质的方面相同,在量的方面可以比较。题干中,商品原价 100元,打折后80元,都是把这种商品的价值用具体的货币量来体现的,以此来表示该商品的价值,执行的是货币的价值尺度功能。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流通手段:货币充当商品交换媒介的职能。在商品交换过程中,商品出卖者把商品转化为货币,然后再用货币 去购买商品。在这里,货币发挥交换媒介的作用,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货币充当价值尺度的职能是它作为流通手段职能的前提,而货 币的流通手段职能是价值尺度职能的进一步发展。题干中,商品没有处于流通的阶段,只是用具体的货币量表示商品的价值。B项错误 。

  C项:支付手段:货币作为独立的价值形式进行单方面运动(如清偿债务、缴纳税款、支付工资和租金等)时所执行的职能。题 干中,货币没有用于清偿债务、支付赋税、租金、工资等,只是用具体的货币量表示商品的价值。C项错误。

  D项:贮藏手段:货币退出流通领域充当独立的价值形式和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而储存起来的一种职能。货币能够执行贮藏手 段的职能,是因为它是一般等价物,可以用来购买一切商品,因而货币贮藏就有必要了。题干中,没有把货币作为财富的代表储存起 来,只是用具体的货币量表示商品的价值。D项错误。

  补充:世界货币职能:货币在世界市场上执行一般等价物的职能。由于国际贸易的发生和发展,货币流通超出一国的范围,在 世界市场上发挥作用,于是货币便有世界货币的职能。作为世界货币,必须是足值的金和银,而且必须脱去铸币的地域性外衣,以金块 、银块的形状出现。

  3.人的一生仿佛在麦地中行走,在寻找最大的麦穗,有的人见到了颗粒饱满的“麦穗”就不失时机地摘下它;有的 人则东张西望,一再地错失良机。当然,追求应该是最大的,但把眼前的穗拿在手中,这才是实实在在的。这段话表达的意思是:

  A.人要有高追求,才能真正抓住机遇

  B.要抓住眼前机遇,不要错失良机

  C.只要坚持不懈地追求,总能达到理想的目标

  D.要抓住眼前利益,不用想得太长远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唯物史观知识。

  第二步,把眼前的一穗拿在手中,这才是实实在在的,强调我们一方面有远大追求,但更重要的是抓住眼前机遇,不要错失良 机。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题目强调不仅要有高追求,更重要的是珍惜眼前。A项错误。

  C项:有的人则东张西望,一再地错失良机,体现的是坚持追求反而可能错失目标。而且C选项表述太绝对,在达到理想的道路 上,我们除了坚持不懈还需要其它成功的因素,比如虚心、工作方法、机遇等。C项错误。

  D项:题干表述我们不仅要抓住眼前利益也要有高追求。D项错误。

  4.1930年5月毛泽东在( )鲜明地表达了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和独立自主的观点。

  A.《反对本本主义》

  B.《实践论》

  C.《矛盾论》

  D.《改造我们的学习》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毛泽东思想知识。

  第二步,《反对本本主义》是毛泽东1930年5月为反对当时中国工农红军中的教条主义思想而写的关于调查研究问题的重要著 作。这是毛泽东最早的一篇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著作。在这篇著作中,作者从认识论高度第一次鲜明地提出“没有调查,就没有发 言权”,“中国革命斗争的胜利要靠中国同志了解中国情况”等著名论断。文中还表达了学习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国 的实际情况相结合的思想,这是第一次明确提出党的思想路线。《反对本本主义》,明确表达了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的基 本观点,阐明了中国的马克思主义者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1981年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 决议》首次提出,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是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实践论》是毛泽东在20世纪30年代所写的重要哲学篇章,是毛泽东哲学思想核心文本。在这本光辉著作中, 毛泽东强调了认识与实践的辩证关系,指出通过认识运动,不但要了解客观实践的规律性,更重要的是要用这种认识能动地改造世界 。认识来源于实践,我们要用认识来能动地作用于实践。B项错误。

  C项:《矛盾论》是毛泽东哲学代表著作。它是作者继《实践论》之后,为了克服存在于中国共产党内的严重的教条主义思想 而写的。该书运用唯物辩证法总结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斗争的实践经验,从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 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等方面,深刻地阐述了对立统一规律。而对立统一规 律则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的思想。C项错误。

  D项:《改造我们的学习》是1941年毛泽东著作。该著作指出应对中国共产党的学习方法和学习制度进行改造。这篇文章的创 作背景是中国共产党发生过几次错误,造成了损失,原因是不符合实际的国情,需要认识到错误,进行改正,反对主观主义,联系实 际情况发展。D项错误。

  5.甲和乙素有矛盾,某日二人在街上相遇,甲对乙破口大骂,并用力推搡乙,乙挥拳打甲,甲拾起一根木棒向乙头部打去,致 乙重伤。甲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故意伤害

  C.违法不犯罪

  D.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 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意识和防卫 意志。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防卫挑拨是为了侵害对方,故意引起对方对自己先行侵害,然 后以正当防卫为由,对对方施以侵害。根据《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 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题目上甲的行为属于防卫挑拨,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不满足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 ,属于故意伤害。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正当防卫必须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①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

  ②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③主观条件: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 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防卫挑拨、相互斗殴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相互斗殴——双方都有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 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没有防卫意识,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

  ④对象条件: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

  ⑤限度条件: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

  题目中不满足正当防卫。A项错误。

  C项:违法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犯罪 ,比违法更严重,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承担法律 责任的行为。题目中甲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C项错误。

  D项:题目行为不满足正当防卫,属于故意伤害应当负刑事责任。D项错误。

  二、多选题

  6.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重要、更难做到的是“全面”,全面小康具体是指:

  A.覆盖的领域要全面,是“五位一体”全面进步的小康

  B.覆盖的人口要全面,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

  C.覆盖的区域要全面,是城乡区域共同发展的小康

  D.覆盖的程度要全面,是完全没有差距的小康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知识。

  第二步,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重要、更难做到的是“全面”。“小康”讲的是发展水平, “全面”讲的是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全面小康,覆盖的领域要全面,是“五位一体”全面进步 的小康。全面小康,覆盖的人口要全面,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全面小康,覆盖的区域要全面,是城乡区域共同发展的小康。

  因此,选择ABC选项。

  【拓展】D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发展差距较大,生产力发展水平层次多,不 可能是“同一水平的小康”,完全没有差距是不可能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针对全国讲的,不是每个地区、每个民族、 每个人都达到同一个水平,不能把相关指标简单套用到各省区市,那既不科学,也不现实。D项错误。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范,有下列哪些情形的,调节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的:

  A.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B.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C.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D.因感情不和分居满半年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婚姻法知识。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 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 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选项A符合第一款规定入选,选项B符合第二款规定入选,选项C符合第三款规 定入选,选项D不符合规定,应该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因此,选择ABC选项。

  8.小吴为某纺织企业的工人,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小吴在下列( )情况时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A.试用期内

  B.小吴认为现在岗位不适合自己

  C.该企业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

  D.该企业搬迁

  【答案】A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劳动法知识。

  第二步,AC项:根据《劳动法》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 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 动条件的。A、C项分别符合(一)、(三)情形。AC项符合法条规定,因此当选。BD项不符合法条规定,因此不当选。

  因此,选择AC选项。

  【拓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 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判断题(正确为A,错误为B)

  9.目标管理是一种激励手段,是完成某一特定方面的管理工作的工具。( )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管理学基本原理知识。

  第二步,目标管理是一种通过使组织成员亲自参加工作目标的制定来实现“自我控制”,并努力完成工作目标的管 理制度,目的是通过目标的激励来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从而保证实现总目标,其核心就是明确和重视成果的评定,提倡个人能力 的自我提高,其特征就是以目标作为各项管理活动的指南,并以实现目标的成果来评定其贡献大小。所以目标管理是一种激励手段说 法是对的,但目标管理不是“完成某一特定方面的管理工作的工具”,而是一种全面的管理制度。

  因此,本题错误。

  【拓展】1954年,美国著名企业管理专家德鲁克在《管理的实践》一书中,首先提出了“目标管理”的概念。

  10.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

  A.正确

  B.错误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律知识。

  第二步,根据《环境保护法》第五条,环境保护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

  因此,本题正确。

  单选题

  1.2021年3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指出;“现代化最重要的指标还是( ),这是人们幸福生活的基础。把这件 事抓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应该是全党全社会必须牢牢树立的一个理念。”

  A.人民健康

  B.科技进步

  C.社会民主

  D.经济富裕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时事热点知识。

  第二步,2021年3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指出,现代化最重要的指标还是人民健康,这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基础。 把这件事抓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应该是全党全社会必须牢牢树立的一个理念。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向来是治国理 政的大课题。把人民健康作为现代化建设最重要的指标,深刻表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 战略位置,真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因此,选择A选项。

  2.XX市政府行文向上级汇报本市洪水灾情,应采用的公文种类是:

  A.通知

  B.通报

  C.函

  D.报告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文文种知识。

  第二步,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十项,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 问。市政府向上级汇报本市洪水灾情,应采用报告。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八项,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 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不符合题意。A项错误。

  B项: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九项,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不符合题意。B项错误。

  C项: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十四项,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 准和答复审批事项。不符合题意。C项错误。

  3.关于汝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青如天,面如玉,蝉翼纹,晨星稀,芝麻支钉釉满足,宋瓷之冠

  B.此前足部无釉,烧成后铁黑色

  C.釉面有大大小小不规则的开裂纹片

  D.出窑后施釉彩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化常识。

  第二步,汝窑是五大名窑之一,因产于汝州而得名,汝窑烧制的汝瓷因其绝妙的色泽、独特艺术价值,深得帝王欢心,有 “宋瓷之冠”的美誉。汝窑有青如天、面如玉、晨星稀的典型特征。釉面开裂纹片,多为错落有致的极细纹片,俗称为 “蝉翼纹”。在器物底部可见细如芝麻状的支钉痕,痕迹很浅,大小如粟米,汝窑的钉痕大部分如芝麻粒那么大,这是其 它瓷窑所少有的。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中国宋代瓷器生产,以汝窑、官窑、哥窑、钧窑、定窑五个窑口产品最为有名,后人统称其为“宋代五大名窑 ”。

  B项:北宋官窑瓷器的典型特征是瓷器足部无釉,烧成后是铁黑色,口部釉薄,微显胎骨,即通常所说的“紫口铁足 ”。B项错误。

  C项:哥窑的釉面有大大小小不规则的开裂纹、鱼子纹、蟹爪纹。小纹片的纹理呈金黄色,大纹片的纹理呈铁黑色,故有 “金丝铁线”之说。C项错误。

  D项:汝窑制作一个陶瓷的工序高达十三道,包括淘泥、摞泥、拉坯、印坯、修坯、捺水、画坯、上釉、烧窑、成瓷、成瓷缺 陷的修补,做工精细,设计唯美。从“上釉、烧窑”可知,是出窑之前施釉彩,而不是出窑后施釉彩。D项错误。

  4.关于我国公务员制度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B.我国公务员的培训基地是各级党校

  C.公务员对降职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D.公务员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但不影响晋升工资档次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务员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六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本题中,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况属于规定中的(四)情形,所以不得辞去公职。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党校是中国共产党对党员和党员干部进行培训、教育的学校,并不是公务员培训基地。公务员的培训基地在各 省人事局管理,各省具体地方都不一样。B项错误。

  C项:根据《公务员法》第九十五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 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 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一)处分;(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三)降职;(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五)免职;(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七)不按照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由此可知,公务员对降职不服的,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C项错误。

  D项: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四条,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 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D项错误。

  5.张某于2021年3月4日与赵某签订了抵押合同,将自己的轿车抵押给赵某。后因经营不善,又将该车辆质押给王某,并于3月 13日将车辆交付给王某。下列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质押合同可以口头订立,但是抵押合同必须书面订立

  B.抵押期间,张某若要将该车辆卖给李某,则须经过赵某的同意

  C.张某与赵某的车辆抵押权自该车辆交付于赵某时成立

  D.若王某私自将该车辆质押给付某后,造成该车辆损坏,则由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若王某未经张某的同意,将该车辆转质,造成的损失应由质权人即王某承担赔偿责任。D项正确。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条第一款,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 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A项错误。

  B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第二款,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本题中,若 张某要将车辆卖给李某,只需要通知赵某即可,不需要赵某同意。B项错误。

  C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 ,轿车属于动产,故张某与赵某关于该车辆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即2021年3月4日其抵押权设立。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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