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

您当前位置: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辽宁人事考试网 > 辽宁事业单位 > 备考资料 > 2022辽宁省事业编考试招录公告什么时候出

2022辽宁省事业编考试招录公告什么时候出

2022-07-14 14:31:38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l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辽宁华图

  盘锦华图_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为您提供2022辽宁省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文章:2022辽宁省事业编考试招录公告什么时候出。更多2022年辽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敬请关注辽宁事业单位考试频道(http://ln.huatu.com/sydw/)或者关注辽宁华图微信公众号(syhuatu)。

  盘锦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文章:2022辽宁省事业编考试招录公告什么时候出   

事业单位面授课程

事业单位考试推荐
热点考试
招考公告 职位表 报名时间 报名条件 报名入口
考试时间 缴费入口 考试科目 考试大纲 报考指导
准考证 成绩查询 录用信息 面试公告 工资待遇
实用备考
每日直播 时政周播 领资料包 试题资料 备考指导
图书购买 笔试课程 面试课程 网络课程 更多>>>

事业单位公告预约

  以上这些就是盘锦华图老师为大家分享的2022辽宁事业单位考试文章:2022辽宁省事业编考试招录公告什么时候出,期待大家继续关注同类话题的学习!   

  图书推荐:

  2022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基教材+历年

  2022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题库6000题

  2022事业单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题库

  盘锦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事业编备考技巧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民法模块向来是法律重难点的交汇区、民法模块多、知识点杂,所以很多考生容易弄混,其实民法的很多考点都是非常基础的知识点,比如民事主体的自然人,今天小编就带大家一起看一看民事主体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考点。

  一、自然人

  概念:依照自然规律而产生的人。

  (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1.概念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起始时间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出生、死亡时间证明顺序:出生、死亡证明→户籍登记时间→其他证据。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3.胎儿的民事权利能力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概念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从而使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能力。

  2.分类

  根据自然人的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范围:①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效果: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且符合法律生效要件的行为有效。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范围: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效果:①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②其他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未经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其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或者效力待定。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范围: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效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例题】

  1. (单选题)甲因车祸死亡时其妻子乙正怀着孕,孕期为三十六周。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妻子腹中的胎儿,可否成为甲的遗产继承人( )

  A. 不可以 胎儿不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B. 可以 应保护胎儿的遗产继承权利,但胎儿分娩时为活体为限

  C. 可以 应保护胎儿的遗产继承的权利,无论胎儿出生时是否为活体

  D.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民事主体。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2. (多选题)下列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

  A. 甲,20周岁,大专毕业后闲赋在家

  B. 乙,36周岁,患有精神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

  C. 丙,17周岁,以开网店取得的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

  D. 丁,8周岁,正在上小学

  【答案】BD【解析】本题考查民事主主体。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D项。

  3.(多选题)下列哪些内容反映了公民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关系( )

  A. 公民有权利能力必定有行为能力,有行为能力也必定有权利能力

  B. 公民具有权利能力不一定有行为能力,但有行为能力一定有权利能力

  C. 公民有权利能力必定有行为能力,但有行为能力不一定有权利能力

  D. 公民有行为能力必定有权利能力,但有权利能力不一定有完全的行为能力

  【答案】BD【解析】本题考查民事主体。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又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十八条到第二十二条可知,年满18周岁才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年满16周岁并且以自己的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才能视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所以有权利能力不一定有行为能力,但是有行为能力一定有权利能力。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D项。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与公开审理制度

  诉讼过程中的回避制度与公开审理制度其实在各种诉讼程序当中都存在,且在《民事诉讼法》中属于一个相对高频的考点,那么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民事诉讼中的公开审理制度相关知识点,为考试做准备。

  一、回避制度

回避制度 适用对象 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员、检察人员、执行人员
适用情形 1.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翻译人员的。 (4)是本案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5)本人或近亲属持有本案非上市公司当事人的股份或者股权的。 (6)与本案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其他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以上同样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2.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1)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活动的; (2)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3)违反规定会见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代理本案的; (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用款物的; (6)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 3.在一个审判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审判工作的审判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审判。但发回重审的案件,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又进入第二审程序的,原第二审程序中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4.书记员和执行员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回避的方式 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
回避的决定 1.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2.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3.院长担任审判长时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4.检察长的回避,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5.检察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

  二、公开审理制度

公开审理制度 公开审理 民事诉讼以公开开庭审理为原则,以不公开开庭审理为例外。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例外 法定不公开 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申请不公开 离婚案件和涉及商业秘密
注意 无论公开审理与否,判决一律公开,评议一律不公开。
不公开质证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规定应保密的证据,
公众不得查阅 公众查阅裁判文书的“三不能”——未生效不能查,调解书不能查,涉密涉私不能查。

  【例题】

  1. (单选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案件不得公开审理的是( )

  A. 农民工小米讨要劳务费案

  B. 小李和小张的离婚财产分配案

  C. 16岁的周某诉某网络公司侵犯隐私权案

  D. 小张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归属案

  【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根据2022年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本题中,某网络公司侵犯隐私权涉及到16岁周某的个人隐私,应当不公开审理。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项。

  2. (单选题)孙某在担任某民事案件人民陪审员期间,被原告方申请回避,其理由是孙某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关于孙某是否需要对该案审理进行回避,作出是否回避决定的是( )

  A. 审判长甲

  B. 院长乙

  C. 审判委员会

  D. 孙某

  【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根据2022年版《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根据2018年版《人民陪审员法》第十八条规定,人民陪审员的回避,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所以关于孙某是否需要对该案审理进行回避,作出是否回避决定的是院长乙。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特别推荐

事业单位笔试课程】|【事业单位面试课程】|【事业单位直播课程】|【事业单位备考资料

(编辑:lnht01)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辽宁华图:syhuatu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关注我们

好服务
招考信息
好课程
等你挑选
好老师
在线交流

联系我们
辽宁微信二维码

辽宁华图教育官方微信

辽宁华图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14号市委旁边

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号唐轩公馆2号商业7门

客服热线:400-024-1113

网站:http://ln.huatu.com

  • 沈阳
  • 大连
  • 鞍山
  • 抚顺
  • 本溪
  • 丹东
  • 营口
  • 锦州
  • 辽阳
  • 阜新
  • 盘锦
  • 铁岭
  • 朝阳
  • 葫芦岛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14号市委旁边(地铁青年大街站B出口北行50米)

客服热线:400-024-1113

网站:http://ln.huatu.com

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57-259号(市政府北门)

客服热线:0411-83614600

网站:http://dalian.huatu.com

鞍山市铁东区中华南路146号(港丽花园楼下)

客服热线:0412-6371011

网站:http://anshan.huatu.com/

抚顺市顺城区新城路(中段)欣地家园15号楼6号门市(新华一校正对面)

客服热线: 024-57821888

网站:http://fushun.huatu.com/

本溪市明山区解放北路75号(中国银行总行对面)

客服热线: 024-42825777

网站:http://benxi.huatu.com/

营口市站前区学府路北23-16甲(春泉市场西门对面)

客服热线:0417-2609329

网站:http://yingkou.huatu.com/

丹东市振兴区锦山大街135号(230医院路口对面)

客服热线: 0415-2860100

网站:http://dandong.huatu.com/

锦州市凌河区中央大街三段3号茂业中心17层(中百北邻)

客服热线:0416-7993090

网站:http://jinzhou.huatu.com/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新华路中段15104-01-2号(威威婴幼儿用品店旁)

客服热线:0419-2301588

网站:http://liaoyang.huatu.com/

阜新市细河区解放大街14-3号(交通银行对面)

客服热线:0418-6609960

网站:http://fuxin.huatu.com/

盘锦市兴隆台区双兴中路乐园一区商网7号(双兴宾馆对面北50米)

客服热线:0427-2883366

网站:http://panjin.huatu.com/

铁岭市银州区银州路宏运观邸北门1号门市华图教育

客服热线:024-74838877

网站:http://tieling.huatu.com/

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3段11A-2(军分区西侧)

客服热线:0421-7248088

网站:http://chaoyang.huatu.com/

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26-6(1路五里河大桥站)

客服热线:0429-2133212

网站:http://huludao.huat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