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5 10:18:22 辽宁教师考试网 http://ln.huatu.com/jiaoshi/ 文章来源:辽宁省教育厅
五、 选调选聘程序和方法
选调选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业绩评价、面试考核、考察与使用等环节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
(一)现场报名
1. 报名方式
本人执报名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辽宁教育学院现场报名。
2. 报名时间
3. 报名地点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号,辽宁教育学院1楼101室。
4. 提交材料
(1)《辽宁教育学院基础教育专兼职教研员选调选聘报名表》;
(2)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
(3)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符合条件的海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原件;
(4)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等证明材料原件;
(5)2018年1月1日以后三级甲等医院体检报告原件。
(6)工作业绩表格中各项目所需提供的佐证材料原件。
上述材料除报名表外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其中身份证需复印正反面),按填表顺序简单装订并附目录。原件、复印件需在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本人,报名表及其它复印材料不予返还。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选调选聘资格。
5. 咨询电话
024- 86891998(咨询时间:2月28日—3月11日,3月25日—4月3日,每天9:00—11:30、13:30—16:00)
(二)资格审查
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它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选调选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选调选聘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作为进入业绩评价和面试考核环节的必备条件。
(三)业绩评价
从专业精神、专业能力、专业业绩、专业影响四个方面进行业绩评价。
(四)面试考核
按照选调选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据业绩评价结果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形式进行。
(五)考察与使用
总成绩由业绩评价和面试考核两部分组成,按总成绩择优确定拟选调选聘人员,总成绩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在拟选调选聘范围。
对拟选调选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沟通合作能力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者,进行选调选聘。
六、 纪律与监督
选调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工作人员严禁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
监督电话:024-86891800(工作日)
辽宁教育学院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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