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2-27 15:05:59 辽宁教师考试网 http://ln.huatu.com/jiaoshi/ 文章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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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gov.cn)和我单位官方网站(www.lnes.net)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5日至3月9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辽宁省实验学校(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号)综合楼三楼校务办公室(302)。
报名要求:报名者执填报的个人信息表(见附件,自行下载、表上粘贴或彩色打印一寸免冠照片)和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办理准考证使用)以及资格审查中所列的佐证材料到学校现场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所填信息和所提供的佐证材料要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以考试考核和技能测试招聘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普通话、教师资格证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请考生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我单位网站(www.lnes.net)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面试、实践考核三个环节。
1、笔试
笔试分为教师基本素养和学科专业知识两个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每科成绩各50分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通过我单位官方网站公布。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笔试结果上报主管部门。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www.lnes.net)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计算,面试成绩只作为进入实践考核环节的依据。面试结果上报主管部门。
3. 实践考核
按照招聘计划与实践考核人数1:2的比例,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实践考核人员名单。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实践考核;最后一名人员的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实践考核。实践考核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实践考核人员已公布,递补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实践考核注重教师备课能力和课堂教学能力的考核,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实践考核相关事宜和参加实践考核人员名单将在单位网站(www.lnes.net)公布。实践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实践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单位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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