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14 10:32:06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锦州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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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通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今年下半年国考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一)报名人员
符合《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辽教发[2015]190号)规定的报名对象、报名条件,且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有关幼儿园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要求,请考生关注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官方网站或锦州教育网公告栏。
(二)报名时间
12月12日8:00始至12月15日16:00止。
(三)报名方式
请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依照报名系统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录入。
注意事项:
1.参加2017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网报时不用重新注册。参加其他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及报考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进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2.报考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本人笔试考区(即考生本人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市)。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辽宁省幼儿园”考区;报考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辽宁省中职文化课”考区;报考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辽宁省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考区。
3.考生须本人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和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填报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笔试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若有考生变更手机号码,可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教师资格考试客服电话核实身份后,进行人工重置操作获取新的登录密码。(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请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
(一)确认时间
12月16日—2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17:00)
(二)确认地点
锦州市教师进修学院(锦州市凌河区龙江北里115号)。
(三)现场确认携带的材料如下:
1.锦州户籍考生(包括市内和各县区,下同)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考生可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点击“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信息,并进行打印,下同);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我市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锦州市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管理部门证明原件及学生证原件。
(四)缴费
审核合格通过的考生,应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缴纳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照《关于调整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6]6号)文件执行。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80元。网上缴费截止日期12月21日15: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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