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7 11:41:09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盘锦市教育信息网
2、地点: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盘锦市大洼区田家镇)
风采楼 三楼 303
联系电话:15642761322(请工作时间拨打)
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一律用A4纸):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户口薄首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就读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并定期毕业的证明;非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证书后方可报考);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一份,网上打印即可,不限黑白或彩色;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申请语文学科二级甲等及以上,申请其他学科二级乙等及以上);
(6)《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报名合格后通过网上打印,本人签字);
(7)《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一,由申请人自行打印和填写个人信息部分、请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
(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打印,由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的学校鉴定并盖章(见《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第十五条(四)));
(9)《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教育教学实践评价手册》(见附件二)
(10)近期小2寸(3.5×4.5(厘米))正面免冠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版)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17年6月2日-3日(以现场确认时工作人员的通知为准)早7:30— 10:30(下午不体检)
(2)体检地点:盘锦市中医院体检科(门诊四楼)(双台子区二百货西),收费120元/人
(3)体检须知:体检当日晨空腹(禁食、水),头一天别喝酒,女士不要穿连衣裙和连裤袜。带本人身份证,所有检查结束后,将体检表等材料必须交体检中心后方可离开。
六、领取教师资格证
证书发放时间请关注盘锦教育信息网(7月中下旬),领取时请带本人身份证,若找他人代领请带代领人及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证书领取还需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过期不带相关手续领取证书的,取消当年认定资格,并作废教师资格证。
附件一:《辽宁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附件三:1、关于印发《辽宁省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实践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教发[2003]98号)
2、《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实践考核办法(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辽教发[2008]74号
盘锦市教育局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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