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8-16 14:44:59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本溪教育网
(三)考试缴费
考生按规定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缴纳考试费的时间为:9月10日-20日。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辽价发[2016]6号)规定,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60元/科.人。报名时不缴纳考试费用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
参加我省“补考”的考生,现场收取笔试考试费,标准为38元/科。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办理完报名审核并缴费后,可在网上查询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报名确认点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6年10月30日-11月4日在网上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参加我省“补考”的考生准考证在10月31日-11月4日到报名点领取。
(五)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报名前需要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4.考生需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5.按照我省过渡政策,2015年12月31日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可持毕业证书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2016年1月1日之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者,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6. 对已取得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合格证书者,按原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对仅取得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理论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成绩合格者,须参加我省2016年下半年自行组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补考,补考合格人员可以按原办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补考不合格者2017年必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考试方式
我省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使用纸笔考试方式。
五、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1.参加我省“补考”时间为2016年11月5日。
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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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5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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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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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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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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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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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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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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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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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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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心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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