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10 09:36:42 辽宁医疗卫生考试网 http://ln.huatu.com/yiliao/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三)面试
1. 面试人选的确定
(1)参加笔试职位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招聘计划,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够规定比例和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成绩并列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笔试结束后,现场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选名单。
(2)面试+考核职位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的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2。
2.面试时间及地点:11月21日12:00前到达面试考场(与笔试在同一地点)
3.面试规则:采用专业知识答辩的方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体检和考核
1.体检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选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于面试后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聘用。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核人选。
2.考核工作由县区组织和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复查报考资格。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到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我市县区以下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稳定,凡经考试聘用到我市县区以下事业单位人员,需在新聘用单位职位工作达到3年(含试用期)以上,方可流动。
(二)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三)考试收费50元。
(四)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减免其考试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到报名现场办理报名和减免费用手续。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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