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8 08:58:15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l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未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精神,2012年抚顺市望花区决定为区卫生局、计生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辽宁省内户籍的中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详见《2012年抚顺市望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2.身心健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卫生、计生工作;
3.符合招聘岗位的其它条件(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具体条件详见附表1);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5.研究生学历人员要求具有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网络教育除外)。
6.201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按期毕业并于2012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7.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类别
此次公开招聘岗位分为以下三类:
(一)A类岗位:公共管理岗位,岗位类别代码为A;
(二)B类岗位:医疗专业岗位,岗位类别代码为B;
(三)C类岗位:护理专业岗位,岗位类别代码为C。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考生只能报一个岗位,不能同时兼报市直及其它县区医疗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
1.报名时间:2012年6月5日-2012年6月7日。
上午8:30-下午4:00
报名地点:?望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报名费: 50元。
2.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①报名表(附件2,考生需自行下载填写或打印);二寸同底彩色相片五张;
②户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2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本人在校学习证明)
④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⑤岗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报名时应确认个人学历和资历等条件完全符合报考职位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应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取消其考试资格。
4.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审查
区卫生局、计生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审查内容包括:报名资格条件、奖惩情况、是否符合报名岗位要求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程序。
四、招聘形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当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2时,将取消或缩减该招聘计划。
(一)笔试
参加抚顺市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统一组织的笔试中A、B、C类岗位的考试,笔试成绩由望花区人社局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单独排列。A类、B类、C类考试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
A类岗位:公共管理岗位(从事非医护专业技术工作或非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岗位)实行A类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分)、《计算机公共基础知识》(50分)两科,合并在一张考卷上。
B类岗位:医疗专业岗位(从事医疗专业技术工作及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的岗位)实行B类考试,笔试科目为生理学(50分)、解剖学(50分)两科,合并在一张考卷上。
C类岗位:护理专业岗位(从事护理专业工作的岗位)实行C类考试,笔试科目为护理学(50分)、生理学(50分)两科,合并在一张考卷上。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将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 ) 上公布。
3.笔试成绩可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查询。
(二)面试
区人社局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A、 B、C类岗位均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低于规定比例,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通过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
面试内容为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的综合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三)总成绩计算
A、B、C类岗位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比例为5:5。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出现小数时,均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总成绩相同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查面试成绩小数点后两位进行排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若还相同则进行加试。
五、体检、考核、公示
(一)根据考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后,体检工作由区卫生局、计生局组织,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辽人发〔2007〕1号文件中第十九条规定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考核、体检或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按成绩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因考生个人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三)将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fsrs.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举报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举报要属实名),不予聘用;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问题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本人按照《抚顺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抚政办发〔2005〕41号)签订《辽宁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连同考核材料和体检结果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合同鉴证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管理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必须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坚持“回避”制度,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者,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查处。
监督举报电话:024----56888025
政策咨询电话:024----56888052
本招聘公告由望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附表:
1. 2012年抚顺市望花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望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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