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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某是国有企业的财务人员,私自动用了一笔数额较大的公款去炒股,一个月后被领导发现,其行为属于:
A.挪用公款罪
B.滥用职权罪
C.职务侵占罪
D.贪污罪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李某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故构成挪用公款罪。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B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C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C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D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2.2021年2月8日凌晨,杨某酒后驾驶汽车行驶至一停车场出口处,与潘某驾驶的汽车发生碰撞,造成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民警接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杨某有酒后驾驶嫌疑,民警将其送至医院抽取血样,经司法鉴定,杨某血样内含有乙醇成分,含量达到243.53mg/100mL,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2月24日,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该行为系:
A.自首
B.坦白
C.悔过
D.立功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题干中,杨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系自首。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前提是犯罪分子被抓后如实供述自己所被发现的犯的罪行,才是坦白。B项排除。
C项:悔过指的是具结悔过: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该法规定,应责令其具结悔过。C项排除。
D项:立功,指犯罪分子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D项排除。
3.李某在行走至某小区时,见陈某家未装窗户,即通过走廊窗户跳入陈某家中翻找财物,因被陈某发觉而逃离现场。后行至另一小区刘某家附近时,发现刘某家窗户未关,于是爬窗进入房屋,因文某家楼梯间大门上锁,李某即从房顶进入隔壁的彭某家中,在二楼卧室取得床边裤子口袋中400余元人民币后逃离现场。本案中,李某的行为构成:
A.不当得利
B.故意毁坏财物罪
C.盗窃罪
D.入室抢劫罪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题中,李某先后进入数人家中偷取财物,构成盗窃罪。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财产受到损失的人叫受害人。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①一方取得财产利益;②一方受有损失;③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④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A项排除。
B项: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实施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从而构成的犯罪。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题干中,张三故意毁坏李四的戒指,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B项排除。
D项:入室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D项排除。
4. 毛泽东同志在下列哪次会议上提出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著名思想:
A.中共三大
B.八七会议
C.遵义会议
D.新政协会议
【答案】B
【解析】“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是毛泽东在党的八七会议上提出的一个重要论断,这是中国共产党从大革命失败的血的教训中得出的宝贵经验。从此,党开始把创建人民武装、领导军事斗争作为工作的重心。“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成为党创建和掌握自己的人民武装力量进行斗争的行动口号。
因此,选择B选项。
【
题型】单选题
5. 中宣部新闻局主办、《中国记者》杂志承办、“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作为支持平台的“中央新闻单位青年记者践行‘四力’交流活动”,这些青年记者发扬“脚底板下出新闻”的好传统,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从火热社会实践中发掘素材,从群众生产生活中发现选题,采写出大量沾泥土、带露珠、冒热气,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的新闻作品,与新闻工作者积极践行“四力”,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这段话中的“四力”指:
A.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B.脑力、体力、眼力、能力
C.脚力、眼力、脑力、笔力
D.感染力、影响力、引导力、传播力
【答案】C
【题型】单选题
6.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的( )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同向发力。统筹推进党的各项建设。
A.作风建设
B.经济建设
C.组织建设
D.政治建设
【答案】D
【题型】多选题
(单选题)与标准化的超市等市场形态不同,菜市场保留着原始的活力和熟人社会特有的人情魅力。在菜市场里,不发一语、冷冰冰的自助式购物是不存在的。为了挑选称心的食材,人们需要踩着略显脏乱的马路、挤过摩肩接踵的人群,走过众多摊位,挑选、询问、讨价还价;间或偶遇邻居熟人,还会拉拉家常、交流信息。充满生活味道的“烟火气”,拉近了人们的心理距离,催生了人与人之间亲昵的情感。
这段文字意在强调菜市场的:
A.经营理念
B.角色定位
C.竞争优势
D.存在价值
正确答案:D
解析
第一步,分析文段。文段首句提出观点,指出与标准化的超市不同,菜市场保留着原始的活力和熟人社会特有的人情魅力,强调了菜市场的价值。接着通过菜市场里人们挑选食材的生动实例进行解释说明。最后再次重申菜市场的优点,即“拉进了人们的心理距离,催生了人与人之间亲昵的情感”,表明菜市场的存在是有价值的。文段为“总-分-总”的行文脉络。
第二步,对比选项。D项是对文段主旨的归纳概括,符合文段意图。A项“经营理念”和B项“角色定位”文段均未提及,排除A项和B项。C项的“竞争”在文段中也没有体现,文段主要讲菜市场的优势,但没有提到与标准化超市的竞争,排除C项。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文段出处:《不舍的城市“烟火气”》
(单选题)螳螂大臂的锯齿和木工锯子如出一辙,鱼鳔和潜水艇的压载水舱也是异曲同工。然而,同样也很明显,蝙蝠的耳朵和雷达长相完全不同,人类捆扎上翅膀并不能飞行,而最终制造出来的飞机既没有羽毛,也没有翅膀上下扇动。这说明,仿生学是人类向自然求教、收获知识并改造世界的一条有效路径,却未必是唯一路径。比如飞行能力背后的依据是抽象的空气动力学,这种能力的实现固然需要载体,但载体之间的差异可能非常大。
下列说法与文意不符的是:
A.仿生学原理引发了多种不同的发明创造
B.鸟类能够飞行激起人类建造飞机的愿望
C.飞机具有的飞行能力与仿生学并无关系
D.发明创造更依赖于大量抽象的科学理论
正确答案:D
解析
第一步,分析文段,将选项与原文一一对应。
第二步,辨析选项。A项符合原文,对应“螳螂大臂的锯齿和木工锯子如出一辙,鱼鳔和潜水艇的压载水舱也是异曲同工”。B项符合原文,对应“这种能力的实现固然需要载体,但载体之间的差异可能非常大”。其中的“载体”就是“鸟”。C项符合原文,对应“比如飞行能力背后的依据是抽象的空气动力学”。D项与原文不符,文段第一句话就介绍了一些发明创造是依靠仿生学,而D项“发明创造更依赖于大量抽象的科学理论”,强调“更依赖于”,和原文不符。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
文段出处:《人工智能与心理学的迷思》
(编辑:lnht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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