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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时间、地点、科目
笔试时间:2026年3月14日,9:00至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4:00至16:30《申论》。
2026年3月15日,9:00至11:00《专业科目》。
笔试地点:本次笔试在全省各省辖市设置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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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谈我国古代婚姻制度
我国古代婚姻制度制度的基本原则主要形成于西周时期,西周的婚姻制度受礼的影响体现了宗法礼教对家庭的影响,维护了男尊女卑的等级观念。
西周时期婚姻家庭制度已经较为完备,而在西周时期形成的婚姻基本原则对之后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各朝代的婚姻制度都有深刻的影响。后经汉唐宋明清演变形成了受儒家思想影响特有的婚姻制度。
我国古代的婚姻制度有以下几个基本原则: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适婚年龄的规定。
“明代”婚礼
一、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一夫一妻制
由于我国古代婚姻制度形成的时候深受宗法制度的影响,所以并不像成语“三妻四妾”和电视剧中演的那样,而是严格的执行一夫一妻制,即一个男性只能有一个嫡妻,这是因为宗法制十分重视嫡庶之别。
嫡庶无别,嫡长子继承宗祧和爵位的原则就无法维持,势必导致整个宗法的混乱。然而,在中国几千年的一夫一妻制中,一夫多妻被以不同名分的妻、妾形式保留下来并加以发展,其目的在于确立妻、妾在家庭内的尊卑地位以维护家庭秩序。所以,准确地说一夫一妻制在我国古代应该是一夫一妻多妾制。
(二)同姓不婚
西周周公制礼,为了规范血缘宗法的有序传承规定的同姓不婚的原则,人不娶同姓女除了是为了壮大家族力量外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出于家庭伦理的考量。当时的人认为同姓女也是传于祖先遗体,娶同姓女为妻就是亵渎祖先,因此娶同姓女为妻是有悖人伦形同禽兽的作法,有违孝道和宗法因此要被禁止。
(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周礼规定男不亲求,女不亲许,一般是男方主动请媒人提亲。孟子也指出: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钻空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不奉父母之命,没有媒证的婚姻,社会是不承认的,该女子的地位只能比同于媵妾。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婚姻关系成立的前提条件,反映了古代社会家长制度和包办婚姻的价值观,这一观念至今在我国依旧有很大的影响。
(四)适婚年龄的规定
史料记载
先秦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
战国齐桓公令:男三十,女十五;
战国越王勾践令:男二十,女十七;
汉惠帝令:女十五;
晋武帝令:女十七。
北周武帝令:男十五,女十三;
唐太宗贞观令:男二十,女十五;
唐玄宗开元令:男十五,女十三;
宋仁宗天圣令:男十五,女十三;
宋宁宗嘉定令:男十六,女十四;
宋司马光《书仪》:男十六,女十四;
明太祖洪武令:男十六,女十四;
清《大清通礼》:男十六,女十四。
相对于今天的结婚年龄来说,中国古代的婚龄普遍较早,中国古代是个农业社会,地广人稀,为鼓励人口增殖,历来是提倡早婚早育,并以此作为增加生产,提供兵员的重要手段,而且早婚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采用加赋的手段惩罚,而且要罪及父母,甚至动用极刑。
二、结婚的程序要件
“三书六礼”是中国的传统婚姻习俗礼仪。“三书”指在“六礼”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包括聘书、礼书和迎书。“六礼”是指由求婚至完婚的整个结婚过程。“六礼”即六个礼法,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
“三书”是结婚过程中所用的文书,可以说是古时保障婚姻的有效文字记录。分别指:聘书:即订亲之文书。在纳吉(男女订立婚约)时,男家交予女家之书柬;礼书:即在过大礼时所用的文书,列明过大礼的物品和数量;迎书:即迎娶新娘之文书。是亲迎接新娘过门时,男方送给女方的文书。
六礼是结婚的法定程序
六礼程序是礼治社会下的产物,从西周开始确立,在中国古代婚姻史上影响深远,以后各朝一直传袭下来。经过六礼的程序之后,婚姻成立。汉唐以来在法律上规定聘娶是婚姻成立的唯一方式,成为我国盛行几千年的结婚方式。
据史料《白虎通》记载:“婚者,谓黄昏时行礼,故曰婚”。古代一直有“上午接亲,晚上拜堂”的说法,中国古代迎娶新娘都是在黄昏以后。“结婚与黄昏”中“婚、昏”同音,也是古代人在晚上结婚的例证,说明女人在黄昏结婚后改变了自己的姓氏。
三、离婚制度
(一)七出、三不去
解除婚姻关系的大权掌握在男子手中,称为:“出妻”、“休妻”。周礼规定,丈夫可以以七条理由休妻妻子故而得“七出”之名。
“七出”指的是: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有恶疾、多言、窃盗。
第一、“不顺父母”:亦即妻子不孝顺丈夫的父母;
第二、“无子”:亦即妻子生不出儿子来,理由是“绝嗣”,在传统中国,家族的延续被认为是婚姻最重要的目的,因此妻子无法生出儿子来便使得这段婚姻失去意义;
第三、“淫”:败坏道德、破坏伦常。亦即妻子与丈夫之外的男性发生性关系,理由是“乱族”;
第四、“妒”:指妻子好忌妒。理由是“乱家”,亦即认为妻子的凶悍忌妒会造成家庭不和;
第五、“有恶疾”:指妻子患了严重的疾病;
第六、“口多言”:指妻子太多话或说别人闲话。理由是“离亲”;
第七、“窃盗”:即偷东西。理由是“反义”,即不合乎应守的规矩。
三不去:“有所取无所归”“与更三年丧”“前贫贱后富贵”。
第一是指结婚时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时已去世,原来的大家庭已不存在,休妻等于是无家可归;
第二是和丈夫一起为父亲或母亲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
第三是丈夫娶妻的时候贫贱,后来富贵了。
“三不去”是作为“七出”规定的补充规范,但指出“恶疾及奸者不在此列”。也就是说,妻子若符合“七出”中的“有恶疾”及“淫”两项,则不在“三不去”的保障范围之内。
另外,若有义绝(婚姻双方家族之间的“伦理之义”已经断绝,包括夫妻分别对对方一定范围内的亲属实施了殴伤行为或夫妻双方一定范围内的亲属之间发生了殴伤行为,妻子犯奸和意欲谋杀丈夫,即使此时夫妻之间感情尚可也必须强制离婚,否则予以处罚)的情形,法律规定双方必须离婚,则“三不去”亦没有保障。
(二)和离
古代离婚制度包括"休妻"和"和离",而和离指按照以和为贵的原则,夫妻双方和议后离婚,而不单纯是丈夫的一纸休妻.“和离”始见于唐代《唐律.户婚》,在“诸犯义绝者离之”条后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问罪)。”和离需由丈夫签“放妻书”。后代循唐例,也称“和离”为“两愿离婚”,并为近代法律沿用。
言语理解备考技巧:推断下文有妙招
【例1】焚香的习俗在中国有着悠久的历史,通常人们为了礼仪将衣服熏香,古代文人雅士也喜欢在书房内焚上一炉香,营造“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意境,因此,早在汉前就出现了以陶、瓷、钢、铁、瓦为材料制成的香炉。汉代时,佛教的传入对香炉的发展起了相当大的作用。元末明初,原先其它材料制成的香炉逐渐被铜香炉取代,明代宣德年间则是铜香炉制作的巅峰时期。
这段文字是一篇文章的引言,文章接下来最可能讲的是:
A.宗教对于香炉制作技术的影响
B.焚香习俗逐渐淡出礼仪的原因
C.香炉制作材料的发展演变过程
D.宣德香炉的制作及其艺术成就
【解析】答案选D。整个文段围绕香炉的发展演变展开,文段在尾句最后提出了一个新的话题,即宣德年间的铜香炉,那么下文也应该围绕这一话题展开论述,纵观四个选项只有D提到了宣德香炉和文段最后的话题相关,当选。所以这道题的正确答案应该是D。
这道题我们只要根据文段尾句话题对选项进行筛选就可以得到答案了。这是为什么呢?大家都知道文段当中的每一句话都有着承上启下的功能,那么下文要讲什么,自然是文段尾句来引起的。这也就意味着大多数情况下,下文要在话题上和文段尾句保持一致。这提醒我们:在做这类题时,大家一定要重视对文段尾句的分析。
这个时候问题又来了,当出题人洞悉了我们想法的时候,往往会针对着这一点来设置题目陷阱,我们再来看一道题:
【例2】河的两岸风光旖旎,西岸草原一望无际:绿色的波浪逶迤而去,在天际同蓝天连成一片。三四千头一群的野牛在广阔无垠的草原上漫游。有时,一头年迈的野牛劈开波涛,游到河心小岛上,卧在高深的草丛里。看它头上的两弯新月,看它沾满淤泥地飘拂的长髯,你可能把它当成河神。它踌躇满志,望着那壮阔的河流和繁茂而荒野的两岸。
作者接下来最有可能讲的是:
A.叙述“河神”野牛的传说
B.描写草原上的其他野生动物
C.描写位于河岸上自己的家乡
D.描写河另一岸的美丽风光
【解析】答案选D。
文段开头指出河的两岸风光旖旎,接着介绍了西岸的风光:有草原、有野牛,紧接着以野牛的视角将画面引向两岸。文段围绕两岸风光话题展开论述,并介绍了西岸的风光,那么下文就要介绍两岸中另一岸的风光。四个选项中只有D符合,故本题选D。
这道题的陷阱在于A项。文段尾句在讲野牛这一话题,当同学仅从尾句分析的角度来看待这道题时,就容易踏入陷阱,错选与野牛这一话题有关的A项。但其实整个文段是总分结构,先提出总:河的两岸,然后论述两岸中的一个:西岸。那么从整体结构上来分析,下文要讲的自然是河的另外一岸。这和文段尾句,即西岸的具体情况,也就没有什么关系了。
通过这道题目提醒我们:在做推断下文题时,尾句分析的思路固然重要,但千万别忽略文段的整体结构。
言语理解备考技巧:这些对策项不要选
一、“无关”型对策
【例题1】
传统的史学研究,由于其对象大都是“不能说话的”档案和文献资料,因而在研究过程中,它们只是扮演“法官”角色的研究者们审判的“被告”,而这个“被告”在法庭上没有任何为自己辩护的权利。所以,不同的“法官”由于其适用的审判规则不一样,尽管这个规则非常科学和准确,但是造成对相同问题的研究结果却大相径庭。
这段文字所表达的主要意思是:
A.运用同样的档案和文献资料进行史学研究却可能得出不一样的结果
B.运用档案和文献资料进行史学研究应当谨慎,而不能武断
C.研究历史还应注重运用“能说话的”史料
D.应当制定统一的规则来规范对档案和文献资料的研究
【解析】A。整个题干的脉络很清晰,总共就两个部分第一句分析了史学研究对象的两个特点即“不能说话和不能为自己辩护”,所以,第二句在此的基础上得出结论,即研究者利用不同规则对相同问题的研究会造成不同的结果。
A项明显符合作者所表达的意思,保留。
B项重点在谈及谨慎的问题,相应题干中应该存在不谨慎的情况,或者运用这种研究会得到不好的情况。对应题干只说得到的结果是大相径庭的,客观强调不同而已,并非不好。所以B选项不选。
C项重点谈的是应该注重“能说话”的史料,所以该选项想表达的其实就是“不能说话”的史料不好。同样的道理,题干表达的意思只是结果不同,但是到底好还是不好,是不知道的,因此,C也不符合。
D项重点谈的是应当有统一规则来规范研究,题干中有提及规则不统一,但是其表达的意思是因为运用的规则不一样所以带来的结果是不同的,并不代表规则本身就是不统一的;同时,带来的结果不同,也不代表需要有统一的规则,这个是理解不出来的。综合,该选项也不选。
【总结】
对策是为了解决问题的,所以材料中没有提出问题时,对策句一般不是正确答案。
二、“无效”型对策
【例题2】
现在很多人形成了一种习惯,要找什么问题、线索、资料,不假思索就去打开搜索引擎。可是网上的信息往往真假参半,怎么能不加考辨就当作研究的依据呢?再说,这种只有结果、没有过程的行为,并不助于思考力的提升,反而可能形成“偷懒”的惯性。人们理解某种事物,往往需要逐步去了解和熟悉,这过程可能有许多感性的认知,是重要的积累。如果过多依赖网上的结论,容易形成碎片式、拼贴式思维。
这段文字意在说明:
A.碎片化思维不利于人们感性认知的形成
B.人们应增强对互联网海量信息的辨识能力
C.过于依赖互联网会阻碍人思考的深度和广度
D.互联网深刻改变了人们理解事物的方式和途径
【解析】答案选C。材料分析:文段首先介绍了人们习惯用搜索引擎查资料这一现象,接着指出网络信息真假参半,不能直接当作研究的依据,继而指出从网上搜索信息的行为不助于思考力的提升,反而可能形成“偷”的思考惯性。其后论述了人们理解某种事物是需要一个过程的,并且在这个过程中能获得感性的认知和知识积累,最后进一步强调如果过多依赖网上的结论,容易形成碎片式、拼贴式思维。作者的观点是过多依赖搜索引擎去获取网上的结论无助于思考力的提升,反而容易形成碎片式、拼贴式思维。
选项分析:A项脱离了互联网这一论述对象,排除。B项只是针对过于依赖互联网其中一个弊端提出措施,不具有概括性,排除。C项表述与作者观点相符,当选。D项未涉及互联网对人的思考力的影响,排除。故本题选C。
B项的对策仅仅提到增强辨识能力,而材料的主要问题是过度依赖搜索引擎,B的对策不能解决题干全部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选择的是概括全文(能更全面解决问题)的选项C。
【总结】
材料中有问题时,没有针对性、解决问题不全面的对策项都不对。
同学们,面对对策项不要盲目选,一定要分析选项的对策和题干是否有关,是否针对性地全面地解决了题干的问题。只有真正抓住对策,并且兼顾针对性、全面性我们才能真正地准确选出正确答案。
(编辑:lnht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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