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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李某与黄某登记结婚后购买某小区房屋一套,房产登记在李某名下,某日,李某在未告知黄某的情况下与张某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以市场价格将该房屋转让给张某,在商谈期间,李某带张某实地查看了房屋,并谎称妻子黄某已经同意,出售该房屋,因黄某在外地出差不能赶回,李某还向张某出示了黄某签名的售房委托书等材料,后来李某在房管部门协助张某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黄某获知共有房产被李某擅自转让后,向法院起诉,张某的行为构成:
A.不当得利
B.善意取得
C.无权代理
D.非法转让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题目中,张某受让该不动产时是善意的,且价格合理,不动产已经办理过户。所以张某的行为构成善意取得。
因此,选择B选项。
2.井冈山被誉为中国革命的摇篮和新中国的奠基石,这主要是因为井冈山:
A.是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地点
B.是中国共产党建立的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
C.是北伐战争的主战场地
D.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共党史知识。
第二步,秋收起义后,部队进攻长沙失利,毛泽东分析了敌强我弱的形势,率领工农革命军向井冈山进军,建立了中国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为中国革命找到了一条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正确道路。故井冈山被誉为“中国革命的摇篮和新中国的奠基石”,这主要是因为井冈山是中国共产党建立的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中国上海、浙江嘉兴南湖是中国共产党成立的地点。A项错误。
C项:北伐战争是国共合作,消灭北洋军阀的战争,成为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战场是湖南、湖北,作战对象是吴佩孚。第二阶段是从湖南湖北向东,顺江而下,主要战场是从江西到江苏南部和浙江,主要作战对象是孙传芳。第三阶段是从长江流域北上,作战对象是张作霖。C项错误。
D项:八一南昌起义,又称南昌起义或者八一起义,指在1927年8月1日中共联合国民党左派,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揭开了中国共产党独立领导武装斗争和创建革命军队的序幕。D项错误。
3.秦朝针对“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所采取的措施是:
A.君主专制
B.分封制
C.郡县制
D.三公九卿制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国历史知识。
第二步,“天下散,莫之能一”出自李斯,意思是以前的时候天下散乱,没有人能将它统一起来。其实是在批评之前的分封制,主张改分封制为郡县制。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废除分封制,以郡县制作为中央控制地方的制度。所谓郡县制是指对中国古代实行的中央集权体制下,郡、县二级政权的地方行政制度(类似于行政区划)的总称。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君主专制制度是指以古代君王为核心的中央集权的政治体制。本题是针对于天下混乱的局面如何进行统一,侧重于中央集权而不是君主专制。不符合题意,A项错误。
B项: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国王或皇帝分封诸侯的制度。商代已开始分封诸侯,称号有侯和伯。西周灭商后,因其国都远在西北,不利于控制幅员辽阔的疆土和统治商代后裔,便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分封制在秦朝时期已经被郡县制取代,不符合题意B项错误。
D项:三公九卿制是秦汉时期的一种官员制度,不符合题意,D项错误。
判断题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款项的,法院不应支持。( )
【答案】错误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法律行为知识。
第二步,2020年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下称《指导意见(二)》),其中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本题错误。
2.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挖掘机,出资比例为45%、30%、20%、5%,对挖掘机的转让应该由甲乙丙丁四位同意。( )
【答案】错误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购买挖掘机,甲、乙、丙、丁是按份共有人。对于处分该挖掘机的行为,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同意。甲、乙二人的份额之和是75%,已经超过三分之二,因此甲乙二人同意即可。
因此,本题错误。
【拓展】物权编中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物权编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居住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A.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B.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C.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D.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答案】AB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A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A项正确。
B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B项正确。
C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C项正确。
D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D项正确。
因此,选择ABCD选项。
2.下列关于人格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A.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
B.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
C.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D.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但应征得民事主体的同意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人身权知识。
第二步,A项: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二条,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A项正确,当选。
B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条,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违反前款规定的买卖行为无效。B项正确,当选。
C项: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C项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ABC选项。
【拓展】D项: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知,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无须征得民事主体的同意。D项错误,排除。
3.李某与王某双方协议离婚,但是在财产分配上存在较大分歧,下列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有的是:
A.王某婚前复员费购买的婚后共同用的电视机
B.李某与王某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一套公寓
C.李某创造但未成功,最后创作一份儿童动画片手稿
D.王某的大伯赠与他的一辆豪华汽车
【答案】A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婚姻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A项:王某婚前复员费购买的婚后共同用的电视机属于王某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项正确
D项:王某的大伯赠与他的一辆豪华汽车,属于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并非共同财产。D项正确。
因此,选择AD选项。
【拓展】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B项:李某与王某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一套公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项错误。
C项:动画片手稿的著作权属于王某的共同财产。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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