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18 08:06:51 辽宁招警考试 http://ln.huatu.com/zhaojing/ 文章来源:辽宁华图
辽宁华图_辽宁公安招警考试网为您提供辽宁招警考试备考文章:朝阳辅警职位表发布时间。更多辽宁公安招聘信息敬请关注辽宁招警考试频道(https://ln.huatu.com/zhaojing/)或者关注辽宁华图微信公众号(syhuatu),辽宁华图咨询电 话:400-024-1113。招警考试专属客服:点击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招警考试备考文章:朝阳辅警职位表发布时间
点击查看:辽宁公安招警考试公告>>>>
——推荐阅读——
考生通道——辽宁公安招警历年分数线|历年试题|备考咨询
教材资料——辽宁公安招警图书教材|时政热点|每日一练
辅导课程——辽宁公安招警笔试课程|网校课程|面试课程
>>>>>公安招警问题详情扫码咨询,领取资料 <<<<<
以上这些就是辽宁华图老师为大家分享的辽宁公安招警考试文章:朝阳辅警职位表发布时间,期待大家继续关注同类话题的学习!
相关信息推荐: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公安招警备考技巧
1.陆某在自家大门上安装了一款高科技可视门铃,位置正对着距离20米远的张某家的卧室和阳台。这款门铃可以拍摄到张某的室内情况并自动录制视频。陆某的这一做法侵犯了张某的:
A.隐私权
B.生命权
C.健康权
D.人身自由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人身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本题中,住宅内部是张某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是个人隐私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得侵犯。门铃拍摄情况即便模糊,仍可加以辨别和识别,进而对张某私密空间及私人活动信息造成侵扰,即便是为自我防范而安装,没有窥探和收集的本意,客观上也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 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B项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就是保障公民身体的机能和器官不受非法侵害。C项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人身自由也称“身体自由”。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指公民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人身和行动完全受自己支配,有不受非法拘禁、逮捕、搜查和侵害的自由。D项排除。
2.某日甲乙两化工厂同时向河道内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致使丙在河道内养殖的鱼死亡。后续有关部门取样检测,甲乙两厂排放的污水都足以导致鱼全部死亡。关于甲乙承担的侵权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承担连带责任
B.甲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C.甲乙平均承担赔偿责任
D.甲乙均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责任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两个以上侵权人共同实施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造成损害,被侵权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规定请求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所以甲乙双方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连带责任是指责任人之间没有先后顺序,都在全部范围内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可以起诉任意一人或他们全部,并要求任意一人承担全部责任;而补充责任则是指在直接责任人不能承担的范围内的责任,如果直接责任人逃匿则补充责任人先承担全部责任,而后获得追偿权。
3.下列情形中,可能导致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一项是:
A.继承人甲因抢劫罪被判入狱
B.继承人乙因违纪给开除党籍
C.继承人丙为报复杀害其兄长
D.继承人丁把父亲的遗嘱彻底销毁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继承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D项,继承人丁把父亲的遗嘱彻底销毁,属于法律规定丧失继承权的第四种情形。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B项:继承人有犯罪行为和违纪行为的情形,都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AB项排除。
C项:继承人丙主观上是为了报复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而非为了争夺遗产,不属于丧失继承权的情形。C项排除。
4.学者陈寅恪说:“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下列成就不是出自“赵宋之世”的是:
A.活字印刷术
B.程朱理学
C.《清明上河图》
D.《天工开物》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陈寅恪先生所说“赵宋之世”指的是宋朝。《天工开物》由明代宋应星所著,是世界上第一部关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的综合性著作,被誉为“中国17世纪的工艺百科全书”。故《天工开物》不是出自“赵宋之世”。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北宋庆历间,毕昇发明泥活字,标志着活字印刷术的诞生。印刷术的发明,对人类文化的传播和保存,是一个重大贡献。A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B项:程朱理学,宋明理学的主要派别之一,也是理学各派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学派之一。程朱理学由北宋时期程颢与程颐兄弟创立,到南宋时期朱熹集为大成。B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C项:《清明上河图》由北宋张择端所画,为北宋风俗画。生动记录了北宋都城汴京的城市面貌和当时社会各阶层人民的生活状况。C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5.以下与“七夕”有关的诗句是:
A.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B.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
C.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
D.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
第二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出自秦观的《鹊桥仙·纤云弄巧》。这是一首咏七夕的节序词,起句展示七夕独有的抒情氛围,“巧”与“恨”,则将七夕人间“乞巧”的主题及“牛郎、织女”故事的悲剧性特征点明,练达而凄美。借牛郎织女悲欢离合的故事,歌颂坚贞诚挚的爱情。结句“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最有境界,这两句既指牛郎、织女的爱情模式的特点,又表述了作者的爱情观,是高度凝练的名言佳句。这首词因而也就具有了跨时代、跨国度的审美价值和艺术品位。D项符合题意,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出自宋代王安石的《元日》,此诗描写春节除旧迎新的景象。一片爆竹声送走了旧的一年,饮着醇美的屠苏酒感受到了春天的气息。A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B项:“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出资唐代杜牧的《清明》,全文为“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描写的是清明场景。B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C项:“春城无处不飞花,寒食东风御柳斜”出自唐代韩翃的《寒食》,暮春长安城处处柳絮飞舞、落红无数,寒食节东风吹拂着皇城中的柳树。描写的是寒食节的场景。C项不符合题意,不当选。
6.下到表述不正确的是:
A.鲁迅的《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白话文小说
B.《朝花夕拾》是鲁迅的散文集
C.《呐喊》是鲁迅的短篇小说集
D.祥林嫂是鲁迅作品《故乡》中的人物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祥林嫂是鲁迅小说《祝福》中的人物,是旧中国农村劳动妇女的典型。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周树人以鲁迅为笔名,在《新青年》第四卷第五号发表了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现代体白话短篇小说,也就是《狂人日记》。A项排除。
B项:《朝花夕拾》是鲁迅所写的唯一一部回忆散文集,原名《旧事重提》,一向得到极高的评价。B项排除。
C项:《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C项排除。
7.()直接或间接地开辟了中西方直接联系和接触的新时代,也给中世纪的欧洲带来了新世纪的曙光。事实已经证实,这本书给这个世界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其积极的作用是不可抹杀的。
A.《大中国志》
B.《鲁滨逊漂流记》
C.《马可·波罗游记》
D.《利玛窦中国札记》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常识。
第二步,《马可·波罗游记》是公元十三世纪意大利商人马可·波罗记述他经行地中海、欧亚大陆和游历中国的长篇游记。马可·波罗是第一个游历中国及亚洲各国的意大利旅行家。他依据在中国十七年的见闻,讲述了令西方世界震惊的一个美丽的神话。该游记有“世界一大奇书”之称,是人类史上西方人感知东方的第一部著作。《马可·波罗游记》直接或间接地开辟了中西方直接联系和接触的新时代,也给中世纪的欧洲带来了新世纪的曙光。事实已经证实,《马可·波罗游记》给这个世界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其积极的作用是不可抹杀的。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大中国志》全书根据作者多年见闻,记述中国各省的物产和情况。涉及中国的政治制度、风俗习惯、语言文学、服饰、宗教信仰、商业活动,以及中外商品交流等。记录耶稣会士在华事迹,重述利玛窦的活动,以及其后的传教过程,南京教案。A项排除。
B项:《鲁滨逊漂流记》是英国作家丹尼尔·笛福的一部长篇小说。该书首次出版于1719年4月25日。这部小说是笛福受当时一个真实故事的启发而创作的。该作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鲁滨逊·克鲁索出生于一个中产阶级家庭,一生志在遨游四海的故事。一次在去非洲航海的途中遇到风暴,只身漂流到一个无人的荒岛上,开始了一段与世隔绝的生活。他凭着强韧的意志与不懈的努力,在荒岛上顽强地生存下来,在岛上生活了28年2个月零19天后,最终得以返回故乡。B项排除。
D项:《利玛窦中国札记》是中华书2010年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利玛窦。该书是金尼阁归国途中对利玛窦日记的翻译整理,及其在华所见所闻的汇总。D项排除。
7.甲、乙两家有仇。某晚,两拨人在歌厅发生斗殴,甲、乙恰巧在场并各属一方。打斗中乙持刀砍伤甲小臂,甲用木棒击中乙的头部,致乙死亡,则甲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防卫过当
D.故意杀人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 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本题中,甲、乙加入斗殴,并各属一方,属于互殴,排除正当防卫的适用。甲用木棒击中乙的头部,致乙死亡,属于故意杀人。
因此,选择D选项。
8.犯罪的三大特征不包括:
A.严重社会危害
B.刑事违法
C.普遍性
D.应受刑法处罚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 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犯罪的三大特征为:①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②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性。③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可知,犯罪的三大特征不包括普遍性。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共同构成了区分罪与非罪的原则界限。本质特征:触犯刑法。严重危害性是犯罪的最本质特征,刑事违法性是犯罪的法律标志,刑罚当罚性是严重危害性及刑事违法性的必然结果。
9.甲无意中见到乙将一块价值不菲的手表放进办公室的抽屉里,他想趁乙不在时偷走该表。等乙走后,甲准备动手时,又怕自己的偷盗行为被发现,面临牢狱之灾,于是放弃了。从犯罪形态来说,甲的行为属于:
A.犯罪既遂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罪预备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据此,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预备阶段或者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实行行为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由此可知,本题中甲准备动手时,怕自己的偷盗行为被发现,面临牢狱之灾从而放弃偷盗,甲的行为属于犯罪中止。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犯罪既遂即故意犯罪的完成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本题中甲的行为不属于犯罪既遂。A项排除。
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本题中甲的行为不属于犯罪未遂。B项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本题中甲的行为不属于犯罪预备。D项排除。
(编辑:lnht01)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微信客服
上一篇:朝阳辅警职位表
下一篇:朝阳辅警职位表发布网站是哪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