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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全竞争市场是指竞争充分而不受任何阻碍和干扰的一种市场结构,在这个市场上有众多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任何一个生产者或消费者都不能影响市场价格。下列选项最接近完全竞争市场的行业是:
A.城市供水
B.飞机制造
C.服装生产
D.农产品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市场竞争知识。完全垄断市场指在市场上只存在一个供给者和众多需求者的市场结构。城市供水属于垄断,A项排除。寡头垄断市场是介于完全垄断和垄断竞争之间的一种市场模式,是指某种产品的绝大部分由少数几家大企业控制的市场。每个大企业在相应的市场中占有相当大的份额,对市场的影响举足轻重。飞机制造属于寡头垄断,B项排除。垄断竞争市场是指一种既有垄断又有竞争,既不是完全竞争又不是完全垄断的市场,是处于完全竞争和完全垄断之间的一种市场。服装生产属于垄断竞争市场,C项排除。完全竞争市场又称纯粹竞争市场或自由竞争市场,是指一个行业中有非常多的生产销售企业,它们都以同样的方式向市场提供同类的、标准化的产品(如粮食、棉花等农产品)的市场。卖者和买者对于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均不能控制。由此可知,完全竞争市场没有垄断存在,主要是刚需产品,典型的就是农产品市场。D项正确。因此,选择D选项。
2.消毒水不能和洁厕灵混用,原因是二者混合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
A.二氧化硫
B.氢气
C.氯气
D.氯化氢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化学知识。84消毒液的主要成分是次氯酸钠,呈碱性,而洁厕灵一类的清洁剂,大多是酸性的。洁厕灵混合84消毒液后会立即发生剧烈的氧化还原反应,产生大量刺鼻氯气。而氯气是一种呈黄绿色,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挥发性较强的有毒气体。中毒后,轻者可能引起咳嗽、胸闷,重者呼吸困难,更严重的甚至可能危及生命。C项正确。A项:二氧化硫是最常见、最简单、有刺激性的硫氧化物,化学式SO?,无色气体,大气主要污染物之一。A项排除。B项:氢气,化学式为H?,常温常压下,是一种极易燃烧的气体。无色透明、无臭无味且难溶于水的气体。B项排除。D项:氯化氢,化学式为HCl,一个氯化氢分子是由一个氯原子和一个氢原子构成的,是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D项排除。因此,选择C选项。
3. 三原色指色彩中不能再分解的三种基本颜色,其中传统美术色彩三原色为红、黄、蓝,由三原色衍生出的三间色是:
A.橙、青、靛
B.绿、橙、紫
C.绿、靛、紫
D.橙、紫、青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物理化学知识。三间色是三原色当中任何的两种原色以同等比例混合调和而形成的颜色,也叫第二次色,和三原色形成对比色、互补色。例如:红色加黄色就是橙色,红色加蓝色就是紫色,黄色加蓝色就是绿色。三原色是最基本的三色,它是一切颜色的母色。红、黄、蓝是三原色,橙、紫、绿则是三间色。因此,选择B选项。
4.冷某从事装修行业,在2021年4月3日上午10时许,冷某通过朋友介绍前往某小区一户6层住宅,进行拆除窗户作业。冷某拆除窗户时剩余二十多根铝合金条,冷某将铝合金条捆起后,从该户六层窗户抛出,掉落在从该楼单元口外出的白某面前。本案中,冷某的行为:
A.构成犯罪未遂
B.构成犯罪预备
C.构成高空抛物罪
D.不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高空抛物罪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题中,冷某从建筑物抛掷物品,虽未造成白某的身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严重后果,但足以达到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本题中,冷某所触犯的高空抛物罪是一个行为犯,是抛物人主观故意的行为。即使未造成具体的实害结果,亦构成既遂。A项排除。
B项: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冷某的高空抛物行为已进入实行阶段,故不构成预备。B项排除。
D项:冷某的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并非不构成犯罪。D项排除。
5.2020年5月30日15时12分许,刘某在某国道由东向西跨越道路中间护栏,横穿机动车道,与由北向南行驶至此的徐某驾驶的无号牌普通两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徐某死亡,刘某受伤。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徐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本案中,刘某的行为构成:
A.交通肇事罪
B.故意杀人罪
C.故意伤害罪
D.过失致人死亡罪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本题中,刘某在国道上跨越道路中间护栏,横穿机动车道,属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与徐某发生碰撞致其死亡。故刘某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B项排除。
C项: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C项排除。
D项: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D项排除。
6.中学生A于1981年4月5日出生,于1998年3月28日重伤一名同学,1999年1月2日被捕。A的行为:
A.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从轻处罚
B.应负刑事责任,但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C.应负刑事责任
D.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本题中,中学生A于1998年3月28日重伤一名同学,犯罪时已满17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根据2021年版《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4.依据我国《宪法》和《民法典》的规定,既可以归国家所有,也可以归集体所有的是:
A.森林、草原
B.城市的土地
C.矿藏、水流
D.无线电频谱资源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基本制度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九条第一款,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二百五十条,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是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可知,既可以归国家所有,也可以归集体所有的是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十条第一款,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B项排除。
C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七条,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C项排除。
D项: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二条,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D项排除。
5.行政处罚由()的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A.违法行为人住所地
B.违法行为人经常居住地
C.违法行为发生地
D.行政机关所在地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处罚知识。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根据2021年版《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6.在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我们既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法定义务的履行者。下列做法符合这一原则的是:
A.餐馆老板李某将收益用于扩大经营,拖欠税款
B.蒋某捡到手机后立即联系失主并索要报酬
C.大学教授贾某将部分工资用于救助失学儿童
D.初中生刘某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知识。
第二步,马克思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2卷第137页)履行义务是行使权利的前提,行使权利是履行义务的保证。我们既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法定义务的履行者。D项:初中生小鑫享有受教育权利,自己履行受教育义务,符合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该选项既体现了我们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法定义务的履行者,契合题意,当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餐馆老板李某是没履行纳税义务,不符合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A项错误,排除。
B项:蒋某捡到手机后立即联系失主是履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但索要报酬是没有正确行使权利的表现,B项错误,排除。
C项:救助失学儿童是公益活动,没有体现权利义务相统一的原则,C项错误,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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