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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我国公务员制度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B.我国公务员的培训基地是各级党校
C.公务员对降职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D.公务员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但不影响晋升工资档次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务员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六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本题中,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况属于规定中的(四)情形,所以不得辞去公职。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党校是中国共产党对党员和党员干部进行培训、教育的学校,并不是公务员培训基地。公务员的培训基地在各省人事局管理,各省具体地方都不一样。B项错误。
C项:根据《公务员法》第九十五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一)处分;(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三)降职;(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五)免职;(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七)不按照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由此可知,公务员对降职不服的,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C项错误。
D项: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四条,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D项错误。
5.张某于2021年3月4日与赵某签订了抵押合同,将自己的轿车抵押给赵某。后因经营不善,又将该车辆质押给王某,并于3月13日将车辆交付给王某。下列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质押合同可以口头订立,但是抵押合同必须书面订立
B.抵押期间,张某若要将该车辆卖给李某,则须经过赵某的同意
C.张某与赵某的车辆抵押权自该车辆交付于赵某时成立
D.若王某私自将该车辆质押给付某后,造成该车辆损坏,则由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若王某未经张某的同意,将该车辆转质,造成的损失应由质权人即王某承担赔偿责任。D项正确。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条第一款,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A项错误。
B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第二款,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本题中,若张某要将车辆卖给李某,只需要通知赵某即可,不需要赵某同意。B项错误。
C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轿车属于动产,故张某与赵某关于该车辆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即2021年3月4日其抵押权设立。C项错误。
6.市场上农产品价格总是时涨时跌。农产品价格低,会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农产品价格高,又会增加市民的生活成本。围绕农产品价格的尴尬,同学们有如下议论,你赞同的有:
A.农产品价格由价值决定,并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
B.农产品价格变化,会引起生产与消费的同方向变化
C.农产品价格变动,对生产和需求会产生同等程度的影响
D.在稳定农产品价格的同时,政府要加大对农业生产的补贴力度
【答案】A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价值规律知识。
第二步,商品在交换时实行等价交换,商品的价值都由货币来衡量,表现为价格。
A项:农产品作为一种常见的商品,其价格的高低是由价值所决定的,与价值成正比例关系。同样的,也会受到供求关系的影响,需求量上升,价格也会上升。A项正确。
D项:农产品作为我们生活的必需品,其需求量大,但是成本高,利润低,所以为了鼓励农民生产,政府要加大对农业生产的补贴力度。D项正确。
因此,选择AD选项。
【拓展】B项:农产品价格变化,会引起生产与消费变化,但不是同方向变化。比如价格上涨,农民的生产就会大量提升,但是市场消费可能会降低,所以不是同向变化。B项错误。
C项:农产品属于生活必需品,那么价格变动对生活必需品的需求影响小,对高档耐用品的需求影响大。所以农产品价格变化,会引起生产变化,但是需求变化不大,所以说引起同等程度的变化是错误的。C项错误。
7.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绿色发展。下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对策,合理的有:
A.观念显著转变,发展生产力就是为了改善生态环境
B.行动硬招频出,中央环保频查,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C.法制日益严密,环境保护法税法相继出台
D.开放国际合作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
【答案】B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知识。
第二步,要建设好生态文明,我们就必须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必须加强环保督察,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必须加强国际合作。BCD的做法都有利于生态和环境,符合题意。
因此,选择BCD选项。
【拓展】A项:发展生产力的根本目的在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A项中“发展生产力就是为了改生态环境”说法错误。A项错误。
8.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有下列哪些情形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后可以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
A.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
B.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证明监察机关所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C.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
D.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
【答案】A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监察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监察法》第三十一条,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一)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二)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三)积极退赃,减少损失的;(四)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情形的。对应选项中的ACD项。
B项错误,应该是“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而非“所掌握的”。
因此,选择ACD选项。
【拓展】根据《监察法》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等国家机关在工作中发现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监察机关,由监察机关依法调查处置。被调查人既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又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一般应当由监察机关为主调查,其他机关予以协助。
1.戴某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名代表,则戴某的每届任期为:
A.1年
B.3年
C.4年
D.5年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六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六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2.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权为:
A.司法权
B.人事任免权
C.法律监督
D.立法权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立法权是指立法机关行使的制定、认可、解释、补充、修改或废止法律的权力。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故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权为立法权。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司法权是指行使国家司法权力的职责和权力。在我国,司法权专属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其中,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A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B项;人事任免权其实质就是通过法定程序,把人民享有的管理国家的权力交给人民可以信赖的“公仆”代为行使,具有很强的法律性,是受到国家宪法和法律保障的权力。国家机关在相应的职责范围内均享有一定的人事任免权。B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C项: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C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3.我国宪法规定,有( )法定数量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A.2/3
B.1/2
C.1/3
D.1/5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基本理论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六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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