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30 08:31:29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 http://l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辽宁华图
辽宁华图_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为您提供2024辽宁省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文章: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练习题2024年(10月30日)。更多2024年辽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敬请关注辽宁事业单位考试频道(http://ln.huatu.com/sydw/)或者关注辽宁华图微信公众号(syhuatu),辽宁华图咨询电话:400-024-1113。事业单位专属客服:点击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文章: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练习题2024年(10月30日)
>>>>>>扫码随时咨询事业单位相关问题,领取资料试题
3.( )是马克思主义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这一基本观点体现在马克思主义全部思想内容之中。
A.实践观点
B.发展观点
C.革命观点
D.人民至上观点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认识论知识。
第二步,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基本的观点,是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其他科学的最主要最根本的特征在于它的实践性。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起点和开端;辩证法本质上是批判的和革命的,辩证法的核心是斗争论(矛盾论),其三大规律为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一个基本观点。
4.有一种观点认为,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还有一种观点认为,自由,倒过来就是由自,因此,自由等于由自,由自就是随心所欲。这两种关于自由的观点:
A.前者是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后者是历史唯心主义的观点
B.前者是机械唯物主义的观点,后者是历史唯心主义的观点
C.前者是主观唯心主义的观点,后者是唯意志论的观点依据
D.前者是唯物辩证法的观点,后者是唯意志论的观点依据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
第二步,唯物辩证法指出“与万物普遍联系”和“按自身规律永恒发展”是世界存在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从总体上揭示了世界的辩证性质。唯意志论是主张意志高于理性并且是宇宙的本质或本体的哲学学说。特点是公开拒绝科学,宣扬神秘主义。把意志自由和道德现象看作不受客观规律和社会环境制约的东西,用意志自由来解释宇宙和人生的各种问题。题干中,第一种观点强调了“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既尊重了客观规律,也发挥了主观能动性,是唯物辩证法的观点,第二种观点认为“自由等于由自,由自就是随心所欲”,此观点为属于唯意志论。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①历史唯物主义指出,历史的所有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是物质的丰富程度,社会历史的发展有其自身固有的客观规律。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决定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一般过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又可以塑造与改变社会存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可以作为研究社会发展的出发点等。
②历史唯心主义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的非科学的历史观,认为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人们的思想动机是社会发展的根本原因,否认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也叫唯心史观,其与历史唯物主义相对。
③机械唯物主义一般指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在总结自然科学成就的基础上,丰富和发展了唯物主义。但它把物质归结为自然科学意义上的原子,认为原子是世界的本原,原子的属性就是物质的属性,因而具有机械性,形而上学性,历史观上的唯心主义等局限性。
④主观唯心主义提出某主体的心灵,如其感觉、经验、意识、观念和或意志等是世界中事物产生和存在的根源与基础,而外部世界中的一切事物则是由这些主观精神所派生的,是这些主观精神的显现。
1. 2021年1月25日,融安警方根据群众举报和网络监测,依法查处在网络上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有关的谣言信息的违法人员。公安机关依法查明:案发日中午,罗某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在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了一个“融安县某乡镇两名群众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虚假信息视频。虽经网友提醒,罗某依然我行我素,没有及时删除谣言信息,至被公安机关抓获时,罗某发布的虚假信息已有多人点赞或评论,在网络上引起了负面影响。罗某的行为已构成散布疫情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这说明法律具有( )作用。
A.教育
B.强制
C.预测
D.评价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的价值和作用知识。
第二步,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约束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本题中融安警方依法对散布疫情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罗某做出行政拘留的处罚,体现了对违法犯罪的制裁,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根据法在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的形式和内容,将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1)规范作用:①指引作用:是指法对本人行为所起的导向、引路作用。②评价作用:指法律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评判作用。③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律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④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使法律对一般人的行为产生影响。⑤强制作用:是指法可以通过制裁、约束违法犯罪行为来强制人们遵守法律。
(2)社会作用:①政治职能,即通常说的阶级统治的职能。②社会职能,即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职能。
2. 马克思主义法律观认为,国家不是在创造法律,而是在表述法律。这说明,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
A.物质制约性
B.强制性
C.规范性
D.权威性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理学知识。
第二步,马克思主义对于法的本质的基本观点是:首先,法的本质表现为法的正式性;其次,法的本质反映法的阶级性;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物质制约性。法的物质制约性是指法的内容受社会存在这个因素的制约,其最终也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确定的。所以,法的本质存在于国家意志、阶级意志与社会存在、社会物质条件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之中。
因此,选择A选项。
以上这些就是辽宁华图老师为大家分享的2024辽宁事业单位考试文章: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练习题2024年(10月30日),期待大家继续关注同类话题的学习!
(编辑:lnht01)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QQ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