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9 08:31:18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 http://l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辽宁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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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周某是某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其利用职务之便伪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30万元。周某的行为构成:
A.贪污罪
B.挪用公款罪
C.职务侵占罪
D.受贿罪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规定的是贪污罪。周某是某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其利用职务之便伪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30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挪用公款罪,《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题干中周某的行为不符合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此选项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C项:职务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题干中周某的行为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此选项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D项: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题干中周某的行为不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此选项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4.从每周少开一天车到重新拎起布袋子,从绿色消费到绿色生产,从全球熄灯一小时到分类回收生活垃圾,越来越多的人想保护环境而节制自己的行动,努力改善生态环境,人们实践环保理念的哲学依据是:
①人类的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正确反映
②人与自然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
③生物的多样性决定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④自然界的存在与发展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
第二步,本题使用排除法。①项:人类的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正确反映,过于绝对,意识是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有正确也有错误。①项错误。
②项:联系是普遍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人与自然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的。②项正确。
③项:题干中提到的是实践环保理念,并没有提到生物的多样性决定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③项错误。
④项:客观事物的存在与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自然界是客观实在的,因此自然界的存在与发展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④项正确。
因此,选择C选项。
5.甲和乙素有矛盾,某日二人在街上相遇,甲对乙破口大骂,并用力推搡乙,乙挥拳打甲,甲拾起一根木棒向乙头部打去,致乙重伤。甲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故意伤害
C.违法不犯罪
D.不负刑事责任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意识和防卫意志。防卫挑拨、相互斗殴、偶然防卫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防卫挑拨是为了侵害对方,故意引起对方对自己先行侵害,然后以正当防卫为由,对对方施以侵害。根据《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题目上甲的行为属于防卫挑拨,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不满足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属于故意伤害。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正当防卫必须满足以下五个条件:
①起因条件:正当防卫的起因必须是具有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
②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③主观条件: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认识和防卫意志。前者是指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是指防卫人出于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防卫挑拨、相互斗殴等都是不具有防卫意识的行为。相互斗殴——双方都有侵害对方身体的意图。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没有防卫意识,因此不属于正当防卫。
④对象条件: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害人本人防卫。
⑤限度条件: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
题目中不满足正当防卫。A项错误。
C项:违法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犯罪,比违法更严重,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致使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受到破坏,并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题目中甲的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C项错误。
D项:题目行为不满足正当防卫,属于故意伤害应当负刑事责任。D项错误。
6.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重要、更难做到的是“全面”,全面小康具体是指:
A.覆盖的领域要全面,是“五位一体”全面进步的小康
B.覆盖的人口要全面,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
C.覆盖的区域要全面,是城乡区域共同发展的小康
D.覆盖的程度要全面,是完全没有差距的小康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知识。
第二步,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重要、更难做到的是“全面”。“小康”讲的是发展水平,“全面”讲的是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全面小康,覆盖的领域要全面,是“五位一体”全面进步的小康。全面小康,覆盖的人口要全面,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全面小康,覆盖的区域要全面,是城乡区域共同发展的小康。
因此,选择ABC选项。
【拓展】D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发展差距较大,生产力发展水平层次多,不可能是“同一水平的小康”,完全没有差距是不可能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针对全国讲的,不是每个地区、每个民族、每个人都达到同一个水平,不能把相关指标简单套用到各省区市,那既不科学,也不现实。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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