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13 08:07:38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 http://l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辽宁华图
辽宁华图_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为您提供辽宁省事业单位考试备考文章:锦州市事业编招聘岗位表。更多辽宁事业单位招聘信息敬请关注辽宁事业单位考试频道(http://ln.huatu.com/sydw/)或者关注辽宁华图微信公众号(syhuatu),辽宁华图咨询电话:400-024-1113。华图教育事业单位专属客服:点击
点击查看:辽宁事业单位考试公告>>>> (建议保存链接,方便查看公告)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职位表>>>> (建议保存链接,方便查看职位表)
图书推荐:
推荐阅读:
【备考图书】【网络课程】【面授课程】【 事业单位介绍 】【备考指导】【 试题资料 】【 备考资料 】【系统详述 】
【事业单位公告】【事业单位职位 】【报名入口】【报名条件】【准考证打印入口】 【笔试时间】【考试科目 】
>>>>>>扫码一对一咨询,领取资料试题
以上这些就是辽宁华图老师为大家分享的辽宁事业单位考试文章:锦州市事业编招聘岗位表,期待大家继续关注同类话题的学习!
相关信息推荐:
辽宁华图小编为您整理辽宁事业编备考技巧
1.李某拖欠赵某多月工资,于是赵某趁天黑,将李某绑至一处房屋中,限制人身自由提还钱要求,其索要所欠工资的赵某的行为构成:
A.敲诈勒索罪
B.非法拘禁罪
C.抢劫罪
D.绑架罪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本题中,赵某为了要回工资而实施限制李某人身自由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罪。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A项排除。
C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C项排除。
D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D项排除。
2.刘某自己饮酒过量倒在路旁,李某自此经过,见有机可乘,就将刘某身上的钱包掏走(钱包内有3000元),李某的行为构成:
A.抢劫罪
B.盗窃罪
C.侵占罪
D.抢夺罪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刘某醉酒,李某利用其不知情,秘密窃取钱包属于盗窃罪。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A项错误。
C项: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C项错误。
D项: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D项错误。
3.疫情期间,各地由于口罩和防护服的需求陡增,不少人选择利用网上、微信等方式抢购,一些不法分子就趁机在网上谎称有大量口罩、防护服、酒精等物品,要求被害人先行支付全部货款或订金,再编造各种理由拒不发货或者直接拉黑,致使被害人财产受损。这种行为适合以( )定刑。
A.诈骗罪
B.危害公共安全罪
C.损害商业信誉罪
D.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题干中,不法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有大量口罩、防护服、酒精等物品,骗取被害人财产,故该不法分子的行为适合以诈骗罪定刑。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根据刑法分则第二章以及《刑法修正案(三)》《刑法修正案(六)》《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共有四十七个罪名。
C项: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
D项: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指违反国家经济管理法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危害国民经济的行为。该罪行出自《刑法》第三章。
判断题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款项的,法院不应支持。( )
【答案】错误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法律行为知识。
第二步,2020年5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下称《指导意见(二)》),其中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本题错误。
2.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挖掘机,出资比例为45%、30%、20%、5%,对挖掘机的转让应该由甲乙丙丁四位同意。( )
【答案】错误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购买挖掘机,甲、乙、丙、丁是按份共有人。对于处分该挖掘机的行为,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同意。甲、乙二人的份额之和是75%,已经超过三分之二,因此甲乙二人同意即可。
因此,本题错误。
【拓展】物权编中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物权编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题型】多选题
7. “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 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因为:
A.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
B.人民群众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从根本上推动社会发展
C.人民群众决定社会历史的性质和社会形态的更替
D.人民利益是最高价值标准,是体现共产党人初心和使命的试金石
【答案】AD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史观知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强调人民利益是最高价值标准,是体现共产党人初心和使命的试金石。
因此,选择AD选项。
【拓展】BC项: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广大劳动群众作为物质生产的承担者和社会生产力的体现者,创造了人们吃、穿、住、用、行等必需的生活资料。他们的生产活动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从事物质资料生产、推动物质生产发展的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因此,人民群众的生产活动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人们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生产方式决定着社会的性质和面貌,生产方式的变革决定社会形态的更替。BC项排除。
【题型】多选题
8. “人生,就是一个过程,积累、迸发,再积累、再迸发,最终实现理想的自我,因为失败会带给你经验,成功会带给你信心。”这段话表明:
A.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B.只要注重量的积累,就一定能实现质变
C.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D.事物的发展最终是通过质变实现的,质变比量变更重要
【答案】AC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题干中“因为失败会带给你经验,成功会带给你信心”体现了事物发展的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即事物发展的方向是前进的、上升的,道路是曲折的、迂回的。A项正确。“积累、迸发,再积累、再迸发,最终实现理想的自我”体现了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的发展总是从量变开始。C项正确。
因此,选择AC选项。
【拓展】B项: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或场所的变更,是一种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渐进过程的中断。量的积累(量变)达到一定程度才能实现质变,注重量的积累但没有达到一定程度并不会实现质变。B项排除。
D项:事物的发展最终要通过质变实现,没有质变就没有发展,但是,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所以不能说质变比量变更重要。D项排除。
(编辑:lnht01)贴心微信客服
贴心QQ客服
上一篇:葫芦岛市事业编联考时间
下一篇:锦州市事业编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