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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夜,甲乙两人携带作案工具,准备盗窃某武警部队的枪支、弹药,两人来到武警部队驻地的围墙外,发现里面灯火通明,戒备森严,感到无从下手,于是返回。甲乙两人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意表示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②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③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材料中甲乙为了犯罪,准备了作案工具,其行为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但是由于武警部队戒备森严而返回,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放弃犯罪,所以属于犯罪预备。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犯罪未遂满足的条件有:①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②犯罪没有得逞;③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材料中甲乙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不属于犯罪未遂。B项错误。
C项: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甲乙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C项错误。
D项:犯意表示一般是指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式,将真实犯罪意图表现于外部的行为,不属于犯罪。甲乙的行为不属于犯意表示。D项错误。
2.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A.借款合同
B.保证合同
C.中介合同
D.赠与合同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合同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因此,选择A选项。
3.“地主重重压迫,农民个个同仇。秋收时节暮云愁,霹雳一声暴动。”毛泽东诗词反映的历史事件是:
A.广州起义
B.五四运动
C.延安整风运动
D.秋收起义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共党史知识。
第二步,该句出自毛泽东的诗词《西江月·秋收起义》,“地主重重压迫,农民个个同仇。”起始这两句强调阶级矛盾和阶级压迫的尖锐程度,指出秋收起义的内在原因及动力。
“秋收时节暮云愁,霹雳一声暴动。”的前一句写地主催租索债给农民带来无限的悲愁,于是后一句的“霹雳一声暴动”便成为必然之势,顺理成章,形象生动,充分显示出起义的正义性,有力地鼓舞了广大工农群众。该句诗反映的是1927年毛泽东在湖南东部和江西西部领导的工农革命军(即红军)举行的秋收起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广州起义是1927年12月11日中国共产党在广州领导工人、农民和革命士兵举行的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武装起义,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继南昌起义、湘赣边界秋收起义之后,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又一次英勇反击,是在城市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大胆尝试,在国内外都引起了很大的震动。A项错误。
B项:五四运动是1919年5月4日发生在北京的一场以青年学生为主,广大群众、市民、工商人士等阶层共同参与的,通过示威游行、请愿、罢工、暴力对抗政府等多种形式进行的爱国运动,是中国人民彻底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爱国运动,又称“五四风雷”。B项错误。
C项:延安整风运动是1941年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次全党范围的普遍的马克思主义教育运动,也是一次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C项错误。
7.赤道以南为南半球,下列国家中位于南半球的有:
A.智利
B.阿根廷
C.越南
D.澳大利亚
【答案】AB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人文地理知识。
第二步,A项:智利位于南半球,南美洲西南部。东同阿根廷为邻,北与秘鲁、玻利维亚接壤,西临太平洋,南与南极洲隔海相望,是世界上地形最狭长的国家。A项正确,当选。
B项:阿根廷位于南半球,南美洲南部,与智利、玻利维亚、巴拉圭、巴西、乌拉圭等国相接壤,东南面向大西洋。B项正确,当选。
D项:澳大利亚位于南半球,四面环海,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国土覆盖整个大陆的国家,拥有很多自己特有的动植物和自然景观。D项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ABD选项。
【拓展】C项:越南位于北半球,位于东南亚中南半岛东部,北与中国广西、云南接壤,西与老挝、柬埔寨交界,国土狭长,面积约33万平方公里,紧邻南海,海岸线长3260多公里,是以京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C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8.磕破、擦伤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皮肤损伤,许多家庭也都常备着各类消毒药水,以备不时之需。下列关于消毒药水使用的说法正确的有:
A.75%酒精不能直接涂擦伤口,因为它会刺激伤口,让人疼痛难受,还会使创面蛋白凝固,影响伤口愈合
B.相对于酒精,碘酒消毒效果更好,可用来消毒伤口周围的皮肤,也能涂在伤口上
C.医用双氧水具有氧化性,擦拭到创伤面,会有灼烧感,但安全 性较高
D.红药水的主要作用是抑菌,但它的杀菌作用很弱,主要用于表浅的皮肤黏膜消毒
【答案】A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生物医学知识。
第二步,A项:75%酒精不能直接涂擦伤口,因为它会刺激伤口,让人疼痛难受,还会使创面蛋白凝固,影响伤口愈合。A项正确,当选。
B项:碘酒由于含有酒精成分,因此不能涂在伤口上。B项错误,排除。
C项:医用双氧水浓度等于或低于3%,擦拭到创伤面,会有灼烧感、表面被氧化成白色,用清水清洗一下就可以了,过3-5分钟就恢复原来的肤色。C项正确,当选。
D项:红药水是具有一定的消炎的作用,其实汞只能够与细菌的蛋白质结合,这样会影响到新陈代谢,从而达到抑菌的作用。通常都是直接作用于人体的粘膜组织处,发现嘴唇上长了疱疹,还有鹅口疮等。D项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ACD选项。
单选题
1.“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下列选项与该句体现的含义最接近的一项是:
A.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
B.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C.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人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
D.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法理学知识。
第二步,“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意思是无论是特权阶层,还是普通人民都需要接受法律的约束,这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虽然存在特权阶层和平民百姓的身份之别,但他们在法律面前不允许有特权,特权阶层和平民百姓应该一视同仁的适用法律,这里体现的是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平等权是指公民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要求国家法律给予权利同等的保护。它包括司法平等(公民在适用法律上平等)和守法平等,但不包括在立法上的平等。
2.关于我国宪法说法不正确的是:
A.宪法的基点是保障统治阶级的利益
B.宪法凌驾于其他一切法律之上
C.宪法是其他一切法律制定的基础
D.宪法是公民权利最基本的保障书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宪法是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的对比关系,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法。宪法有以下三个特征:①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②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③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宪法不仅是系统全面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的法律部门,而且其基本出发点就在于保障公民的权利和自由。A项中认为宪法的基本出发点在于保障统治阶级的利益,说法不正确。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C项:宪法凌驾于其他一切法律之上体现了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宪法是其他一切法律制定的基础体现了法是国家的根本法。BC项对应①。BC项本身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D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因此说宪法是公民权利的确认书、保证书。对应②。D项本身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3.下列有关我国《宪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任何修改《宪法》的行为都是非法的
B.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C.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D.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宪法》第六十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修改宪法的职权。因此,A项的说法是错误的,当选。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CD项:根据《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BCD项正确,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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