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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重要方式之一,但也并非所有的行政争议都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解决,下列案件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对行政处罚不服的
B.行政机关作出的不产生外部法律效力的行为
C.行政机关针对信访事项作出的登记行为
D.上级行政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作出的听取报告行为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
第二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所以A项行政处罚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CD项: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诉讼情形包括:
(1)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5)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6)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7)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8)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
(9)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BCD项均属于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故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BCD项不符合题意,排除。
5.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是行政强制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经书面催告仍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钱某,下列不属于对其采取的行政强制执行的是:
A.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B.划拨存款、汇款
C.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D.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强制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行政强制措施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所以,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不属于行政强制执行。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二)划拨存款、汇款;(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五)代履行;(六)其他强制措施。
1.戴某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名代表,则戴某的每届任期为:
A.1年
B.3年
C.4年
D.5年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六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六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2.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权为:
A.司法权
B.人事任免权
C.法律监督
D.立法权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立法权是指立法机关行使的制定、认可、解释、补充、修改或废止法律的权力。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故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权为立法权。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司法权是指行使国家司法权力的职责和权力。在我国,司法权专属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其中,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A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B项;人事任免权其实质就是通过法定程序,把人民享有的管理国家的权力交给人民可以信赖的“公仆”代为行使,具有很强的法律性,是受到国家宪法和法律保障的权力。国家机关在相应的职责范围内均享有一定的人事任免权。B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C项: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C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3.我国宪法规定,有( )法定数量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A.2/3
B.1/2
C.1/3
D.1/5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基本理论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六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多选题
1.以下关于《宪法》正确的是:
A.宪法约束的是公民的所有行为
B.任何普通法律法规不得与宪法相违背
C.法院不能直接以宪法为依据审理案件
D.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其它更严格
【答案】B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基本理论知识。
第二步,B项:根据《宪法》序言,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符合题意,B项当选。
C项:根据《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宪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中的“法律”特指普通法律,该条仅授权法院依照普通法律的规定行使审判权。法院必须遵守宪法,但谈不上“依照”宪法规定行使审判权。因此法院不能直接以宪法为依据审理案件。符合题意,C项当选。
D项:根据《宪法》第六十四条,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所以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上比其它更严格。符合题意,D项当选。
因此,选择BCD选项。
【拓展】A项:宪法只规定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宪法约束的是公民的所有行为说法错误,A项不当选。
2.户籍所在地为甲区的李某对于乙区国税局所作出的税务征收决定不服,且已经向位于丙区的A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之后仍不满意拟提起行政诉讼,则李某可以向( )提起。
A.甲区人民法院
B.乙区人民法院
C.丙区人民法院
D.A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案】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
第二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李某可以向乙区人民法院和丙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此,选择BC选项。
【拓展】行政诉讼法中的其他规定:
第十九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下列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必须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根本政策
B.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C.社会主义制度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制度
D.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公有制经济
【答案】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基本制度知识。
第二步,B项:根据《宪法》第六条,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B项正确。
C项:根据《宪法》第一条,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C项正确。
因此,选择BC选项。
【拓展】A项: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的民族政策,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A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D项:根据《宪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所以,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并非公有制经济。D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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