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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列哪些行为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A.对正进行侵害的不法侵害者造成轻微损害
B.对持刀入室并未行凶的小偷进行攻击,造成严重创伤
C.醉酒的人开车造成严重车祸事故
D.十五岁男童蓄意放火烧毁一家个人超市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A项“对正进行侵害的不法侵害者造成轻微损害”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A项符合题意,因此当选。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对并未行凶的小偷进行伤害,不属于正当防卫,应当负刑事责任。B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C项:根据《刑法》第十八条,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事故应当负刑事责任。C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D项: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15岁男童蓄意放火属于放火罪,应当负刑事责任。D项不符合题意,因此不当选。
5.李某因打架斗殴而被公安机关予以500元罚款和7天拘留,李某不服,释放后申请复议,但是复议决定维持原具体行为。李某于是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依旧维持,李某提出上诉。则下列选项组合中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申请复议的最晚时间是释放后2个月。
②李某一审起诉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提出。
③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起3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报告,被告应当在10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3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④李某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
⑤上级法院应当在收到李某上诉3个月内作出判决。
A.①②④
B.②④⑤
C.③④⑤
D.①③⑤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知识。
第二步,①“李某申请复议的最晚时间是释放后2个月。”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所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最晚时间应该是释放后60日内。①错误。
②“李某一审起诉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提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正确。
③“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起3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报告,被告应当在10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3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③错误。
④“李某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④正确。
⑤“上级法院应当在收到李某上诉3个月内作出判决。”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⑤正确。
因此,选择B选项。
4.中国自古以来就是茶的故乡,茶文化底蕴十分深厚。在各种茶叶中,原产地为安徽黄山的毛峰茶属于:
A.绿茶
B.红茶
C.黑茶
D.乌龙茶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人文知识。
第二步,黄山毛峰是中国十大名茶之一,属于绿茶。产于安徽省黄山(徽州)一带,所以又称徽茶。由清代光绪年间谢裕大茶庄所创制。黄山毛峰外形微卷,状似雀舌,绿中泛黄,银毫显露,且带有金黄色鱼叶(俗称黄金片)。入杯冲泡雾气结顶,汤色清碧微黄,叶底黄绿有活力,滋味醇甘,香气如兰,韵味深长。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中国十大名茶在不同时期,有不同说法: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将坦洋工夫、碧螺春、信阳毛尖、西湖龙井、君山银针、黄山毛峰、武夷岩茶、祁门红茶、都匀毛尖、六安瓜片列为中国十大名茶。
1999年《解放日报》将江苏碧螺春、西湖龙井、安徽毛峰、六安瓜片、恩施玉露、福建铁观音、福建银针、云南普洱茶、福建云茶、江西庐山云雾茶列为中国十大名茶。
5.《老子》中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句话蕴含的哲理是:
A.事物的变化发展从量变开始,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引起质变
B.质变是量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
C.质变优于量变
D.质变和量变相互渗透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
第二步,老子这句话的意思是“合抱的大树,生长于细小的幼苗;九层的高台,筑起于每一堆泥土;千里的远行,是从脚下第一步开始走出来的”,这说明了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其中蕴含的哲理便是量变引起质变。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质变是量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表述错误,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B项错误。
C项: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动。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可见,量变同质变一样,在事物发展过程中也是十分重要的。片面地强调质变比量变重要,是形而上学的观点。C项错误。
D项: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和量变是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由此可知,质变和量变相互渗透表述无误,但题干不是在强调质变与量变相互渗透。D项错误。
1.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关于居住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A.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B.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
C.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D.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答案】ABC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A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第一款,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A项正确。
B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B项正确。
C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C项正确。
D项: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条,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D项正确。
因此,选择ABCD选项。
2.下列关于人格权的表述,正确的有:
A.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
B.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
C.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D.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但应征得民事主体的同意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人身权知识。
第二步,A项: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二条,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A项正确,当选。
B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条,禁止以任何形式买卖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违反前款规定的买卖行为无效。B项正确,当选。
C项: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C项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ABC选项。
【拓展】D项: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九条,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知,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无须征得民事主体的同意。D项错误,排除。
3.李某与王某双方协议离婚,但是在财产分配上存在较大分歧,下列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有的是:
A.王某婚前复员费购买的婚后共同用的电视机
B.李某与王某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一套公寓
C.李某创造但未成功,最后创作一份儿童动画片手稿
D.王某的大伯赠与他的一辆豪华汽车
【答案】A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婚姻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A项:王某婚前复员费购买的婚后共同用的电视机属于王某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项正确
D项:王某的大伯赠与他的一辆豪华汽车,属于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并非共同财产。D项正确。
因此,选择AD选项。
【拓展】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B项:李某与王某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一套公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项错误。
C项:动画片手稿的著作权属于王某的共同财产。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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