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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14岁,利用积蓄的压岁钱购买彩票,偶然获得20万元大奖,甲从中拿出6万元购买了其梦寐以求的健身器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无权获得该20万元大奖
B.甲购买该健身器材的法律行为属于有效法律行为
C.甲购买该健身器材的法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
D.甲购买该健身器材的法律行为属于无效法律行为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主体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甲已满14周岁,其用压岁钱购买彩票的行为属于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获得20万元大奖的行为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都是有效的。但甲花六万元购买健身器材的法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ABD错误,排除。
因此,选择C选项。
2.下列选项中,构成不当得利的是:
A.甲邻居的鸡误入甲的鸡群,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鸡卖掉获利
B.某人放出高利贷,收到了高利贷的本金
C.某人被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抚养十年
D.某人将邻居丢弃的木料加工,做成一个书柜自用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债权知识。
第二步,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A项中,甲获得甲邻居的鸡并卖掉获利,甲邻居受有损失,且甲获利与甲邻居受损有因果关系且无法律依据。故A项甲构成不当得利。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某人放出高利贷,收到了高利贷的本金,属于合同关系,有法律上的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B项排除。
C项:某人被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抚养十年属于抚养关系,有法律上的依据。C项排除。
D项:因木料为邻居丢弃,构成物权中的先占取得,不构成不当得利。D项排除。
3.关于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主要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四种方式
B.第一法定继承顺序包括父母、子女;第二法定继承顺序包括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C.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D.第一法定继承顺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包括非婚生子女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继承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主要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三种方式。A项排除。
BD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BD排除。
4. 2020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时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这体现了:
A.事物都处在绝对的运动变化之中
B.运动是物质的唯一特性
C.事物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D.运动是静止的特殊状态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论知识。物质世界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运动的绝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变动性、无条件性,静止的相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稳定性、有条件性。“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体现事物相对静止;“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体现事物是绝对运动的,故题干体现了事物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它是绝对的,即任何事物都处在绝对的运动变化之中。题干体现运动与静止的关系,不符合题意。A项排除。
B项: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客观实在性是一切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事物,既包括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自然事物,也包括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活动。它独立于我们的精神而存在,构成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B项排除。
D项: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是指物质存在的平衡状态、平稳状态和量变状态;静止是有条件的相对静止。D项排除。
【题型】单选题
5.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强调,我们要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尽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这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也是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关键。这一论断蕴含的哲理是:
A.解决问题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
B.创新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C.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
D.事物发展的道路必然有曲折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立统一规律的观点,主要矛盾是指在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方向,主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规定和影响着次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所以抓住了主要矛盾,就抓住了解决问题的关键。题干“重大问题”“关键”“核心”可知,要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要提升自主能创新能力来解决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体现了解决问题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的哲学原理。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从某一具体事物来看,有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之分。辩证法把运动看作事物自身的运动,认为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主要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引起的,同时也受到外部矛盾的影响。事物的变化发展主要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引起的。B项错误。
C项:矛盾的主要方面,指在对立的双方中一方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一方;矛盾的次要方面,则是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一方。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了事物的性质。C项说法正确,但是题干未体现事物的性质。C项错误。
D项: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事物发展的道路不是一帆风顺的,必然会遇到曲折,表述正确,但与题干无关。D项错误。
【题型】单选题
6. 在当前保护主义上升、世界经济低迷、全球市场萎缩的外部环境下,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通过繁荣国内经济、畅通国内大循环为我国经济发展增添动力,带动世界经济复苏。这是因为:
A.外因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
B.改革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C.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
D.事物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它是第一位的,它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向,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外部条件,它是第二位的,它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加速或延缓的作用,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题干中,“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通过繁荣国内经济、畅通国内大循环为我国经济发展增添动力,带动世界经济复苏”,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体现了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A项错误,C项正确。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B项: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这两对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是最深层次的动力,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说法错误。B项排除。
D项:事物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巩固量变的成果,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质变和量变是相互渗透的,量变中会有局部质变,质变中也伴随新的量变和积累。选项表述正确,但与题干无关。D项排除。
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21年8月2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根据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B.所有地方均需设立父母育儿假
C.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D.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A项正确,排除。
C项: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五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C项正确,排除。
D项: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条第一款,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D项正确,排除。
5.下列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一项是:
A.甲男有一子丙,离婚后与乙女重新组建家庭。婚后,甲男和其子丙可以到乙女所在地落户
B.王老汉今年65岁,低保家庭,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医保费用部分由政府补贴
C.魏某今年15岁,父母在城里打工,留魏某一个人在老家生活
D.张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以及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不得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社会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魏某未满16周岁,不可脱离监护单独生活。C项错误。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A项正确。
B项: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国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B项正确。
D项: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由此可知,用人单位不能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才能解除劳动合同。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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