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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14岁,利用积蓄的压岁钱购买彩票,偶然获得20万元大奖,甲从中拿出6万元购买了其梦寐以求的健身器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无权获得该20万元大奖
B.甲购买该健身器材的法律行为属于有效法律行为
C.甲购买该健身器材的法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
D.甲购买该健身器材的法律行为属于无效法律行为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民事主体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甲已满14周岁,其用压岁钱购买彩票的行为属于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获得20万元大奖的行为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都是有效的。但甲花六万元购买健身器材的法律行为属于效力待定的法律行为。ABD错误,排除。
因此,选择C选项。
2.下列选项中,构成不当得利的是:
A.甲邻居的鸡误入甲的鸡群,甲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鸡卖掉获利
B.某人放出高利贷,收到了高利贷的本金
C.某人被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抚养十年
D.某人将邻居丢弃的木料加工,做成一个书柜自用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债权知识。
第二步,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依据,有损于他人而取得利益。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A项中,甲获得甲邻居的鸡并卖掉获利,甲邻居受有损失,且甲获利与甲邻居受损有因果关系且无法律依据。故A项甲构成不当得利。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某人放出高利贷,收到了高利贷的本金,属于合同关系,有法律上的依据。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B项排除。
C项:某人被没有血缘关系的养父抚养十年属于抚养关系,有法律上的依据。C项排除。
D项:因木料为邻居丢弃,构成物权中的先占取得,不构成不当得利。D项排除。
3.关于遗产继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主要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四种方式
B.第一法定继承顺序包括父母、子女;第二法定继承顺序包括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C.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D.第一法定继承顺序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包括非婚生子女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继承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主要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三种方式。A项排除。
BD项: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BD排除。
单选题
1. 从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情况能够看出,马克思主义的生命力是无穷的。马克思主义生命力的根源在于:
A.它是无产阶级解放的锐利武器
B.它是以实践为基础的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
C.马克思主义工作者的渊博学识
D.它是由我国国情所决定的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哲学概述知识。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产生,又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日益显示出了强大生命力,这种强大生命力根源在于它的以实践为基础的科学性与革命性的统一,根本表现在它的最伟大的历史使命,最科学的哲学基础,最鲜明的政治立场,最重要的理论品质和最崇高的社会理想。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马克思主义具有革命性,它是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推翻旧世界,建立新世界的理论,阶级性是其第二大特征。A项排除。
C项:马克思主义工作者的渊博学识是主观条件不是根源。C项排除。
D项:马克思主义生命力的根源和我国国情无关。D项排除。
【题型】单选题
2. 面对全球环境治理前所未有的困难,国际社会要以前所未有的雄心和行动,勇于担当,勠力同心,共同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这句话蕴含的哲理是:
A.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B.主次矛盾相互依赖,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
C.世界是普遍联系的,我们要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D.真理具有条件性,任何真理都有自己的适用范围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任何事物都不能孤立存在,都和其他事物处于一定联系当中,即联系特征中的普遍性。国家主席习近平2021年4月22日晚在北京以视频方式出席领导人气候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当中强调面对环境治理前所未有的困难,国际社会要共同构建人与自然命运共同体,强调人类生活在同一个地球村里,任何国家不可能单打独斗,人与自然之间和谐共生,强调的国家与国家之间,人类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体现了普遍联系的辩证思维。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实践是检验认识的唯一标准,即获得的认识正确与否最终由实践来检验。题干未体现。A项排除。
B项:主要矛盾在矛盾体系中居于支配地位,起主导作用,它制约着次要矛盾。次要矛盾居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题干未体现。B项排除。
D项:真理的条件性是指任何真理都有自己适用的条件和范围,如果超出了这个条件和范围,真理就会变成谬误。题干未体现。D项排除。
【题型】单选题
3. 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家座谈会上强调,科研选题是科技工作者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研究方向的选择要坚持需求导向,从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出发,真正解决实际问题。这一论述的哲学根据是( )
A.实践为认识的发展提供手段和条件
B.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C.科学理论对实践有巨大的指导作用
D.实践的需要推动认识的产生和发展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认识论知识。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科学研究的方向要坚持需求导向,真正解决实际问题,说明选题的最终目的是要解决实际问题,体现的是实践的观点,科研选题是一种认识,产生于实践的需求,即实践的需要推动认识的产生和发展。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实践为认识的发展提供了手段和条件,实践是客观物质性的活动,实践的发展为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工具,这些工具延伸了人类的认识器官,促进人类认识的发展。与题意无关。A项排除。
B项: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凡是能够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得到实践的证实、主观同客观相符合,这种认识就是真理。与题意无关。B项排除。
C项:认识论认为,实践决定认识,认识对实践具有反作用,科学理论是正确的认识,对实践具有巨大的指导作用。与题意无关。C项排除。
4.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 )罪论处。
A.贪污
B.受贿
C.私分国有资产
D.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A项排除。
C项: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C项排除。
D项: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的,可以责令该国家工作人员说明来源,不能说明来源的,差额部分以非法所得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差额特别巨大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D项排除。
5.以下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是:
A.王某和朋友喝酒后,把车开出停车场交给代驾驾驶
B.李某驾驶过程中突发癲痫导致车辆撞向护栏,致使副驾驶成员死亡
C.刘某正常行驶过程中将逆向骑电动车的赵某撞飞,刘某及时将赵某送往医院救治,但赵某依然不治身亡
D.梁某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走,与正常骑电动车的关某相撞导致关某重伤,梁某因为自己没受伤就独自离开。致使关某因延误治疗而死亡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梁某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走,撞伤正常行驶的关某并致关某重伤后离开,关某因延误治疗死亡,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王某酒后把车开出停车场,其行为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不构成交通肇事罪。A项错误。
B项:李某因突发癫痫导致车祸,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B项错误。
C项:刘某正常行驶,因赵某违反交通法规导致车祸,且刘某及时将赵某送往医院,不构成交通肇事罪。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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