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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戴某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名代表,则戴某的每届任期为:
A.1年
B.3年
C.4年
D.5年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六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六十一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
2.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权为:
A.司法权
B.人事任免权
C.法律监督
D.立法权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国家机构知识。
第二步,立法权是指立法机关行使的制定、认可、解释、补充、修改或废止法律的权力。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五十八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故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主要职权为立法权。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司法权是指行使国家司法权力的职责和权力。在我国,司法权专属于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其中,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A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B项;人事任免权其实质就是通过法定程序,把人民享有的管理国家的权力交给人民可以信赖的“公仆”代为行使,具有很强的法律性,是受到国家宪法和法律保障的权力。国家机关在相应的职责范围内均享有一定的人事任免权。B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C项: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C项与题意不符,排除。
3.我国宪法规定,有( )法定数量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A.2/3
B.1/2
C.1/3
D.1/5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宪法基本理论知识。
第二步,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根据2018年版《宪法》第六十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1.某夜,甲乙两人携带作案工具,准备盗窃某武警部队的枪支、弹药,两人来到武警部队驻地的围墙外,发现里面灯火通明,戒备森严,感到无从下手,于是返回。甲乙两人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意表示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②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③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材料中甲乙为了犯罪,准备了作案工具,其行为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但是由于武警部队戒备森严而返回,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放弃犯罪,所以属于犯罪预备。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犯罪未遂满足的条件有:①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②犯罪没有得逞;③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材料中甲乙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不属于犯罪未遂。B项错误。
C项: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甲乙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C项错误。
D项:犯意表示一般是指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式,将真实犯罪意图表现于外部的行为,不属于犯罪。甲乙的行为不属于犯意表示。D项错误。
2.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A.借款合同
B.保证合同
C.中介合同
D.赠与合同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合同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因此,选择A选项。
3.“地主重重压迫,农民个个同仇。秋收时节暮云愁,霹雳一声暴动。”毛泽东诗词反映的历史事件是:
A.广州起义
B.五四运动
C.延安整风运动
D.秋收起义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共党史知识。
第二步,该句出自毛泽东的诗词《西江月·秋收起义》,“地主重重压迫,农民个个同仇。”起始这两句强调阶级矛盾和阶级压迫的尖锐程度,指出秋收起义的内在原因及动力。
“秋收时节暮云愁,霹雳一声暴动。”的前一句写地主催租索债给农民带来无限的悲愁,于是后一句的“霹雳一声暴动”便成为必然之势,顺理成章,形象生动,充分显示出起义的正义性,有力地鼓舞了广大工农群众。该句诗反映的是1927年毛泽东在湖南东部和江西西部领导的工农革命军(即红军)举行的秋收起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广州起义是1927年12月11日中国共产党在广州领导工人、农民和革命士兵举行的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武装起义,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继南昌起义、湘赣边界秋收起义之后,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又一次英勇反击,是在城市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大胆尝试,在国内外都引起了很大的震动。A项错误。
B项:五四运动是1919年5月4日发生在北京的一场以青年学生为主,广大群众、市民、工商人士等阶层共同参与的,通过示威游行、请愿、罢工、暴力对抗政府等多种形式进行的爱国运动,是中国人民彻底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爱国运动,又称“五四风雷”。B项错误。
C项:延安整风运动是1941年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次全党范围的普遍的马克思主义教育运动,也是一次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C项错误。
4. 2020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在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时指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同时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这体现了:
A.事物都处在绝对的运动变化之中
B.运动是物质的唯一特性
C.事物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D.运动是静止的特殊状态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论知识。物质世界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运动的绝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变动性、无条件性,静止的相对性体现了物质运动的稳定性、有条件性。“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体现事物相对静止;“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强”体现事物是绝对运动的,故题干体现了事物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它是绝对的,即任何事物都处在绝对的运动变化之中。题干体现运动与静止的关系,不符合题意。A项排除。
B项: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客观实在性是一切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事物,既包括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自然事物,也包括可以从感觉上感知的人的感性活动即实践活动。它独立于我们的精神而存在,构成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B项排除。
D项: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是指物质存在的平衡状态、平稳状态和量变状态;静止是有条件的相对静止。D项排除。
【题型】单选题
5. 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上强调,我们要大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尽快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这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也是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关键。这一论断蕴含的哲理是:
A.解决问题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
B.创新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
C.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
D.事物发展的道路必然有曲折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对立统一规律的观点,主要矛盾是指在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决定着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方向,主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规定和影响着次要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所以抓住了主要矛盾,就抓住了解决问题的关键。题干“重大问题”“关键”“核心”可知,要抓住事物的主要矛盾,要提升自主能创新能力来解决我国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体现了解决问题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的哲学原理。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从某一具体事物来看,有内部矛盾和外部矛盾之分。辩证法把运动看作事物自身的运动,认为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主要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引起的,同时也受到外部矛盾的影响。事物的变化发展主要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引起的。B项错误。
C项:矛盾的主要方面,指在对立的双方中一方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的一方;矛盾的次要方面,则是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一方。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了事物的性质。C项说法正确,但是题干未体现事物的性质。C项错误。
D项: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事物发展的道路不是一帆风顺的,必然会遇到曲折,表述正确,但与题干无关。D项错误。
【题型】单选题
6. 在当前保护主义上升、世界经济低迷、全球市场萎缩的外部环境下,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通过繁荣国内经济、畅通国内大循环为我国经济发展增添动力,带动世界经济复苏。这是因为:
A.外因对事物发展起决定作用
B.改革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
C.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
D.事物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唯物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起作用的结果,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它是第一位的,它决定着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向,外因是事物发展的外部条件,它是第二位的,它对事物的发展起着加速或延缓的作用,外因必须通过内因而起作用。题干中,“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通过繁荣国内经济、畅通国内大循环为我国经济发展增添动力,带动世界经济复苏”,促进我国经济发展,体现了内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据。A项错误,C项正确。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B项: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这两对矛盾是社会基本矛盾,是最深层次的动力,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说法错误。B项排除。
D项:事物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巩固量变的成果,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质变和量变是相互渗透的,量变中会有局部质变,质变中也伴随新的量变和积累。选项表述正确,但与题干无关。D项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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