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0 10:32:30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l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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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我国刑法规定的不得假释的情况包括:
A.王某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两年后,又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
B.张某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C.孙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D.赵某因盗窃国家文物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答案】A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罚及其具体运用。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A项: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王某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两年后,又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属于累犯,不得假释。A项正确。
B项:张某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不能假释。B项正确。
因此,选择AB选项。
【拓展】C项:孙某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可以假释。C项错误。
D项:赵某因盗窃国家文物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可以假释。盗窃不属于刑法中不得假释的情形,无论是否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D项错误。
7.自然人成为犯罪主体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A.实施了危害社会行为的自然人
B.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
C.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D.是无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答案】A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知识。
第二步,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主体是指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可知,ABC项正确,当选。
因此,选择ABC选项。
【拓展】D项:无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使满足成为犯罪主体的其他条件,但由于其本人无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所以不能自行成为犯罪主体。D项错误,排除。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可知,不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对任何行为都无需负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8.关于单位犯罪,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单位犯罪在主观方面包括故意和过失
B.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实行双罚制,既处罚单位,也处罚直接责任人员,不存在只处罚直接责任人员,不处罚单位的情形
C.我国刑法中既存在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的犯罪,也存在只能由自然人构成的犯罪,但不存在只能由单位构成的犯罪
D.单位涉嫌犯罪后,若被其主管部门宣告破产,此时直接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答案】B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我国对于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是双罚制为主,单罚制为辅。单罚制又称代罚制,是指对单位犯罪的,不判处单位罚金,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可知,B项错误,当选。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私分国有资产罪,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可知,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C项错误,当选。
因此,选择BC选项。
【拓展】A项:单位犯罪在主观方面包括故意,比如私分国有资产罪;也包括过失,比如单位作为犯罪主体的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A项正确,排除。
D项: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涉嫌犯罪的单位,被其主管部门、上级机构等吊销营业执照、宣告破产的,此时,直接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该单位不再自诉。D项正确,排除。
4.制作面包时加入碳酸氢钠属于:
A.防腐
B.调味
C.膨胀
D.凝固剂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化学知识。
第二步,碳酸氢钠固体在50℃以上开始逐渐分解生成碳酸钠、水和二氧化碳气体,常利用此特性作为制作饼干、糕点、馒头、面包的膨松剂。碳酸氢钠在作用后会残留碳酸钠,使用过多会使成品有碱味。C项正确。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凝固剂又称强凝聚剂或即效型凝聚剂,是使食品结构稳定、使加工食品的形态固化、降低或消除其流动性、且使组织结构不变形、增加固形物而加入的物质。主要作用是使豆浆凝固为不溶性凝胶状物的豆腐。常用的凝固剂可分为盐类和酸类。盐类凝固剂常见氯化镁、硫酸钙。酸类凝固剂常见葡萄糖酸内酯。
5.梳妆蟹有较高的伪装技术,常会在附近环境中获取植物与海石,然后装饰在自己身上,以躲避捕食者。梳妆蟹的这种行为属于:
A.觅食
B.攻击
C.迁徙
D.防御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生物医学知识。
第二步,自然界里每一种动物都有自己的行为来防御捕食者的捕食,这就是动物的防御行为。梳妆蟹有较高的伪装技术,常会在附近环境中获取植物与海石,然后装饰在自己身上,以躲避捕食者。梳妆蟹的这种行为属于防御行为。D项正确。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觅食行为是动物的本能行为。当动物饥渴时,会很自然地寻找食物和水来满足其生理需要,这样才能生存下来。那些失去觅食能力的动物很快就会死亡。觅食行为包括搜寻、追逐捕捉、处理和摄取等几个阶段。A项错误。
B项:动物的攻击行为是指同种个体之间所发生的攻击或战斗。但不会造成致命伤害,只要一方认输,胜者则立刻停止攻击。在动物界中,同种动物个体之间常常由于争夺食物、配偶,抢占巢区、领域而发生相互攻击或战斗。B项错误。
C项:迁徙是一种奇妙的动物行为,迁徙途中,我们可能观察到飞行者、游行者和步行者。它们有的靠头脑中的磁石导航,有的根据光线定位,还有的单凭嗅觉就能返乡。C项错误。
6.流水的下切侵蚀是垂直于地面向下的侵蚀,对地形的影响因素不包括:
A.植被
B.降雨
C.地形坡度
D.地面物质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自然地理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流水的下切侵蚀指流水对河床垂向的侵蚀切割作用。河流上游来沙量小于水流挟沙力时,则水流垂向侵蚀切割作用强,使河床高程逐渐降低。随着河流水量的增多动能增强,或新构造抬升都会加强河流的下切侵蚀作用。流水的下切侵蚀是垂直于地面向下的侵蚀,对地形的影响因素有:①地形坡度;②地面物质抗蚀性强弱、渗透强度、颗粒组成大小的差异;③地表植被覆盖上的差异。不包括降雨。B项错误。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河流侵蚀按方向可以分为下切侵蚀和侧方侵蚀两种。下切侵蚀是水流垂直地面向下的侵蚀,其效果是加深河床或沟床。下切侵蚀可以沿较长的河段同时进行,也可以从源头或河口开始向上游侵蚀或瀑布的后退来实现,又称向源侵蚀(溯源侵蚀)。侧方侵蚀也称旁蚀,是河流侧向侵蚀的一种现象。这种侵蚀的结果是使河岸后退,沟谷展宽,或者形成曲流。
1.某夜,甲乙两人携带作案工具,准备盗窃某武警部队的枪支、弹药,两人来到武警部队驻地的围墙外,发现里面灯火通明,戒备森严,感到无从下手,于是返回。甲乙两人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意表示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②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③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材料中甲乙为了犯罪,准备了作案工具,其行为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但是由于武警部队戒备森严而返回,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放弃犯罪,所以属于犯罪预备。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犯罪未遂满足的条件有:①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②犯罪没有得逞;③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材料中甲乙还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不属于犯罪未遂。B项错误。
C项: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甲乙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C项错误。
D项:犯意表示一般是指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式,将真实犯罪意图表现于外部的行为,不属于犯罪。甲乙的行为不属于犯意表示。D项错误。
2.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A.借款合同
B.保证合同
C.中介合同
D.赠与合同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合同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因此,选择A选项。
3.“地主重重压迫,农民个个同仇。秋收时节暮云愁,霹雳一声暴动。”毛泽东诗词反映的历史事件是:
A.广州起义
B.五四运动
C.延安整风运动
D.秋收起义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共党史知识。
第二步,该句出自毛泽东的诗词《西江月·秋收起义》,“地主重重压迫,农民个个同仇。”起始这两句强调阶级矛盾和阶级压迫的尖锐程度,指出秋收起义的内在原因及动力。
“秋收时节暮云愁,霹雳一声暴动。”的前一句写地主催租索债给农民带来无限的悲愁,于是后一句的“霹雳一声暴动”便成为必然之势,顺理成章,形象生动,充分显示出起义的正义性,有力地鼓舞了广大工农群众。该句诗反映的是1927年毛泽东在湖南东部和江西西部领导的工农革命军(即红军)举行的秋收起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广州起义是1927年12月11日中国共产党在广州领导工人、农民和革命士兵举行的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武装起义,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继南昌起义、湘赣边界秋收起义之后,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又一次英勇反击,是在城市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大胆尝试,在国内外都引起了很大的震动。A项错误。
B项:五四运动是1919年5月4日发生在北京的一场以青年学生为主,广大群众、市民、工商人士等阶层共同参与的,通过示威游行、请愿、罢工、暴力对抗政府等多种形式进行的爱国运动,是中国人民彻底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爱国运动,又称“五四风雷”。B项错误。
C项:延安整风运动是1941年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次全党范围的普遍的马克思主义教育运动,也是一次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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