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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021年8月2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决定。根据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B.所有地方均需设立父母育儿假
C.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D.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国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父母育儿假。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A项正确,排除。
C项: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五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C项正确,排除。
D项: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条第一款,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D项正确,排除。
5.下列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一项是:
A.甲男有一子丙,离婚后与乙女重新组建家庭。婚后,甲男和其子丙可以到乙女所在地落户
B.王老汉今年65岁,低保家庭,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医保费用部分由政府补贴
C.魏某今年15岁,父母在城里打工,留魏某一个人在老家生活
D.张某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以及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不得立即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社会法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八周岁或者由于身体、心理原因需要特别照顾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或者将其交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的人员临时照护。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魏某未满16周岁,不可脱离监护单独生活。C项错误。
因此,选择C选项。
【拓展】A项: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A项正确。
B项: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国家通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老年人和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B项正确。
D项: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由此可知,用人单位不能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才能解除劳动合同。D项正确。
1.2021年3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指出;“现代化最重要的指标还是( ),这是人们幸福生活的基础。把这件事抓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应该是全党全社会必须牢牢树立的一个理念。”
A.人民健康
B.科技进步
C.社会民主
D.经济富裕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时事热点知识。
第二步,2021年3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指出,现代化最重要的指标还是人民健康,这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基础。把这件事抓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应该是全党全社会必须牢牢树立的一个理念。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向来是治国理政的大课题。把人民健康作为现代化建设最重要的指标,深刻表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真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因此,选择A选项。
2.XX市政府行文向上级汇报本市洪水灾情,应采用的公文种类是:
A.通知
B.通报
C.函
D.报告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文文种知识。
第二步,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十项,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市政府向上级汇报本市洪水灾情,应采用报告。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八项,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不符合题意。A项错误。
B项: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九项,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不符合题意。B项错误。
C项: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十四项,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不符合题意。C项错误。
3.关于汝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青如天,面如玉,蝉翼纹,晨星稀,芝麻支钉釉满足,宋瓷之冠
B.此前足部无釉,烧成后铁黑色
C.釉面有大大小小不规则的开裂纹片
D.出窑后施釉彩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化常识。
第二步,汝窑是五大名窑之一,因产于汝州而得名,汝窑烧制的汝瓷因其绝妙的色泽、独特艺术价值,深得帝王欢心,有“宋瓷之冠”的美誉。汝窑有青如天、面如玉、晨星稀的典型特征。釉面开裂纹片,多为错落有致的极细纹片,俗称为“蝉翼纹”。在器物底部可见细如芝麻状的支钉痕,痕迹很浅,大小如粟米,汝窑的钉痕大部分如芝麻粒那么大,这是其它瓷窑所少有的。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中国宋代瓷器生产,以汝窑、官窑、哥窑、钧窑、定窑五个窑口产品最为有名,后人统称其为“宋代五大名窑”。
B项:北宋官窑瓷器的典型特征是瓷器足部无釉,烧成后是铁黑色,口部釉薄,微显胎骨,即通常所说的“紫口铁足”。B项错误。
C项:哥窑的釉面有大大小小不规则的开裂纹、鱼子纹、蟹爪纹。小纹片的纹理呈金黄色,大纹片的纹理呈铁黑色,故有“金丝铁线”之说。C项错误。
D项:汝窑制作一个陶瓷的工序高达十三道,包括淘泥、摞泥、拉坯、印坯、修坯、捺水、画坯、上釉、烧窑、成瓷、成瓷缺陷的修补,做工精细,设计唯美。从“上釉、烧窑”可知,是出窑之前施釉彩,而不是出窑后施釉彩。D项错误。
4.关于我国公务员制度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B.我国公务员的培训基地是各级党校
C.公务员对降职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D.公务员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但不影响晋升工资档次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务员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六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本题中,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况属于规定中的(四)情形,所以不得辞去公职。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党校是中国共产党对党员和党员干部进行培训、教育的学校,并不是公务员培训基地。公务员的培训基地在各省人事局管理,各省具体地方都不一样。B项错误。
C项:根据《公务员法》第九十五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一)处分;(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三)降职;(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五)免职;(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七)不按照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由此可知,公务员对降职不服的,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C项错误。
D项: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四条,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D项错误。
5.张某于2021年3月4日与赵某签订了抵押合同,将自己的轿车抵押给赵某。后因经营不善,又将该车辆质押给王某,并于3月13日将车辆交付给王某。下列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质押合同可以口头订立,但是抵押合同必须书面订立
B.抵押期间,张某若要将该车辆卖给李某,则须经过赵某的同意
C.张某与赵某的车辆抵押权自该车辆交付于赵某时成立
D.若王某私自将该车辆质押给付某后,造成该车辆损坏,则由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若王某未经张某的同意,将该车辆转质,造成的损失应由质权人即王某承担赔偿责任。D项正确。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条第一款,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A项错误。
B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第二款,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本题中,若张某要将车辆卖给李某,只需要通知赵某即可,不需要赵某同意。B项错误。
C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轿车属于动产,故张某与赵某关于该车辆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即2021年3月4日其抵押权设立。C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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