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8 08:02:44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l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辽宁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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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版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题库·6000题(4本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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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李某受单位委派到某国考察,王某听说后委托李某代买一种该国产的名贵药材。李某考察归来后将所买的价值1500元的药送 至王某家中。但王某的儿子告诉李某,其父已于不久前去世,这药本来是给他治病的,现在父亲已不在,药也就不要了,请李某自己 处理。李某非常生气,认为不管王某是否活着,这药王家都应该收下。关于李某的行为的法律后果应由谁来承担,下列说法中,错误 的是:
A.李某购买药材的行为属于民事代理
B.王某委托李某代买药材,王某是被代理人
C.因王某已死亡,所以李某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
D.王某的儿子作为王某的继承人,应当出钱买下此药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代理知识并选错误项。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又根据本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一)代理人不知道且 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本案中,李某购买药品是受王某的委托才进行的,其行为属于民事代理,且李某并不知道王某死亡,由此 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应由被代理人王某的继承人承担。被代理人王某的遗产由其继承人或者受赠人继承,那么作为被代理人的债务同样 应由其继承人继承。王某的儿子作为其法定继承人不但继承其遗产,还应当依法承担起债务,出钱买下此药。
因此,选择C选项。
2.《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直接提起诉讼,应向( )法院起诉。
A.行政机关所在地
B.当事人户籍所在地
C.复议机关所在地
D.违法行为所在地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诉讼知识。
第二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 ,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题干中,当事人对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属于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 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A项当选。题干中没有表明案件经过复议,不应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C项不当选。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和D项为干扰项,不当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 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 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中级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 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周某是某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其利用职务之便伪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30万元。周某的 行为构成:
A.贪污罪
B.挪用公款罪
C.职务侵占罪
D.受贿罪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分则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 ,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 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 十三条规定的是贪污罪。周某是某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其利用职务之便伪造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30万元,其行为构成贪污罪。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挪用公款罪,《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 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 、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题干中周某的行为不符合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此选项不符 合题意,故排除。
C项:职务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 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 ,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题干中周某的行为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此选项不符合 题意,故排除。
D项:受贿罪,《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 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题干中周某的行为不符合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此选项不符合题意,故排除。
4.从每周少开一天车到重新拎起布袋子,从绿色消费到绿色生产,从全球熄灯一小时到分类回收生活垃圾,越来越多的人想保 护环境而节制自己的行动,努力改善生态环境,人们实践环保理念的哲学依据是:
①人类的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正确反映
②人与自然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
③生物的多样性决定人类的生存和发展
④自然界的存在与发展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A.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
第二步,本题使用排除法。①项:人类的意识是对客观存在的正确反映,过于绝对,意识是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有 正确也有错误。①项错误。
②项:联系是普遍的,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与周围其他事物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人与自然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作用 的。②项正确。
③项:题干中提到的是实践环保理念,并没有提到生物的多样性决定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存在 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推动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力量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③项错误。
④项:客观事物的存在与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自然界是客观实在的,因此自然界的存在与发展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④项正确。
因此,选择C选项。
5.( )是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著作,标志了我国古代法医学在世界的领先地位。
A.《黄帝内经》
B.《洗冤集录》
C.《无冤录》
D.《梦溪笔谈》
【答案】B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学知识。
第二步,《洗冤集录》,又名《洗冤录》《宋提刑洗冤集录》。南宋宋慈(惠父)著,成于南宋淳祐七年(1247年)。本书内容丰 富,由检验总说、验伤、验尸、辨伤、检骨等53项内容所组成;并对犯罪、犯罪侦察、保辜等有关断案、法吏检验格式程序等,亦详加 论述。见解精湛,绝大部分内容源于实践经验,是中国较早、较完整的法医学专书,是中国现存第一部系统论述古代司法检验之专著 ,后世法医著作,大多以此为蓝本。
因此,选择B选项。
【拓展】A项:《黄帝内经》分《灵枢》《素问》两部分,是中国最早的医学典籍,传统医学四大经典著作之一(《难经》《伤 寒杂病论》《神农本草经》)。《黄帝内经》是一本综合性的医书,从整体观上来论述医学,呈现了自然、生物、心理、社会“ 整体医学模式”。《黄帝内经》奠定了人体生理、病理、诊断以及治疗的认识基础,是中国影响极大的一部医学著作,被称为 “医之始祖”。A项排除。
C项:《无冤录》是一本法医学专著,作者是元代的王与。所记载多是元代至元、元贞、大德年间的官牒条格,且多引《洗冤 录》及《平冤录》二书内容。但其中论银钗试毒之法,论自缢与勒死之分等项,皆为作者的创新。旧时该书与《洗冤录》《平冤录》 并称“法家检验三录”。C项排除。
D项:《梦溪笔谈》,北宋科学家、政治家沈括撰,是一部涉及古代中国自然科学、工艺技术及社会历史现象的综合性笔记体 著作。内容涉及天文、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等各个门类学科,其价值非凡。书中的自然科学部分,总结了中国古代、特别是北宋 时期科学成就。该书在国际亦受重视,英国科学史家李约瑟评价为“中国科学史上的里程碑”。D项排除。
单选题
1.2021年3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指出;“现代化最重要的指标还是( ),这是人们幸福生活的基础。把这件 事抓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应该是全党全社会必须牢牢树立的一个理念。”
A.人民健康
B.科技进步
C.社会民主
D.经济富裕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时事热点知识。
第二步,2021年3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指出,现代化最重要的指标还是人民健康,这是人民幸福生活的基础。 把这件事抓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应该是全党全社会必须牢牢树立的一个理念。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实现发展,向来是治国理 政的大课题。把人民健康作为现代化建设最重要的指标,深刻表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人民健康,坚持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 战略位置,真正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
因此,选择A选项。
2.XX市政府行文向上级汇报本市洪水灾情,应采用的公文种类是:
A.通知
B.通报
C.函
D.报告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文文种知识。
第二步,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十项,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 问。市政府向上级汇报本市洪水灾情,应采用报告。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八项,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 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不符合题意。A项错误。
B项: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九项,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不符合题意。B项错误。
C项: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十四项,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 准和答复审批事项。不符合题意。C项错误。
3.关于汝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青如天,面如玉,蝉翼纹,晨星稀,芝麻支钉釉满足,宋瓷之冠
B.此前足部无釉,烧成后铁黑色
C.釉面有大大小小不规则的开裂纹片
D.出窑后施釉彩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文化常识。
第二步,汝窑是五大名窑之一,因产于汝州而得名,汝窑烧制的汝瓷因其绝妙的色泽、独特艺术价值,深得帝王欢心,有 “宋瓷之冠”的美誉。汝窑有青如天、面如玉、晨星稀的典型特征。釉面开裂纹片,多为错落有致的极细纹片,俗称为 “蝉翼纹”。在器物底部可见细如芝麻状的支钉痕,痕迹很浅,大小如粟米,汝窑的钉痕大部分如芝麻粒那么大,这是其 它瓷窑所少有的。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中国宋代瓷器生产,以汝窑、官窑、哥窑、钧窑、定窑五个窑口产品最为有名,后人统称其为“宋代五大名窑 ”。
B项:北宋官窑瓷器的典型特征是瓷器足部无釉,烧成后是铁黑色,口部釉薄,微显胎骨,即通常所说的“紫口铁足 ”。B项错误。
C项:哥窑的釉面有大大小小不规则的开裂纹、鱼子纹、蟹爪纹。小纹片的纹理呈金黄色,大纹片的纹理呈铁黑色,故有 “金丝铁线”之说。C项错误。
D项:汝窑制作一个陶瓷的工序高达十三道,包括淘泥、摞泥、拉坯、印坯、修坯、捺水、画坯、上釉、烧窑、成瓷、成瓷缺 陷的修补,做工精细,设计唯美。从“上釉、烧窑”可知,是出窑之前施釉彩,而不是出窑后施釉彩。D项错误。
4.关于我国公务员制度下列叙述正确的是:
A.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
B.我国公务员的培训基地是各级党校
C.公务员对降职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D.公务员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但不影响晋升工资档次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公务员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六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去公职:
(一)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二)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者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四)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
本题中,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况属于规定中的(四)情形,所以不得辞去公职。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党校是中国共产党对党员和党员干部进行培训、教育的学校,并不是公务员培训基地。公务员的培训基地在各 省人事局管理,各省具体地方都不一样。B项错误。
C项:根据《公务员法》第九十五条,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人事处理不服的,可以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 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 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直接提出申诉:(一)处分;(二)辞退或者取消录用;( 三)降职;(四)定期考核定为不称职;(五)免职;(六)申请辞职、提前退休未予批准;(七)不按照规定确定或者扣减工资、福利、保险待遇 ;(八)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诉的其他情形。由此可知,公务员对降职不服的,不能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C项错误。
D项:根据《公务员法》第六十四条,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职级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 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D项错误。
5.张某于2021年3月4日与赵某签订了抵押合同,将自己的轿车抵押给赵某。后因经营不善,又将该车辆质押给王某,并于3月 13日将车辆交付给王某。下列关于本案说法正确的是:
A.质押合同可以口头订立,但是抵押合同必须书面订立
B.抵押期间,张某若要将该车辆卖给李某,则须经过赵某的同意
C.张某与赵某的车辆抵押权自该车辆交付于赵某时成立
D.若王某私自将该车辆质押给付某后,造成该车辆损坏,则由王某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物权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四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造成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若王某未经张某的同意,将该车辆转质,造成的损失应由质权人即王某承担赔偿责任。D项正确。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条第一款,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 百二十七条第一款,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A项错误。
B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第二款,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本题中,若 张某要将车辆卖给李某,只需要通知赵某即可,不需要赵某同意。B项错误。
C项:根据《民法典》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题中 ,轿车属于动产,故张某与赵某关于该车辆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即2021年3月4日其抵押权设立。C项错误。
单选题
1.某夜,甲乙两人携带作案工具,准备盗窃某武警部队的枪支、弹药,两人来到武警部队驻地的围墙外,发现里面灯火通明, 戒备森严,感到无从下手,于是返回。甲乙两人的行为属于:
A.犯罪预备
B.犯罪未遂
C.犯罪中止
D.犯意表示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犯罪概述知识。
第二步,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 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构成犯罪预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犯罪分子主观上具有某种犯罪目的;②犯罪分子为实施某种犯罪而进行了准 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③犯罪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预备阶段的某一点上。材料中甲乙为了 犯罪,准备了作案工具,其行为处于犯罪的预备阶段。但是由于武警部队戒备森严而返回,属于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放弃犯罪,所以属 于犯罪预备。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 。犯罪未遂满足的条件有:①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②犯罪没有得逞;③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材料中甲乙还 没有着手实施犯罪,不属于犯罪未遂。B项错误。
C项: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对 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 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甲乙行为不属于犯 罪中止。C项错误。
D项:犯意表示一般是指以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式,将真实犯罪意图表现于外部的行为,不属于犯罪。甲乙的行为不属于犯 意表示。D项错误。
2.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 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A.借款合同
B.保证合同
C.中介合同
D.赠与合同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合同法知识。
第二步,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 ,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 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因此,选择A选项。
3.“地主重重压迫,农民个个同仇。秋收时节暮云愁,霹雳一声暴动。”毛泽东诗词反映的历史事件是:
A.广州起义
B.五四运动
C.延安整风运动
D.秋收起义
【答案】D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中共党史知识。
第二步,该句出自毛泽东的诗词《西江月·秋收起义》,“地主重重压迫,农民个个同仇。”起始这两句强 调阶级矛盾和阶级压迫的尖锐程度,指出秋收起义的内在原因及动力。
“秋收时节暮云愁,霹雳一声暴动。”的前一句写地主催租索债给农民带来无限的悲愁,于是后一句的“霹 雳一声暴动”便成为必然之势,顺理成章,形象生动,充分显示出起义的正义性,有力地鼓舞了广大工农群众。该句诗反映的是 1927年毛泽东在湖南东部和江西西部领导的工农革命军(即红军)举行的秋收起义。
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广州起义是1927年12月11日中国共产党在广州领导工人、农民和革命士兵举行的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武装起义 ,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继南昌起义、湘赣边界秋收起义之后,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又一次英勇反击,是在城市建立苏维埃政权的大 胆尝试,在国内外都引起了很大的震动。A项错误。
B项:五四运动是1919年5月4日发生在北京的一场以青年学生为主,广大群众、市民、工商人士等阶层共同参与的,通过示威 游行、请愿、罢工、暴力对抗政府等多种形式进行的爱国运动,是中国人民彻底的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爱国运动,又称“ 五四风雷”。B项错误。
C项:延安整风运动是1941年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次全党范围的普遍的马克思主义教育运动,也是一次伟大的思想解放运动。C 项错误。
4.中国自古以来就是茶的故乡,茶文化底蕴十分深厚。在各种茶叶中,原产地为安徽黄山的毛峰茶属于:
A.绿茶
B.红茶
C.黑茶
D.乌龙茶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人文知识。
第二步,黄山毛峰是中国十大名茶之一,属于绿茶。产于安徽省黄山(徽州)一带,所以又称徽茶。由清代光绪年间谢裕大茶庄 所创制。黄山毛峰外形微卷,状似雀舌,绿中泛黄,银毫显露,且带有金黄色鱼叶(俗称黄金片)。入杯冲泡雾气结顶,汤色清碧微黄 ,叶底黄绿有活力,滋味醇甘,香气如兰,韵味深长。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中国十大名茶在不同时期,有不同说法:1915年巴拿马万国博览会将坦洋工夫、碧螺春、信阳毛尖、西湖龙井、君山 银针、黄山毛峰、武夷岩茶、祁门红茶、都匀毛尖、六安瓜片列为中国十大名茶。
1999年《解放日报》将江苏碧螺春、西湖龙井、安徽毛峰、六安瓜片、恩施玉露、福建铁观音、福建银针、云南普洱茶、福建 云茶、江西庐山云雾茶列为中国十大名茶。
5.《老子》中说:“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句话蕴含的哲理是:
A.事物的变化发展从量变开始,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引起质变
B.质变是量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
C.质变优于量变
D.质变和量变相互渗透
【答案】A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唯物辩证法知识。
第二步,老子这句话的意思是“合抱的大树,生长于细小的幼苗;九层的高台,筑起于每一堆泥土;千里的远行,是从脚下 第一步开始走出来的”,这说明了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这其中蕴含的哲理便是量变引起质变。
因此,选择A选项。
【拓展】B项:质变是量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表述错误,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B项错误。
C项: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动。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可见,量 变同质变一样,在事物发展过程中也是十分重要的。片面地强调质变比量变重要,是形而上学的观点。C项错误。
D项: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质变和量变是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有 阶段性和局部性的部分质变,在质变过程中也有旧质在量上的收缩和新质在量上的扩张。由此可知,质变和量变相互渗透表述无误, 但题干不是在强调质变与量变相互渗透。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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