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8 09:10:02 辽宁教师考试网 http://ln.huatu.com/jiaoshi/ 文章来源: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能进行递补。化学化工与环境学部大型仪器中心实验员岗位、理学院实验员岗位和工程训练中心实验员岗位面试分为现场面试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现场面试、实际操作技能按权重比例 4:6 计入面试总成绩,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chu.lnpu.edu.cn)公布。
面试由学校组织实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 60 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考试考核岗位笔试、面试成绩按 4:6 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chu.lnpu.edu.cn)公布。
(五)体检与心理测试
审核考核、考试考核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心理测试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和心理测试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chu.lnpu.edu.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和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和心理测试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和心理测试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可另选体检医院进行,学校将确定复检医院。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和心理测试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学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renshichu.lnp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将与辽宁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公开招聘的劳务派遣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合同聘用期限内。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报名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量化打分、笔试、面试、体检和心理测试、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量化打分、笔试、面试、体检和心理测试、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学校将不递补。
(五)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审核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24-56860011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00 14:00—16:00
纪律监督电话:024-56864316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
2019年4月25日
附件【附件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计划信息表1(第一批).pdf】
附件【附件2: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计划信息表2(第一批).pdf】
附件【附件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附件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报名基本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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