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9 16:54:37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l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 大连市西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三)资格审查
西岗区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等进行审查,并通过综合考核方式按拟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东师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当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规定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教学过程与方法、从教潜能、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其中,“英语”岗位报考人员用英语试讲,“音体美”岗位报考人员另加才艺展示。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到低按拟聘岗位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签订就业协议并在东师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当面试成绩相同时,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考官原则上由有经验的教育教学工作者担任,一般不低于7人,且与确定面试人选考核的考官不重叠,实行背对背工作。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有效审查后,通过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同意后,完备用人手续。
(七)服务期限
通过自主招聘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招聘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六、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11-83689327
举报投诉电话:0411-39661819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七、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违反招聘纪律,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违纪行为在聘用后查实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涉嫌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八、特别提示
1、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派遣手续后再办理聘用手续。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届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聘用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对聘用人员进行分配。
2、省属和市属师范类毕业生招聘到编制内教师岗位应有半年以上农村学校实习或工作经历,拟聘用人员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半年以上农村学校实习或工作经历证明,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3、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聘用)请留意相关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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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辽宁华图_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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