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08 13:44:08 辽宁村官考试网 http://ln.huatu.com/cunguan/ 文章来源:未知
二、选聘的方法步骤
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分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定向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到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按其生源地定向报名。
省内高校毕业生,由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报名工作,按照规定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将《2016年辽宁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2016年辽宁省大学生村官推荐报名人选汇总表》、高校资格审查情况报告、考生电子照片(JPG格式,文件名为考生身份证号码,照片大小不超过30KB,与申请表中照片为同一底板)等有关材料统一报送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省外高校毕业生,可从中华先锋网(www.zhxf.cn)、中国东北毕业生信息化服务平台(www.lnrc.com.cn)下载填写《2016年辽宁省选聘大学生村官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2016年辽宁省大学生村官推荐报名人选汇总表》,经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资格审查合格并加盖公章后,以中国邮政速递物流(EMS)方式邮寄到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邮编:110822,电话:024-23128933,收件人: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考生电子照片及《2016年辽宁省大学生村官推荐报名人选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Lncg2016@sina.com)。
大学生村官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5日。因个人联系电话留错或不通畅导致资格审核不合格或不能参加统一笔试、组织考察、集中体检等工作环节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组织考察时,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选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聘工作全过程。
2.统一考试,择优筛选。省委组织部对各高校推荐上来的大学生村官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后,提出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人员名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依据笔试成绩,分别按照各市选聘名额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组织考察,决定聘用。省委组织部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组织纪律观念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确定初步人选。之后,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进行集中体检。体检合格的,由省委组织部委托有关高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查实不适合作为大学生村官的,及时进行调整。公示后,由省委组织部确定选聘人员名单。
4.岗前培训,签约派遣。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以省情概况、“三农”政策、领导科学、电子商务、基层党建、村务管理、农村工作基本方法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培训期间,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落实大学生村官工作岗位,重点安排到建档立卡贫困村任职。培训结束后,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派遣上岗。
三、待遇和保障政策
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任职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补贴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等。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贴8000元,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不含大连市),不足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承担。中央财政按人均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通过财政部门下拨各地。大学生村官补助资金要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津贴按月发放。
2.在村(社区)任职期间,比照事业单位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单位缴纳部分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需费用由财政部门承担。
3.对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服务期满并经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落实助学贷款财政代偿政策。具体代偿程序按照省委组织部等4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选聘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组通字〔2011〕61号)规定执行。
4.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报考研究生的,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为其保留学籍2年。
5.被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社区)任职期间的实际缴费年限计算为工作年限;被我省参保事业单位和企业正式录用(聘用)后,其缴费年限与在村(社区)任职期间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6.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2〕3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县乡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缺额情况,定向招录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村官。
7.对服务期满后选择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村官,要给予鼓励和支持,享受《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办发〔2006〕1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辽政发[2015]61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教发[2016]47号)中有关优惠政策。
四、管理和服务
大学生村官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由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考虑到基层实际情况特别是加强城市社区党建和管理创新的需要,可以把选聘的女生安置到城市社区任职。
1.落实岗位,接转关系。大学生村官到村(社区)工作,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职务。经过实践锻炼,赢得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大学生村官,可通过推荐、选举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等职务。大学生村官的人事档案由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管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社区)。
2.签订协议,明确权责。大学生村官人选确定后,县(市、区)委组织部与他们签订聘用合同。大学生村官在村(社区)工作期限为2年,聘用期间必须在村(社区)工作。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批准,可以组织大学生村官参加县(市、区)和乡镇(街道)的集中性工作,也可以到信访、综治等岗位进行锻炼。
3.提供条件,搞好服务。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安排大学生村官的食宿及日常生活,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方便。完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党员干部、农技人员与大学生村官结对帮带制度,帮助他们熟悉基层情况,学习群众工作方法,克服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实行大学生村官安全责任制,县(市、区)委组织部要向大学生村官提供“热线电话”,及时解决实际问题。 (编辑:辽宁华图_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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