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22 17:12:15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l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辽宁华图
5.面试人员:
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2: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2: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
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数与招聘计划数未形成2:1比例时,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仍可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请登录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查询。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法进行,主要考察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正式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2015年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事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参加面试者要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迟到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对面试时透露本人单位、姓名等相关信息的考生,以违纪论处,取消其面试成绩。
(三)公布考试总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
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先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
五、考核和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工作由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
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在职应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合同的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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