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16 09:16:11 辽宁公务员考试网 http://ln.huatu.com/gwy/ 文章来源:辽宁华图
2、统一考试,择优筛选。省委组织部对各高校推荐上来的大学生村官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后,提出参加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人员名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依据笔试成绩,分别按照各市选聘名额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组织考察,决定聘用。省委组织部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组织纪律观念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确定初步人选。之后,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进行集中体检。体检合格的,由省委组织部委托有关高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天。对查实不适合作为大学生村官的,及时进行调整。公示后,由省委组织部确定选聘人员名单。
4、岗前培训,签约派遣。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以省情概况、政策理论、领导科学、基层工作方法为主要内容的岗前培训。培训期间,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落实大学生村官工作岗位。培训结束后,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派遣上岗。
三、待遇和保障政策
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比照任职地乡镇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工作、生活补贴标准。补贴主要用于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等。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贴8000元,省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不含大连市),不足部分由市、县(市、区)财政承担,贫困县原则上不承担。中央财政按人均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资金通过财政部门下拨各地。大学生村官补助资金要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津贴按月发放。
2、在村(社区)任职期间,比照事业单位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单位缴纳部分所需经费由财政部门承担,个人缴纳部分在个人补贴中代扣代缴。办理医疗、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所需费用由财政部门承担。
3、对符合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规定、服务期满并经考核称职的大学生村官落实助学贷款财政代偿政策。具体代偿程序按照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选聘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辽组通字〔2011〕61号)规定执行。
4、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报考研究生的,享受增加分数等优惠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为其保留学籍2年。
5、被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在村(社区)任职期间的实际缴费年限计算为工作年限;被我省参保事业单位和企业正式录用(聘用)后,其缴费年限与在村(社区)任职期间的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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