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23 08:35:21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l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辽宁华图
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参加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应当于2014年4月23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方可报考符合学历、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的岗位。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为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报考者应为2014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上述材料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视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务费及减免条件
考务费:每人50元。
鞍山地区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4月28日到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大厅27号窗口)现场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考生自报名至聘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对招聘岗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鞍山市人事考试中心现场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教师岗位: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及应用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医生、药剂、护士岗位:医学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其他岗位: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100分。
各岗位具体笔试内容详见《2014年鞍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和《2014年鞍山市千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5月31日 上午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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