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7 12:00:51 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l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辽宁人事考试网
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进一步完善勤务模式和运作机制,充分发挥交通管理部门职能作用,努力适应当前我市发展和管理的需要,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卫海金融护卫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交通辅警,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交通执勤辅警实行合同聘用制,按照“统一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确保素质”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定向招聘,定向使用。
二、报考对象、条件
(一)报考对象
常住户籍为海城市辖区的公民,符合职位要求和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庄,爱岗敬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日以前出生、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身高在1.70米以上。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受过行政处分或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以及参加法轮功等邪教活动的;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犯罪嫌疑,已立案尚未结案的;
(6)其他不适宜在辅警岗位上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通告、报名
1.在新闻媒体发布招聘通告,并在海城人事人才网下发招聘工作方案,时间为2013年9月17日至2013年9月22日。
2.报名: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市中心医院体检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现实表现证明;会驾驶机动车辆的持机动车驾驶证、复员退伍军人需持复员证。报名时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2寸同版免冠照片3张;考务费100元。报名时间为从2013年9月 17日起至2013年9月22日止,报名地点为海城市公安局卫海金融护卫中心(地址开发区转盘北走700米路西,飞虎纺织公司)联系人:郭涛 联系电话3815199 手机13384220808
报名同时将对报名人员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达标标准》进行考核,体能测试不达标者不能进入体检。
(二)笔试及加分
1.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道路交通法;
考试时间为9月23日。
2.加分项目
(1)学历加分:取得国家承认大专、本科、研究生分别加1、3、5分。(以网络查得结果作为加分依据)
(2)复员退伍军人加3分。
(3)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人员加3分。
按照笔试分和加分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并按1:1.2进入面试,如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三)面试
由相关部门领导组成面试小组,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四、聘用及相关待遇
(一)聘用:岗前培训结束后,聘用人员与卫海金融护卫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包括岗前培训),试用期内对不胜任工作的予以辞退。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2年聘用合同。合同期满根据个人及工作需要可续签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仅限于3次。交通管理大队与卫海金融护卫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由交通管理大队定期向卫海金融护卫中心缴纳聘用人员的工资、保险及派遣费用。
(二)相关待遇
1、聘用合同制交通辅警工资标准执行海城地区最低工资标准900元;
2、聘期内由卫海金融护卫中心为被聘用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单位缴纳部分由用人单位负担,个人缴纳部分从被聘用人员工资中扣除;
3、聘用交通执勤辅警统一配发服装、标志。
五、纪律要求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领取《准考证》和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严禁徇私舞弊、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工作人员的责任。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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