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9-12 16:52:18 辽宁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http://ln.huatu.com/guojia/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9.12(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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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村民王某和白某同在路边晾晒新收的麦子,中午时分,天空电闪雷鸣,将要下阵雨。王某见此情形马上收起自家的麦子,见白某一直没有出现,于是也帮白某收起白某的麦子。则王某的行为属于( )。
A. 拾得遗失物
B. 不当得利
C. 无因管理
D. 授权行为
2、江某在遗嘱中写明自己的摩托车由大儿子继承,在临死之前却将该摩托送给生前好友。关于江某遗嘱中有关大儿子继承摩托车的部分效力说法正确的是( )。
A. 该部分被撤销
B. 该部分无效
C. 该部分有效
D. 该部分效力待定
3、甲生前没有立遗嘱,甲死亡后,继承人包括其子乙(先于甲死亡)、丙、丁,女儿戊,此外,乙的妻子已对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但已经改嫁。乙死亡后留有一子庚,一女辛。则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 甲的继承人包括丙、丁、戊、庚、辛,但已不享有继承权
B. 已、庚、辛都享有对甲留有遗产的继承权,但丙、丁没有继承权
C. 庚、辛是通过转继承的方式获得甲的遗产
D. 丙可以获得甲遗产的五分之一,辛可以获得甲遗产的十分之一
4、王某和孙某是夫妻,王某要求和孙某离婚,孙某不同意,于是王某独自去南方,10年间孙某多方打听,
始终没有王某的消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其配偶孙某( )。
A. 只能申请宣告王某失踪
B. 只能申请宣告王某死亡
C. 应当先申请宣告王某失踪,再申请宣告王某死亡
D. 既可以申请宣告王某失踪,也可以申请宣告王某死亡
5、一天夜晚,甲开车逆行迫使骑车人乙为躲避甲向右转,跌入修路挖的坑里(负责修路的施工单位对该坑未设置保护措施),造成车毁人伤。对乙的损失应如何承担责任?( )
A. 只能由甲承担责任
B. 只能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C. 甲和施工单位各自承担责任
D. 甲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参考答案:
1、C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区别无因管理与不当得利。本案中,王某本来没有义务帮白某收麦子,为避免同村白某的利益受损而帮助白某,很明显属于无因管理行为。因此选C。
2、A [解析]遗嘱人可以随时变更或撤销所立的遗嘱,遗嘱的撤销既可以是明示的,也可以是推定的。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的,遗嘱可推定撤销。本题中,江某虽在遗嘱中写明自己的摩托车由大儿子继承,但生前又将该摩托车赠送好友,表明江某撤销了该遗嘱内容。故A选项正确,其他选项均错误。
3、D [解析]甲的继承人包括丙、丁、戊、已、庚、辛六人。其中,丙、丁、戊、已为甲的法定继承人。己为丧偶儿媳,但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4、D[解析]《民通意见》第29条规定,宣告失踪不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公民下落不明,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利害关系人可以不经申请宣告失踪而直接宣告死亡。但利害关系人只申请宣告失踪的,应当宣告失踪。本题“王某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10年”的条件既符合宣告失踪的条件,也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下落不明人的配偶(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申请人,宣告失踪的申请人没有顺序限制)既可以先申请宣告失踪,然后申请宣告死亡;也可以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申请宣告死亡。
5、D[解析]《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l25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甲开车逆行,施工单位未设置明显标志与采取安全措施,这两个因素共同导致乙受伤,甲和施工单位是共同侵权人。《民法通则》第130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D项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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